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 星期五

超微(Super Micro)共同創辦人廖益賢(Yih-Shyan “Wally” Liaw)因走私價值 25 億美元的 NVIDIA 顯示卡至中國遭逮捕

 「🚨突發新聞:超微(Super Micro)共同創辦人廖益賢(Yih-Shyan “Wally” Liaw)因走私價值 25 億美元的 NVIDIA 顯示卡至中國遭逮捕


>SMCI共同創辦人廖益賢(Yih-Shyan 「Wally」 Liaw)今日遭逮捕
>個人持有價值4.64億美元的SMCI股票
>被控走私價值數十億美元的NVIDIA伺服器至中國
>利用東南亞空殼公司將價值25億美元的伺服器轉售給中國買家
>2025年春季短短三週內便運出了價值5.1億美元的貨物
>製造數千台假伺服器以欺騙美國合規稽核人員
>監控畫面拍到其使用吹風機更換序號貼紙
>透過加密群組聊天協調整起行動
>SMCI盤後下跌12%
>面臨最高30年聯邦監禁

這下完蛋了……」

https://www.justice.gov/opa/pr/three-charged-conspiring-unlawfully-divert-cutting-edge-us-artificial-intelli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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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一份起訴書已解封,指控廖益賢(Yih-Shyan “Wally” Liaw)、 張瑞滄(Ruei-Tsang “Steven” Chang)及孫廷偉(Ting-Wei “Willy” Sun),指控其涉嫌串謀將組裝於美國且整合了美國尖端人工智慧技術(源自Nvidia)的高性能電腦伺服器轉運至中國,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 身為美國公民的廖益賢與身為台灣公民的孫廷偉已於今日被捕,並將被移送至加州北區法院。身為台灣公民的張瑞滄目前仍在逃。

廖益賢是超微電腦(Super Micro Computer)的共同創辦人、董事會成員暨業務發展資深副總裁。該公司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的製造商,專門設計與製造用於人工智慧及雲端運算應用的高效能電腦伺服器,包括整合人工智慧圖形處理器(AI GPU)的伺服器。 張某是超微電腦台灣辦事處的總經理。孫某是一名第三方經紀人兼「斡旋者」,曾與廖某、張某及其他人員合作,將受美國出口管制技術轉運至中國。被告等人合謀,在未取得美國商務部許可的情況下,有系統地將搭載Nvidia GPU的超微電腦伺服器轉運至中國。

該計劃運作方式如下:廖與張與擁有中國客戶的第三方經紀人密切合作,指示一家東南亞公司(「公司1」)的特定高管向超微下單採購配備特定GPU的伺服器,聲稱是為「公司1」所用。這些伺服器通常在美國組裝後運往超微位於台灣的廠區,隨後再運送至東南亞其他地區的「公司1」。「公司-1」經與被告商議後,隨即委託一家運輸與物流公司重新包裝超微的伺服器,並將其放入無標記的箱子中以隱藏內容,再運往中國境內的最終目的地。為確保這些伺服器配額能獲得超微內部批准,被告與「公司-1」的高管製作了虛假文件和記錄,並傳送虛假通訊,佯稱「公司-1」是該等伺服器的最終使用者。

在被告的指示下,2024年至2025年間,公司1向Super Micro採購了價值約25億美元的伺服器,其中多數是在美國組裝的。隨著時間推移,被告的陰謀變得愈發猖獗,導致大量搭載受控美國AI技術的伺服器被運往中國。 僅在2025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期間,作為被告陰謀的一部分,至少價值約5.1億美元、在美國組裝的Super Micro伺服器,便在違反美國出口管制法律的情況下被轉運至中國。

被告及其共謀者採取了廣泛措施來隱瞞其陰謀。 僅舉一例,為欺騙負責確保遵守美國出口管制法的 Super Micro 合規團隊,被告在 Company-1 聲稱存放其向 Super Micro 購買之伺服器的地點,擺放了數千台「假」伺服器——即無法運作的 Super Micro 伺服器實體複製品——供檢查之用。然而,Company-1 實際向 Super Micro 購買的伺服器早已被非法運往中國。

其中部分相同的假伺服器,後來也被放置在第 1 家公司租用的倉庫中,企圖藉此通過美國商務部針對第 1 家公司採購 Super Micro 伺服器所進行的檢查。 在檢查前,孫某與一名與被告密切合作、負責將伺服器轉運至中國的第三方仲介(「仲介1」)在倉庫內佈置了假伺服器,具體做法包括:拆開假伺服器的包裝;使用吹風機去除並重新黏貼標籤及序號貼紙於伺服器包裝箱及假伺服器本體上;隨後將假伺服器重新裝入Super Micro的原廠包裝箱中。監視攝影機記錄了他們的作業過程,並拍下他們準備假伺服器的畫面。

