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2日 星期四

關於專利申請的建議

另外,即使沒有被審查員查到台灣案而獲准發證(相信我,這個在中國等外國,專利審查員是很少會去查尋台灣案的),後來你想要維權而將他人告到法院去,被告的律師,如果不是很LOW,一定會把這個台灣案找出來的,而使你辛苦花錢申請與維護的專利,瞬間成為壁紙。
(聽到有南部同業這樣教導客戶,啥子等台灣案依照巴黎公約的一年優先權到期前,再提出中國的PCT申請案啦,可以搞成3年半啦,真是神經病。)


吳憂
2 小時
專利布局建議~~短文篇
關於專利布局第一步,台灣中國申請案。
※建議同一天提出申請:
因為,如果你還不知道市場取向,而現在只是在試水溫。
前提:
在經過檢索後,發現你的產品是真的非常具有專利性,那麼對於專利佈局我就會建議以下申請。
原因:
● 因為台灣不是PCT會員國,這很重要嗎?當然重要,因為當有一天你回過頭發現台灣市場到處仿冒,但是你只有中國專利,想說時間還在30個月以內,要指定台灣,對不起,無法,因為我們沒有加入PCT俱樂部。
2.一起申請的好處:
(1)進可攻退可守
台灣申請日起算優先權有12個月;
中國申請提出PCT優先權有30個月,
當你市場還不明時,你有很多時間可以觀察,
到你是要逐一國家申請,還是訂單多到接不完,乾脆申請PCT指定有訂單的國家。
如果你的訂單剛好不巧就是只有幾個國家,納在12個月內你還是有機會可以省一點,逐一國家利用優先權提出申請。端看你的市場策略,訂單狀況。
(2)降低風險:
因為如果同步申請,剛剛提到台灣非PCT會員國,所以台灣早於中國,後來中國又提出PCT申請,那你的風險就是,審查委員可能很認真的審查時,發現台灣案,而因為台灣申請案在先,根據『絕對新穎性』原則,你的PCT各國申請案,可能都會被自己的台灣案駁回,『絕對新穎性』是不會管你申請人是否同一個,只會管專利技術內容是否已經申請在先。
但是如果同一天提出申請,完全沒有『絕對新穎性』這一方面的顧慮。
(3)可以將自己的市場評估時間拉長到30個月,因為如果在30個月內有很多國家相互提出訂單,那麼可以檢視那些國勢必要申請的,那些國家是可以省下這一筆錢的。
2.一起申請的缺點:
(1)就是兩筆費用,一起付出,但是全世界最便宜的國家就是台灣中國了,你還不快點行動嗎?
專利部局是一種策略,不要想一次做好做滿,法規上有很多事可以讓你有喘息空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