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 星期三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案,本來成罪的機率就很低!

重點:真正的涉嫌洩密與教唆洩密部分,檢察官已經另案起訴了,法院還沒有審理,而柯建銘另外自訴的部分,是只有黃世銘再次進府向馬英九報告的行為這一部分而已,如果法院認定兩份報告內容相同沒有新東西,馬英九就沒有再涉洩密或教唆洩密的可能,因此法院判決馬英九無罪並沒有錯誤。
「檢方根據馬英九在民國102年8月31日,以「口頭轉述」之方式,將「專案報告一」內容洩漏給江宜樺、羅智強知道,涉嫌「洩密」;以及102年9月4日,馬英九「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柯王關說案案情,涉嫌「教唆洩密」;此兩者也都涉及違反通訊秘密保障法及個資法。因此,檢方於2017年3月14日,確定另案起訴,」
且此為自訴,柯建銘有舉證責任,但其所提之88秒電話通聯紀錄,並無通聯內容記錄,法院傳證通話人之證詞,不能證明其等有洩密情事。
最後,柯與王有此行為也為真實,發表真實公益言論者不罰,法律訂有明文,況且根據釋字第509號大法官解釋,「依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所以不成立誹謗罪。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案,歷經四個多月的審理,終於告一段落。2017年3月28…
FOLLAW.TW
留言
胡傑彥 原來是這樣~

揚昇法律.專利事務所 非常多人都劃錯重點,並隨著造謠生事無事生非的眾多台灣媒體瞎起鬨,根本不看判決新聞稿,就在那邊大喊司法極為不公,法官非常恐龍,一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