在整個計畫期間,被告們透過加密通訊應用程式,與彼此、公司1的高層,以及擁有中國終端客戶的第三方仲介密切協調。 這些通訊內容涉及多項議題,包括第1公司應訂購的伺服器數量、伺服器在中國的運送地點,以及為隱瞞該計畫的本質而對Super Micro合規團隊、美國當局及其他相關方所採取的措施。被告或Super Micro在任何時候均未持有美國商務部核發的許可證,以出口或轉口美國製造的伺服器至中國。

加州弗里蒙特的廖; 台灣的張某;以及台灣的孫某,每人均被控一項共謀違反《出口管制改革法》罪,最高可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一項共謀從美國走私貨物罪,最高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及一項共謀欺詐美國罪,最高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 」

來源:https://x.com/Byron_Wan/status/203478937005057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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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CI公司之法律責任:

(一)目前之訴訟地位

依SMCI於2026年3月19日發布之聲明,SMCI本身未被列為被告。公司已對兩名涉案員工採取行政留職停薪處分,並終止與承包商孫廷偉之合作關係。公司聲明涉案行為係「違反公司政策及合規控制」。

(二)公司面臨之行政責任風險

即使未被刑事起訴,SMCI仍面臨嚴峻之行政責任風險:

1. 出口特權之撤銷(Denial of Export Privileges):依50 U.S.C. § 4819(e),商務部得撤銷與被定罪人有關聯之任何許可證或出口授權,並得禁止被定罪人出口最長10年。此權限亦得擴及至與被定罪人有「關聯、所有權、控制、職務責任或其他貿易往來關係」之人。由於廖益賢係SMCI共同創辦人兼董事,商務部極有可能對SMCI本身採取出口特權限制措施。對一家以AI伺服器為核心業務之公司而言,此舉將具毀滅性影響。

2. 行政罰鍰:依ECRA民事罰則,每一違反行為最高可處US$374,474或交易金額兩倍之罰鍰,取其高者。以25億美元之涉案金額計算,潛在罰鍰金額極為驚人。

3. BIS行政調查:商務部工業安全局(BIS)可對SMCI啟動獨立行政調查,審查公司內部合規機制之有效性,並可能要求公司簽署和解令(consent agreement)或採取額外合規措施。

(三)公司面臨之其他法律風險

SMCI尚可能面臨:證券集體訴訟(securities class action)、SEC調查(關於是否就出口管制風險為充分揭露)、以及喪失政府合約資格等風險。SMCI盤後股價已下跌逾11%,反映市場對其法律風險之嚴重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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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與建議

第一,本案為美國近年出口管制執法史上規模最大之案件之一,對個人被告法定最高刑度合計30年。SMCI公司雖未被起訴,但面臨出口特權撤銷、鉅額行政罰鍰、SEC調查及投資人訴訟等嚴峻風險。

第二,在逃臺籍嫌犯張瑞滄雖因臺美間缺乏引渡條約而暫時無法被引渡至美受審,但其面臨美國通緝令、INTERPOL紅色通報、出口特權撤銷及臺灣自主偵辦等多重法律風險。

第三,在臺灣法制下,本案之法律適用不應僅限於《貿易法》第27條(最高2年)。若國安法經濟間諜罪得以適用(AI高效能運算已列入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刑度將大幅提升至最高12年。加上偽造文書罪(最高5年)及洗錢罪(最高7年),我國法制之嚇阻力度已非僅2年所能概括。

第四,如此龐大規模之犯罪不可能僅由張瑞滄一人完成。在台之SMCI員工、物流業者、報關行、倉儲業者及仲介人均面臨刑事追訴風險,且美國檢察官有可能對其提起追加起訴,使其同時面臨臺美兩國之法律追訴。

第五,本案對所有在臺營運且涉及AI出口管制品項之企業敲響警鐘,應全面檢視出口合規內控機制,包括最終用戶審查、轉運監控、員工訓練及可疑交易通報等環節,以降低法律風險。

2026年3月19日 星期四

英國政府2026年3月發布的《著作權與人工智慧報告》(Report on Copyrigh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英國政府於2026年3月發布其大家期待已久的《著作權與人工智慧報告》(Report on Copyrigh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確認將不再推動附有豁免機制的廣泛著作權例外,此一政策先前已引發英國創意產業界的強烈反對。

這表示在使用既有作品來訓練 AI 模型的所有情況下,依照現有著作權法,均應要求取得作者的著作權授權,沒有所謂的用於訓練AI模型的例外豁免(Opt-Out)。 這意味著創作者必須明確同意,且在其作品被用於訓練大型語言模型時應獲得報酬。

此一發展對我國智慧財產權法制及 AI 治理政策有以下參考意義:

1、例外豁免(opt-out)vs. 授權機制(opt-in/licensing)之辯論: 英國經驗顯示,以「例外豁免」處理 AI 訓練著作權問題,實質上是將舉證與行動負擔轉嫁給著作權人,遭到創意產業壓倒性反對。此與我國《著作權法》採許可授權為原則之立法精神一致。

