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最有效的武器被制度淘汰
——從A-10攻擊機的命運看美軍建軍體制的結構性矛盾
兼論對台灣建軍方向的警示
陳宜誠律師/揚昇法律專利事務所
壹、前言:一架老飛機與一場新戰爭
2026年2月28日,美國與以色列聯合發動「Epic Fury行動」對伊朗實施大規模空襲,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在攻擊中身亡。隨後,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IRGC)宣布封鎖荷姆茲海峽,對途經船隻發動飛彈與無人機攻擊,全球約五分之一的原油供應瞬間面臨中斷風險。
在這場危機中,一個令人意外的事實浮上檯面:美軍在荷姆茲海峽反無人機作戰中表現最出色的平台之一,竟然是一架1970年代設計、美國空軍正急於退役的老舊攻擊機——A-10「疣豬」(Warthog)。2025年10月,一架從中東返回的A-10C機鼻上漆有兩個伊朗Shahed型無人機擊殺標記;2026年2月,A-10更被部署為波斯灣掃雷艦的護航武力;Epic Fury行動的首波打擊中也使用了A-10。
然而,就在A-10在實戰中證明其價值的同時,美國空軍卻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動其全面退役。這個矛盾的背後,牽涉到美軍建軍體制中根深蒂固的結構性問題——而這些問題,對台灣的國防規劃具有深刻的警示意義。
貳、A-10為什麼不可替代
A-10 Thunderbolt II(雷霆二式)是冷戰時期專為對地攻擊設計的攻擊機。它圍繞一門GAU-8 Avenger 30mm七管旋轉機砲而打造,可攜帶1,174發砲彈,座艙被鈦合金裝甲包覆,能承受23mm砲彈的直接命中。它的直翼設計賦予優異的低速操控性,雙引擎高置以降低異物吸入風險,並可在簡易跑道起降。
在荷姆茲海峽的反無人機作戰場景中,A-10展現了獨特的優勢組合:
第一,低速滯空能力。A-10的飛行速度與伊朗Shahed無人機相近,可在目標區域長時間盤旋巡邏(約四至六小時),遠優於F-16或F-15E約兩小時的滯空時間。
第二,大量低成本彈藥。A-10已驗證使用APKWS II雷射導引火箭(FALCO反無人機軟體改型)攔截無人機,每枚火箭成本不到傳統空對空飛彈的十分之一。一架A-10可攜帶多組七聯裝火箭莢艙,單架次可接戰數十個目標。
第三,成本交換比。用一枚數萬美元的APKWS火箭擊落一架數萬美元的Shahed無人機,遠比用數十萬美元的AIM-120飛彈來攔截合理。這在面對伊朗每月可生產約一萬架無人機的產能時,成為關鍵的持久戰考量。
然而,A-10也有明顯的侷限:它沒有機載雷達,必須依賴外部雷達網路引導才能發現目標;它是亞音速、無匿蹤的飛機,在面對現代防空系統時極為脆弱;而且它無法從航空母艦或兩棲攻擊艦上起降。
參、空軍為什麼堅持退役A-10
美國空軍自2014年以來,已經嘗試了至少五至六次退役A-10的計劃,每次被國會擋下後立刻重新提案。空軍的官方理由有三:
一、在高威脅環境下無法生存。空軍認為,在與中國或俄羅斯的衝突中,A-10這種低速慢飛的飛機無法在S-400等先進防空系統下生存。波灣戰爭時期,A-10的損失率已是F-16的兩倍(儘管出擊架次只有F-16的一半)。
二、預算必須讓路給下一代武器系統。退役A-10機隊每年可節省約4.23億美元維護費用,這些資源可轉投F-47第六代戰鬥機、B-21匿蹤轟炸機、CCA忠誠僚機無人機等計劃。空軍甚至已在2026年2月關閉了A-10的大修維修站。
三、單一任務飛機不符合現代建軍理念。前空軍參謀長CQ Brown將軍曾說:「A-10是一架單一任務飛機」,戰區指揮官不會主動要求使用它。在預算壓力下,空軍偏好能執行多種任務的多用途戰機。
但這些理由背後還有更深層的因素。美國空軍的核心文化認同建立在「制空權」之上,其晉升體系和組織自我認知以空對空戰鬥機飛行員為核心。近接空中支援(CAS)——為地面部隊提供火力掩護——在空軍眼中是一個「不酷」的任務。正如軍事學者Carl Builder在《戰爭的面具》一書中的經典論斷:「失去獨立運用空權的自由來追求決定性目標,就是失去飛行員長久以來為之奮鬥的一切。因此,近接空中支援將永遠是空軍不受歡迎的繼子。」
肆、為什麼不把A-10交給需要它的人
一、為什麼不交給陸軍?
