我的感想:
一、美國人是不講空話,說到就做到的。
二、跟美國人做生意,是要遵守合約與規則的。
三、在做生意過程中簽字同意的事,跟法律條款有同樣的效果。你既然簽字了就最好乖乖遵守,若被抓到惡意違反協議,你就等著瞧美國人的棒子有多大。
四、美國人在處罰違規行為的程序上,不論公司或個人,不論國內或國外,都是透明公開的,有理有據,先禮後兵的。
五、以前我協助我國空軍與美國某國防承包商簽訂了技術移轉協定,美國國務院也核可了,幾百萬行的程式,美國承包商就派遣該控制軟體的研發團隊輪流來台灣,手把手跟我方人員解釋清楚每一支程式的架構與目的,然後一行一行的教導如何寫作與更改,還有隨堂測驗與期末考試,並編譯與執行以確認該等變動結果是對的,好確定我方人員能夠理解與自行維護該等程式,如此反覆進行了三年半,我才簽署美方技術移轉成功的證明給美方人員,他們才離開台灣,而美方也給了我方人員能夠開發與維護該等控制程式的認證與證明,我方以後也能接到美軍或盟國空軍轉包來的類似控制系統的維護或開發案。人家美國人可真的是簽了合約,就絕對完善規劃與全力執行,人家說同意技術移轉就是全面移轉,絕對不會藏私,說不能移轉的,就不會移轉,你要偷學,就是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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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中興向美國承諾,將會裁撤、懲處被證實參與向伊朗售賣禁運設備的 39 名雇員,同時同意如若未能兌現承諾,除了額外 3 億美元罰款立即執行外,美國商務部可修改、推翻此前已中止的限售禁令,執行最高 7 年禁止美國公司向中興銷售元器件、軟體和技術的措施。
然而之後美國商務部發現,中興不僅在 2016 年與美國的談判中做了虛假陳述,而且謊稱對涉案人員進行紀律處分,甚至這部分參與違法交易的雇員中,有 38 名先後收到了績效獎金。
美國商務部長在聲明中表示,「這種惡劣行徑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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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封殺令很簡單:號稱中國高科技公司頭牌的中興因違反美國限制向伊朗出售美國技術的制裁條款,隨後又因違反為此達成的和解協議,美方決定禁止美國公司在七年時間向中興銷售零部件、商品、軟件和技術。中興惹禍上身,但其企業行為被指表裡不一,欺瞞、誤導美方調查,最後被美方設法取得中興內部極為機密的文件,從而證實其如何規避美方制裁措施,故連不少中方輿論也認為咎由自取! 但是禍不單行,稍早時候,英國國家網絡安全中心也發出建議,警告電信行業不要使用中興的設備和服務。」
當美國總統特朗普最初宣布針對中國部分進口產品課徵最高六百億關稅時,中方也許並未深切意識到白宮啟動這一商貿戰的全部含義。兵來將擋,美國課稅,中國以其人之道反制。直至日前特朗普下令封殺中國高科技企業中興以及中國商務部幾乎同時宣布對美國高粱課徵高稅報復後,中國部分輿論開始大反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