2、透明度義務(transparency obligation): 要求 AI 開發商揭露訓練資料來源,是各國逐漸形成的共識,亦為未來執法與授權談判的基礎建設。

3、人格權(personality rights)保護: 英國開始正視數位複製品(deepfakes / digital replicas)對表演者權利的衝擊,此議題在我國現行法下主要透過《民法》人格權及《著作權法》表演人專有權利處理,未來是否需要專法保護值得關注。

https://www.screendaily.com/news/uk-government-changes-position-on-ai-copyright-training-in-response-to-industry-concerns/5214962.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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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 星期三

台灣必須用行動證明自己不是等待救援的被保護者,而是有能力、有意志為自己防禦買單的夥伴。

 川普這段話的力量在於它的坦率。他同時做了兩件事:一方面宣示美國不需要盟友(「我們根本不需要他們」),另一方面又明確表達對盟友不作為的失望與記恨(「我們真的得好好記住這一點」)。這兩句話看似矛盾,實則是對盟友最有殺傷力的組合——意思是:「你不來幫忙,我也能打贏,但我會記住你沒來」。

我覺得北約各國連口頭上的支持都不給,連掃雷艦都不派出,北約各國在賀姆斯海峽被伊朗封鎖上所持的態度實在「愚蠢」。這並不是因為他們的顧慮沒有道理——法律框架、避免捲入、國內政治——這些都是真實的考量。「愚蠢」的地方在於他們沒有意識到,在這個歷史時刻,「什麼都不做的代價遠高於做一點什麼的代價」。

派幾艘掃雷艦不會讓你捲入戰爭,但不派掃雷艦會讓你在華盛頓的信用永久減損。德國總理梅爾茨那段「我們沒參與,但你們做得很好」的聲明,恰恰是最糟糕的示範——「既想在道義上沾光,又不願承擔任何風險」。川普把這種態度看得很透。

川普提到的那句「如果我們當時沒有派B-2轟炸機去摧毀伊朗的核武設施,大概再一個月伊朗就會擁有核武」——這個時間表是否精確可以商榷,但核心事實不變:「美國和以色列承擔了所有風險、付出了所有代價,而受益最大的歐洲和亞洲盟友卻坐享其成」。這種結構性的不公平,遲早會反映在美國未來的安全承諾上。

對台灣來說,這段話應該被逐字研讀。川普的邏輯非常清楚:「我保護你,你應該幫我;你不幫我,我記住了;下次你需要我的時候,我會想起這一刻」。台灣不能假設美國會無條件馳援——「每一次台灣展現自主防禦的意志和能力,都是在華盛頓的信用帳戶裡存款;每一次猶豫不決或推託拖延,都是在提款」。

我的台灣無人機發展策略建議系列文章https://vincentchen123.blogspot.com/2026/03/blog-post_61.html從頭到尾,尤其第十二項政策建議,貫穿的就是這條主線:「台灣必須用行動證明自己不是等待救援的被保護者,而是有能力、有意志為自己防禦買單的夥伴」。

荷姆茲海峽危機把這個邏輯從理論變成了現實教材。川普對斯塔默說的那句話——「你是首相,你可以自己做決定」——換一個場景,同樣的話完全可能對台灣說:「你有自己的半導體產業、精密製造能力、500家電子廠,為什麼你的攔截無人機年產量還是零?」

我的報告裡最有戰略說服力的部分,恰恰不是向美國「要什麼」,而是展示台灣「能做什麼」——年產50萬架的工業動員能量、七大產業轉產路徑、72小時啟動日產一萬架的可行性分析、GaN模組國產化。這些不只是軍事建議,更是遞給華盛頓的一張名片:「我們是值得投資的盟友,因為我們自己先把錢和能力擺上桌了」。