陸軍是最需要CAS支援的軍種,A-10的性能也明顯優於陸軍的AH-64 Apache攻擊直升機(無論在速度、航程、武器載量還是戰場生存性上)。但1948年的「Key West Agreement」實質上禁止陸軍操作固定翼作戰飛機——所有固定翼CAS任務都歸空軍所有。1966年的「Johnson-McConnell Agreement」更迫使陸軍將固定翼運輸機移交空軍,進一步鎖死了陸軍操作固定翼飛機的可能性。
前空軍參謀長Merrill McPeak曾提議將A-10移交陸軍,但陸軍自己拒絕了——因為接收A-10意味著承擔每年數億美元的維護費用、從零建立固定翼飛行員訓練管線和維修體系,以及挑戰已維持七十多年的軍種分工框架。
二、為什麼不交給海軍陸戰隊?
海軍陸戰隊不受Key West Agreement對陸軍的限制,本身就操作F-35B/C等固定翼戰機,擁有完整的CAS訓練體系。陸戰隊的空地特遣部隊(MAGTF)架構將地面部隊和航空兵整合在同一指揮官下,A-10放入MAGTF在理論上堪稱完美組合。
然而,陸戰隊正在推動「Force Design 2030」改革——裁撤所有戰車、大幅削減管砲和航空資產,轉型為以遠程精確打擊和無人系統為核心的太平洋島鏈輕型打擊部隊。接收一批四十年老機,與陸戰隊的整個現代化方向背道而馳。更關鍵的是,A-10無法在兩棲攻擊艦上起降,無法整合進陸戰隊最核心的遠征作戰概念。
三、組織利益的囚徒困境
最終形成的是一個典型的制度僵局:空軍不想要A-10,因為CAS不符合其核心認同;但空軍也不願把A-10交出去,因為這會開創陸軍操作固定翼攻擊機的先例。陸軍最需要CAS但被制度禁止操作固定翼機。海軍陸戰隊有能力接收但正在反方向裁減傳統能力。
結果就是:一個被所有人證明在當前衝突中仍然極有價值的能力,正在被整個體制以制度慣性推向消亡。
伍、沒有「銀彈」的替代方案
美軍現役機種中沒有任何單一平台能完全取代A-10的獨特能力組合。各候選平台都只能部分替代:
F-35A Lightning II——空軍的「官方繼任者」,但飛行小時成本極高、滯空時間短、機砲僅攜帶180發(A-10的1,174發),在反無人機場景中是「殺雞用牛刀」。
MQ-9 Reaper無人機——滯空時間可達14至30小時,遠超A-10,但無裝甲防護,在有防空威脅環境下極為脆弱,且尚未整合APKWS反無人機火箭。已有十多架在葉門被擊落。
F-15E/F-16——已驗證使用APKWS FALCO火箭的反無人機能力,但滯空時間僅約兩小時,火箭攜帶量有限,飛行成本遠高於A-10。
CCA協同作戰飛機(忠誠僚機)——最被看好的未來方案,低成本、可消耗、AI自主飛行。General Atomics的YFQ-42A「Dark Merlin」和Anduril的YFQ-44A已完成首飛並開始武器整合測試。但最快要到2030年才有初始作戰能力,遠水救不了近火。
2026至2030年之間,如果A-10退役而CCA尚未就位,美軍在低中強度衝突的持續CAS和反無人機能力將出現真空。這是一個真實的能力空窗期。
意想不到的場外解方:烏克蘭的「毒刺」攔截無人機
就在美軍苦於反無人機成本交換比的同時,一個意想不到的解方從戰場的另一端出現。2026年3月5日,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證實,烏克蘭已收到美國及中東夥伴的請求,將派遣專家與軍事設備協助防禦伊朗無人機攻擊。
澤連斯基直言指出中東國家面臨的「防禦數學」困境:用價值數百萬美元的愛國者飛彈去攔截數千架Shahed無人機,成本太高且彈藥數量根本不夠。以目前的情況來看,伊朗每花1美元發射無人機,中東國家需花費約28美元來擊落它——這種28比1的不利成本交換比,正是無人機消耗戰的核心難題。
烏克蘭提出的解方是其在俄烏戰爭中實戰淬鍊出的「毒刺」(Sting)攔截無人機——單價僅約950美元,時速可達300公里,能精確撞毀Shahed無人機,且未擊中目標時可返航重複使用。澤連斯基提議以毒刺攔截無人機換取烏克蘭急需的PAC-2與PAC-3愛國者攔截飛彈,形成一筆「技術換武器」的互惠交易。美國總統川普對此表示歡迎。
這個案例完美地印證了本文的核心論點:在反無人機作戰中,「夠好而夠便宜」的平台比「最先進但太貴」的系統更能解決實際戰場問題。無論是A-10搭載APKWS低成本火箭,還是烏克蘭的950美元攔截無人機,解決方案都指向同一個方向——以低成本、大量部署、可持續消耗的手段,對抗低成本、大量生產的無人機威脅。而美軍花費數兆美元打造的高端武器系統,在這個場景中反而力不從心。
陸、對台灣建軍方向的警示
A-10的案例對台灣的國防規劃具有多重警示意義:
一、不要被「大國競爭」敘事綁架
美軍全面押注對中國的「大國競爭」,將建軍重心放在匿蹤戰機、遠程打擊和太空資產上,以至於在低中強度但仍然極為現實的衝突場景中出現結構性能力空缺。荷姆茲海峽的伊朗無人機消耗戰就是最佳例證——花了幾十年和數兆美元打造的「未來力量」,面對幾萬美元一架的Shahed無人機時,最有效的對策竟然是一架1970年代的老飛機。
