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 星期四

全球金融界都在搶法遵人才

國內金融界的人,老是希望讓一些金融財會系的畢業生,加修法律課程,經過培訓就成為法遵人員(因為成本低嘛),我認為是所謂的緣木求魚是也。
其實法遵人員,國外還是以法律人加修金融財會相關法律與財務基礎課程為正途,畢竟這是不同的專業,法遵人員要注意的,還是法律與監理,有關金融與財務的專業,並不需要知道太多。
另外,法遵人員是有國際認證與考試制度的,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搜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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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所謂獨立法遵:
第一、必須強制設置副總職級的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資格上限律師擔任,不得由法務長兼任
第二、法遵單位必須拉高隸屬層級與稽核單位相同隸屬於董事會
第三、法遵單位必須強制晉用一定比例的律師,主管人員亦須具律師資格。
報載:
顧立雄強調,現在世界各國沒有強制要求法務單位要跟法遵單位切離,所以金管會循序漸進推動法遵與法務單位的獨立,初步先要求一兆元以上的銀行、金控,之後再擴及到保險、證券,甚至是上市櫃公司。
《吹哨者納內控內稽 資產一兆設獨立法遵 | 財經 | 中央社即時新聞 CNA NEWS MOBILE》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711290255-1.aspx


#法遵
“全球金融界到處搶法遵人才,林志潔認為,國內業者不能心想在國外碰壁就請外國律師就好,或者是引進外國律師來台,「還是有很多落差的」要自己育成法遵人才才能幫助到核心事業。臺灣金控董事長呂桔誠也回應,「免錢的最貴,代價搞不好更高」臺銀也重視這一環,狠下心花錢花時間自己育才。”

「金融人才流失與培養對策」座談會吸引不少莘莘學子參與,他們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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