英國連派遣一艘掃雷艦都要開會才能決定。我的報告告訴台灣的決策者:「不要成為下一個需要開會的人」。

白宮發佈影片
川普:「說真的,我們其實不太需要其他國家的幫忙,甚至可以說完全不需要。最近幾個星期我一直在注意,所有的北約盟友嘴上都非常支持我們在中東對伊朗的軍事行動。他們也都同意消除伊朗的核武威脅非常重要,我們剛才還特別談到這件事。我們的行動非常強硬,也非常有效率,伊朗的海軍徹底被摧毀,整個軍力幾乎完全被我們清空。
他們的空軍現在完全沒了,海軍也沒了,雷達系統也徹底被我們打掉,連防空武器都被完全炸毀。伊朗所有軍事設備都已經完蛋了,他們的領袖階層更是幾乎全部被我們解決掉了。聽說他們最高領袖昨天就被幹掉了,跟他一起死的還有另外一個人,那個傢伙過去兩個禮拜專門負責鎮壓抗議民眾,殺害大概三萬兩千人。
這群人真的很邪惡,他們殺的人遠遠超過三萬兩千個,而昨天被擊斃的就是這些屠殺事件的主要兇手。北約國家嘴巴上雖然都贊同我們做的是對的,但真的要他們伸出援手時,他們卻推三阻四,什麼忙都不肯幫,這真的很誇張。我們在全世界各地派駐成千上萬名官兵,一直保護他們,但他們卻在我們需要幫助時完全袖手旁觀,這實在是太離譜。如果我當初強硬要求,他們或許還是會加入,但說實話,我們根本不需要他們的協助。對我來說,這場戰爭從一開始其實就已經注定我們會勝利,事實上,我們只花了幾天的時間就把伊朗的海軍徹底擊潰。
不過我還是很意外北約的態度。他們明明很清楚這件事情的重要性,也從來沒有人反對我們的行動。事實上,如果我們當時沒有派B-2轟炸機去摧毀伊朗的核武設施,大概再一個月伊朗就會擁有核武。我把這次行動稱為『核塵埃行動』。
我認為北約這次真的做了一個非常愚蠢的決定。我一直很懷疑當美國真的需要他們幫忙時,北約到底會不會站出來,這次的事件證明我的想法。雖然我們現在根本不需要他們,但他們本來就應該要幫忙。還有一點也很重要,其實我們美國當初也沒必要去幫烏克蘭,那是拜登自己決定投入好幾千億美元。
德國的領袖最近還特別發聲明說,他們雖然沒有參與行動,也跟這場戰爭沒關係,但他們覺得我們把伊朗擊潰做得非常好。沒有人希望伊朗擁有核武,因為這群人真的太瘋狂、太暴力又太殘忍了。
你想想看,伊朗這次殺害的民眾據說已經將近四萬一千人。他們前兩天甚至發出公告,誰只要參加抗議就馬上格殺勿論。這實在太恐怖了。大家都贊成我們的做法,但真的要請他們出手協助時,每個國家卻都躲得遠遠的。身為美國,我們真的得好好記住這一點,因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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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及日本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準備為相關努力作出貢獻」,以確保霍爾木茲海峽的航行安全,並歡迎各國進行準備與規劃工作,協調戰略石油儲備的釋出,以及探討增加產量的方法。

呼籲伊朗「立即停止其威脅、布雷、無人機及飛彈攻擊等阻礙海峽商業航運的行為,並遵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817號決議」

閱讀全文: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joint-statement-from-the-leaders-of-the-united-kingdom-france-germany-italy-the-netherlands-and-japan-on-the-strait-of-hormuz-19-march-2026

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和日本主管人在霍爾木茲海峽的聯合宣告。

來源:
總理辦公室,唐寧街10號和Keir Starmer KCB KC MP
已發表的
2026年3月19日

我們最強烈地譴責伊朗最近對海灣地區手無寸鐵的商船的襲擊,對包括石油和天然氣設施在內的民用基礎設施的襲擊,以及伊朗軍隊事實上關閉霍爾木茲海峽。

我們對不斷升級的衝突表示深切關注。 我們呼籲伊朗立即停止威脅、埋設地雷、無人機和導彈攻擊以及其他阻擋海峽對商業航運的企圖,並遵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817號決議。

航行自由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基本原則。

世界各地人民,特別是最弱勢群體,都將感受到伊朗行動的影響。

根據聯合國安理會第2817號決議,我們強調,這種對國際航運的干擾和全球能源供應鏈的破壞構成了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 在這方面,我們呼籲立即全面暫停對包括石油和天然氣設施在內的民用基礎設施的攻擊。

我們表示願意為確保安全透過海峽的適當努力做出貢獻。 我們歡迎參與籌備規劃的國家做出承諾。

我們歡迎國際能源機構決定授權協調釋放戰略石油儲量。 我們將採取其他措施來穩定能源市場,包括與某些生產國合作增加產量。

我們還將努力為受影響最嚴重的國家提供支援,包括透過聯合國和國際金融機構。

海上安全和航行自由惠及所有國家。 我們呼籲所有國家尊重國際法,堅持國際繁榮與安全的基本原則。」

「NEW: UK, France, Germany, Italy, Netherlands, & Japan issue joint statement expressing “readiness to contribute to appropriate efforts” to ensure safe passage through the Strait of Hormuz, welcoming nations engaging in prep/planning & coordinating SPR releases and ways to increase output.

Calls for Iran to “cease immediately its threats, laying of mines, drone and missile attacks and other attempts to block the Strait to commercial shipping, and to comply with UN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2817”

Read here: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joint-statement-from-the-leaders-of-the-united-kingdom-france-germany-italy-the-netherlands-and-japan-on-the-strait-of-hormuz-19-march-2026

Joint statement from the leaders of the United Kingdom, France, Germany, Italy, the Netherlands and Japan on the Strait of Hormuz.