台灣面臨的威脅同樣具有「高低混合」的特性:既有中國的彈道飛彈、匿蹤戰機等高端威脅,也有灰色地帶的無人機騷擾、海上封鎖、海警船隻侵擾等低中強度威脅。國軍的建軍方向如果只聚焦於高端對抗,很可能在更常見的低中強度場景中手足無措。
二、高低搭配:「夠好而夠便宜」的重要性
A-10的核心價值在於它是一個「夠好而夠便宜」的平台——不是最先進,但在特定場景中成本效益比遠優於任何昂貴的替代方案。烏克蘭的「毒刺」攔截無人機更將這個邏輯推到極致:一架950美元的攔截無人機,就能解決一架數萬美元的Shahed無人機,而且未擊中目標時還可返航重複使用。台灣應該在建軍中保持高低搭配的思維:既投資先進戰機(如F-16V Block 70的升級),也應認真評估低成本、大量部署的反無人機系統——包括發展類似「毒刺」的國產攔截無人機、改裝現有平台搭載低成本攔截武器、發展無人機蜂群、以及建立分散式反無人機防禦網。烏克蘭在俄烏戰爭中三年的實戰經驗已經證明,這類低成本解決方案不僅可行,而且是唯一能持續對抗大規模無人機消耗戰的方式。
三、軍種分工框架必須隨戰場環境演進
美軍的Key West Agreement是一份1948年的文件,七十多年來從未根本性更新,結果是最需要CAS的軍種無權操作最適合CAS的平台,而擁有該平台的軍種不願執行該任務。台灣的三軍聯合作戰架構雖然規模較小,但同樣需要警惕:軍種本位主義和僵化的分工框架,是否正在妨礙戰力的最佳配置?無人機作戰、反無人機防禦、網路電子戰等新興領域的主導權如何分配,值得及早釐清。
四、避免「能力空窗期」
美軍在退役A-10與CCA忠誠僚機形成戰力之間,存在至少四年的能力空窗。台灣在進行軍備轉型時,必須嚴格遵守「先到位,再退役」的原則——舊裝備的淘汰時程必須與新裝備的實際交付和形成戰力掛鉤,而非與預算計劃或採購合約掛鉤。
柒、結語
A-10的命運是一面鏡子,映照出當軍事組織的制度慣性、軍種文化認同和預算官僚政治凌駕於戰場現實之上時,會產生什麼樣的荒謬結果。一架在實戰中不斷證明自己價值的飛機,被一個不想做CAS任務的空軍以「不適合未來戰爭」為由推向退役;而那個「未來戰爭」的假想敵是中國,但實際正在爆發的戰爭卻在波斯灣——恰恰是A-10最能發揮作用的戰場。
對台灣而言,這個案例最重要的啟示或許是:建軍的最大風險不是買錯武器,而是讓制度邏輯取代戰場邏輯。當預算報告比戰場報告更能決定一項武器系統的存廢時,這個軍事組織就已經偏離了正軌。台灣沒有美國那種可以浪費的戰略縱深和預算餘裕。我們必須比任何人都更務實地面對現實威脅,而不是追逐時髦的戰略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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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預告
本文是「無人機時代的不對稱防衛——從荷姆茲海峽到台灣海峽」系列的第一篇。在接下來的四篇文章中,筆者將從A-10的案例出發,進一步探討台灣如何在無人機時代建構務實有效的不對稱防衛能力:
第二篇:「烏克蘭教會世界的事:三年反無人機實戰的技術啟示」——深入剖析烏克蘭在俄烏戰爭中發展出的攔截無人機、電子戰干擾、FPV蜂群戰術等技術,以及這些經驗如何移植到台灣海峽的防衛場景。
第三篇:「台灣無人機產業鏈盤點:我們手上有什麼牌?」——全面盤點中科院、雷虎、經緯航太、中光電、漢翔等廠商的技術能量,分析國防部500億元無人機標案的進度與挑戰,以及從年產1萬架到2028年目標18萬架之間的瓶頸與可行路徑。
第四篇:「矽盾之外的連結:台灣與美國國防新創的合作機會」——探討台灣如何與Anduril、Shield AI、Kratos等美國國防新創對接,在「非紅供應鏈」框架下建立互利的技術合作與製造分工,並借鏡以色列模式思考小國國防新創生態的建立。
第五篇:「台灣反無人機防禦體系建構藍圖」——綜合系列分析,提出台灣分層反無人機防禦體系的具體架構、時程規劃與預算建議,涵蓋偵測、軟殺、硬殺三層防禦以及軍種分工與指揮體系的組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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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無人機時代的不對稱防衛」系列第一篇。文中所引用之軍事資訊均來自公開報導與官方文件。)
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