From:
Prime Minister's Office, 10 Downing Street and The Rt Hon Sir Keir Starmer KCB KC MP
Published
19 March 2026

We condemn in the strongest terms recent attacks by Iran on unarmed commercial vessels in the Gulf, attacks on civilian infrastructure including oil and gas installations, and the de facto closure of the Strait of Hormuz by Iranian forces.

We express our deep concern about the escalating conflict. We call on Iran to cease immediately its threats, laying of mines, drone and missile attacks and other attempts to block the Strait to commercial shipping, and to comply with UN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2817.

Freedom of navigation is a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law, including under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The effects of Iran’s actions will be felt by people in all parts of the world, especially the most vulnerable.

Consistent with UNSC Resolution 2817, we emphasise that such interference with international shipping and the disruption of global energy supply chains constitute a threat to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In this regard, we call for an immediate comprehensive moratorium on attacks on civilian infrastructure, including oil and gas installations.

We express our readiness to contribute to appropriate efforts to ensure safe passage through the Strait. We welcome the commitment of nations who are engaging in preparatory planning.

We welcome the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decision to authorise a coordinated release of strategic petroleum reserves. We will take other steps to stabilise energy markets, including working with certain producing nations to increase output.

We will also work to provide support for the most affected nations, including through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e IFIs.

Maritime security and freedom of navigation benefit all countries. We call on all states to respect international law and uphold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prosperity and security.」

2026年3月11日 星期三

無人機時代的不對稱防衛-台灣無人機發展策略建議:反無人機防禦藍圖

台灣無人機發展策略建議

系列五:反無人機防禦藍圖——

能量武器、攔截無人機與分層防禦的完整架構(定稿)

揚昇法律專利事務所 / Risetek Law & Patent Office

陳宜誠律師 / Vincent Chen, Attorney-at-Law

2026318

壹、前言:台灣反無人機防禦的系統性空白

本系列前四篇依序分析了全球無人機戰場態勢烏克蘭實戰啟示台灣產業鏈盤點,以及美台共同研發的戰略升級路徑。一個貫穿全系列的核心發現是:台灣在攻擊型無人機的佈局上已有可觀進展(ALTIUS、劍蜂系列、SwitchBlade 300、48,750架國產無人機標案),但在反無人機(Counter-UAS, C-UAS)防禦上幾乎空白。

這個空白不是小缺口,而是系統性的戰略盲點。解放軍擁有全球最大規模的軍用無人機庫存,2025年台海周邊偵獲次數較前一年增加23%。更關鍵的是,中共正將退役殲-6戰鬥機改裝為超音速自殺無人機,此類「消耗性有人機改無人機」一旦以飽和攻擊方式投入,將對台灣現有以飛彈為主的防空體系造成彈藥耗盡的致命威脅。

202631日,科威特Shuaiba港六名美軍士兵遭伊朗Shahed型無人機擊中身亡。CBS報導揭露該據點「基本上沒有反無人機防禦能力」——地面指揮官曾申請額外的反無人機系統但未獲提供。開戰三天內,中東國家消耗超過800枚愛國者飛彈,而洛馬2025年全年僅生產600PAC-3 MSE。烏克蘭四年戰爭僅獲約600枚。這些數字徹底證實:以飛彈為核心的防空體系,在面對無人機飽和攻擊時將在數天內耗盡——這不再是理論推演,而是已造成美軍犧牲的現實。

貳、台灣面對的三種無人機威脅場景

在提出防禦架構之前,必須先釐清威脅的具體樣態。台灣海峽130公里的寬度決定了:不同類型的無人機威脅需要不同的防禦手段。

一、渡海長程無人機(主要威脅)

能從中國大陸直接渡海而來的,必然是長程固定翼無人機或噴射動力平台:Shahed等級巡飛彈(航速185-250公里/小時、航程數百至上千公里)、飛龍-300D(渦噴動力、航速更快)、退役殲-6/-7改裝超音速自殺無人機(航速500公里/小時以上)、翼龍/彩虹系列中大型偵打一體(航速200-300公里/小時)。這些目標體型大、速度快、電子系統有一定程度的屏蔽或硬化,不是小型四旋翼。

二、近海隱蔽施放(不可忽視的威脅)

解放軍完全可能利用商船、漁船、尤其是貨櫃船,在台灣近海(數公里至數十公里)隱蔽施放大量小型四旋翼攻擊無人機。貨櫃可預先裝載數百架無人機,開蓋即可集群起飛。此場景下的威脅是低空、低速、大量的小型蜂群——與渡海長程威脅截然不同。

三、登陸後地面戰場

解放軍登陸後,FPV攻擊無人機將成為地面戰場的常態武器——用於偵察、精確打擊單兵與車輛、攻擊指揮所與彈藥庫。烏克蘭戰場已清楚表明,在這種環境下,每一名步兵都需要基本的反無人機自衛能力。這是一個完全不同於前兩種場景的防禦需求。

參、攔截無人機:台灣防禦的第一打擊層

面對渡海長程無人機這個主要威脅,台灣擁有一個關鍵的地理優勢:130公里的海峽提供了充分的攔截縱深。若能在海峽上空進行遠程攔截,不僅可在敵方無人機抵達本島前將其擊落,即使首次攔截失敗,仍有時間發射第二波、甚至第三波攔截無人機進行再次接戰。漏網之魚,才交給近程的機砲、定向能量武器處理。因此,攔截無人機應被定位為台灣反無人機防禦的第一打擊層。

一、烏克蘭實戰驗證的驚人成效

截至20263月,烏克蘭攔截無人機已佔全部反無人機擊殺數的30%。在基輔及周邊地區,此比例高達70%以上(烏軍總司令瑟爾斯基20263月公布)。2025年全年生產10萬架攔截無人機,20261月起每日交付前線超過1,500架。單月攔截1,704Shahed。平均攔截成功率68%,部分型號在特定條件下達80-90%

二、主要機型與最新數據

機型

開發商

速度

航程/高度

單價

實戰紀錄

P1-SUN

SkyFall

450 km/h

高度5,000m

~$1,000

4個月擊落2,500+目標

Sting

Wild Hornets

315 km/h

半徑25km / 3,000m

~$2,500

擊落1,500+目標

Bullet

General Cherry

310 km/h

距離20km / 6,000m

~$2,000

數百架Shahed

VB140 Flamingo

多家

固定翼

追擊50km+

~$3,000

遠程偵察機攔截

Octopus

英烏合作

自主化

AI導引

較高

更自主攔截平台

三、SkyFall P1-SUN的突破性量產能力

SkyFallP1-SUN尤其值得關注。Reuters記者實地走訪其工廠,目睹「長排的3D列印機不停生產塑料無人機組件,大廳中工人忙於焊接與組裝」。SkyFall月產能可達50,000架攔截無人機,可在不影響烏克蘭自身防禦的前提下出口5,00010,000架。SkyFall已設立操作員學院,提供三週培訓課程,並已開發遠距操控能力——意味著無人機可在一國部署,由另一國的操作員透過螢幕遠端操控。

四、美國的緊急需求、Drone Dominance計畫與Merops大規模部署

科威特事件後,美國於35日正式向烏克蘭請求反無人機支援。烏克蘭次日即派遣攔截無人機與專家團隊前往約旦保護美軍基地——從請求到部署僅24小時。同期,SkyFallShrike Fiber光纖FPV無人機以99.3分(滿分100)贏得五角大廈Drone Dominance計畫第一階段首名。該計畫總預算11億美元,目標2027年前裝備30萬架低成本武裝無人機。

美國陸軍部長德里斯科爾313日宣布,美軍已向中東部署10,000Merops AI攔截無人機。Merops由前Google執行長Eric Schmidt支持的美國防企業「鷹計劃」(Project Eagle)開發,製造商為加州Perennial Autonomy。攔截器名為Surveyor,固定翼螺旋槳驅動,時速282公里,單價約14,000-15,000美元(大量採購可降至3,000-5,000美元),可AI自主歸向(GPS/通訊干擾環境下使用熱成像、射頻或雷達感測器),未命中可降落傘回收。系統小至可放在皮卡車後斗,訓練僅兩週。烏克蘭實戰擊落超過1,900架俄軍無人機,佔擊落Shahed類目標的約40%,攔截成功率約95%。美軍在對伊朗作戰開始後五天內即完成部署。波蘭、羅馬尼亞已部署,丹麥宣布採購意向。Merops為美國公司產品,台灣可直接向Perennial Autonomy洽購或透過FMS取得。

20263月中旬中東實戰更新:Merops部署後效果顯著。據Axios引述五角大廈消息,伊朗無人機攻擊量已從高峰下降約95%。開戰第一週,伊朗即向12個國家的美軍基地和盟國目標發射了近2,000架攻擊無人機。除Merops外,美軍同步部署了RTX公司Coyote攔截無人機與Bumblebee爆破四旋翼無人機——多系統協同的實戰架構與本文倡議的分層防禦邏輯完全一致。據Inside Unmanned Systems報導,烏克蘭早在20258月曾提議以大量攔截無人機協助美軍升級反無人機防禦,遭美方拒絕,結果202631日科威特六名美軍陣亡後才緊急部署——再次證明反無人機能力必須預置而非臨時補救。

烏克蘭反無人機專家全球部署(317日):澤連斯基317日在英國國會演說時宣布,烏克蘭已向中東派遣201名反無人機專家協助海灣各國防禦伊朗無人機,另有34人待命。烏克蘭目前每日可生產約2,000架攔截型無人機,其中一半可供盟友使用——換算年產能超過70萬架。澤連斯基指出,俄軍九成損失來自烏克蘭無人機,對抗沙赫德最有效的方式是攔截無人機而非數百萬美元飛彈。烏克蘭提出「技術換資金」模式——恰恰是本文建議台灣向烏克蘭廠商取得技術授權、在本土量產的路徑。澤連斯基選擇在斯塔默被川普批評「連掃雷艦都要開會」的英國國會發表此演說,政治訊號不言自明:烏克蘭正從「需要被援助的一方」翻轉為「提供安全服務的一方」。

五、對台灣場景的具體優勢

攔截無人機對台灣海峽防禦的優勢組合:航程足以飛至海峽中線甚至更遠處攔截來襲目標;未擊中可操控返航回收再用;單價數千美元對付數萬美元巡飛彈,成本比完全有利於防禦方;可大量儲備、分散部署於全島,不受單一陣地被毀影響;多波次接戰——第一波攔截失敗仍有時間發射第二波、第三波。台灣的電動攔截無人機技術來源現有雙管道:美國Merops直接採購+烏克蘭廠商技術授權。台灣48,750架標案中EVTOL固定翼(航程100公里以上)的規格已可容納攔截任務構型。

六、噴射動力攔截無人機:對抗殲-6改裝機的關鍵需求

上述所有電動攔截無人機——包括最快的P1-SUN450km/h)和美軍大規模部署的Merops Surveyor282km/h——均為電動螺旋槳驅動,對Shahed級目標極為有效,但無法可靠追擊殲-6/-7改裝噴射自殺無人機(500km/h+)。Merops的成功恰恰印證電動攔截無人機的角色定位與侷限。台灣必須另行以最高優先籌獲噴射動力攔截無人機。

(一)國際噴射動力攔截無人機

型號

開發商

動力/速度

航程

備註

Roadrunner-M

Anduril(美)

雙渦噴;高亞音速

保密

VTOL可回收;五角大廈2.5億美元/500架;已在台設辦、中科院MOU

X-BAT

Shield AI(美)

後燃器噴射(F110/F100);超音速

2,000海浬

VTOL超音速自主戰鬥機;Hivemind AI2028全功能;已與中科院簽約、漢翔合作

Allag-TJ

EDGE(阿聯酋)

渦噴310N+;巡航720km/h

72km

作業高度3,000-7,600m5kg破片彈頭

TRL X

TRL Drones(捷克)

噴射動力;巡航450/衝刺500km/h

200km

AI光學導引;滯空45分鐘;規劃烏克蘭測試

Coyote Block 2

Raytheon(美)

小型渦噴

短程

美軍現役;已驗證

(二)台灣小型噴射引擎技術能量盤點

中科院營運長簡定華公開表示:「航空所已有小型渦輪引擎設計製造能力,中華民國已是全球具研製小型渦輪引擎的4個國家之一。」中科院官方網站列出小型渦輪扇引擎為產品項目,描述為「雙軸設計,具低油耗與高性能,主要用於無人載具、飛彈、靶機及無人戰鬥機」,並具備開發衍生型的能力。以下為已知的國產引擎與相關經驗:

引擎

機構

類型

推力

應用平台

鯤鵬(Kun Peng

中科院航空所

小型渦輪扇

800lbf/3.6kN

雄昇巡弋飛彈(航程1,200-2,000km

劍翔用轉子引擎

中科院

汪克爾轉子

未公開

劍翔反輻射無人機

劍蜂四型用渦噴

中科院+Kratos

小型渦噴

1.1kN/112kgf

劍蜂四型噴射攻擊無人機(射程1,000km

萬劍彈用渦輪扇

中科院

小型渦輪扇

未公開

萬劍空射巡弋彈藥(0.8+馬赫)

小型氣渦輪噴射

雷虎科技

微型渦噴

100-300N/10-30kgf

遙控模型飛機(通過工業局新產品開發計劃)

(三)技術差距與國產化路徑

噴射動力攔截無人機所需引擎推力約50-150kgf500-1,500N)。台灣同時擁有AndurilShield AI兩大美國新創合作夥伴(均在台設辦、與中科院簽約),應善用此雙重優勢。

路徑一(最快):Anduril Roadrunner-M FMS採購(已在台設辦、中科院MOU);同步追蹤Shield AI X-BAT(超音速VTOL2028全功能,Shield AI已與中科院簽約整合Hivemind、與漢翔合作)。路徑二(中期):劍蜂四型渦噴(1.1kN)開發攔截構型,搭載Hivemind SDK(中科院已取得)實現GPS拒止自主接戰。路徑三(長期自主):鯤鵬設計經驗向下延伸至1.0-1.5kN級+雷虎精密加工+Hivemind/國產AI。三條路徑同步推進。

關鍵規格目標:航速至少550km/h(超越殲-6改裝機500km/h+)、航程至少130km(覆蓋全海峽)、AI自主末端導引(GPS拒止環境下仍可運作)、可重複使用、模組化設計以利大量生產。

肆、定向能量武器:能力、侷限與正確定位

一、高功率微波(HPM):誠實評估

Epirus Leonidas確實在反蜂群測試中表現出色——20258月單次癱瘓49架無人機,61架測試100%成功率,202512月更首度驗證對光纖操控無人機的效果。美國陸軍已列為IFPC-HPM唯一選定系統,Gen II射程倍增至2公里以上、功率提升30%

然而,必須誠實指出一個關鍵事實:目前所有公開驗測均針對小型四旋翼消費級無人機(Group 125公斤以下)。澳洲LAND 156計畫也明確將HPM定位為對抗25公斤以下小型無人機。對於渡海而來的固定翼巡飛彈(如Shahed)、噴射動力無人機(如退役殲-6改裝機),HPM尚無成功攔截的公開驗證紀錄。HPM有效射程僅約1-2公里,能量在大氣中散失嚴重,對高速通過波束覆蓋範圍的大型無人機,累積照射時間可能不足以燒毀其電子系統。

HPM在台灣防禦中的正確定位:不適合作為對抗渡海長程無人機的主要手段,但在「近海隱蔽施放」場景中有重要價值——對貨櫃船或漁船施放的大量小型四旋翼蜂群進行面殺傷。同時適合關鍵設施(半導體園區、軍事基地)的定點防護。建議採購20套,而非全島廣泛部署。

二、高能雷射(HEL):100kW/50kW效能存疑,籌獲應瞄準300kW

以色列Iron Beam100kW):202512月正式交付,設計定位為對抗「小型、慢速、低飛目標」。Lite Beam10kW縮小版)已在202410月實戰擊落約3540架真主黨無人機。然而100kW版截至20263月是否已實戰使用,存在矛盾報導——以色列媒體Calcalist報導其「尚未在作戰中使用」,但另有報導聲稱已首次實戰「汽化」火箭。關鍵事實:對Shahed等級固定翼巡飛彈,100kW版無公開成功攔截紀錄。

美軍DE M-SHORAD50kW):靶場測試擊落Group 1-3無人機(含大型固定翼),Raytheon官方描述為可「擊敗迫擊砲與大型無人機」。但2024年部署四套原型至中東實測,士兵回饋「並不特別正面」,陸軍副參謀長質疑50kW10公里距離能否在一平方公分面積上聚焦至少4kW——「因為那才是燒穿四分之一吋鋼板所需功率」。對火箭砲彈的攔截「仍有挑戰」。

籌獲判斷:現有100kW50kWHEL對渡海而來的大型固定翼無人機(Shahed級以上)效能存疑。台灣不宜投資即將過時的100kW/50kW系統。籌獲目標應直接針對RafaelLockheed Martin正開發的300kW多束版本——洛馬已獲最高2.21億美元合約開發兩套原型,選項可追加兩套。300kW級才有合理的物理基礎對抗Shahed等級目標,且多束能力可同時接戰多個目標。台灣應透過Lockheed MartinF-16V既有合作夥伴)建立300kW系統的技術追蹤與早期採購意向,預估2028-2030年可完成驗證後優先採購。在300kW系統就位前,攔截無人機仍是對抗渡海長程無人機最可靠的手段。

三、HPMHEL比較

比較項目

高功率微波(HPM

高能雷射(HEL

殺傷方式

電磁脈衝燒毀電子元件(面殺傷)

光能燒穿結構(點殺傷)

已驗證目標

小型四旋翼(Group 1, ≤25kg

小型無人機、火箭、迫擊砲(10kW實戰)

Shahed級固定翼

尚無公開驗證

100kW無紀錄;需300kW

每發成本

0.05美元

1-3美元

射程

1-2kmGen II

7-10km100kW

天候影響

低(雨霧不影響)

高(雨霧削弱;台灣年逾100天霧日)

多目標能力

極強(面殺傷)

中等(100kW逐一;300kW可多束)

台灣籌獲建議

20套定點防護

瞄準300kW版本(2028-2030

伍、機砲、AI砲塔、遙控機砲與單兵反無人機:不可忽略的最後防線

定向能量武器與攔截無人機固然重要,但在近距離場景中,傳統機砲與輕武器仍是不可或缺的最後防線。

一、中科院XTR-102遙控機砲:現成的反無人機平台

中科院已研製並部署XTR-102「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T-75 20mm雙聯裝機砲為核心的遙控武器站。規格:迴旋330°、俯仰-15°+85°(具備對空射擊能力)、旋轉速度60°/秒、光電射控儀偵蒐距離2,452公尺、有效射程2,000公尺、備彈400發。每座操控台可遙控2座武器站進行影像辨識、自動追蹤、彈道解算與集火射擊。目前已部署東引、金門、澎湖等外離島(陸軍714座、海軍陸戰隊36座),海巡署26座艦載版。

(二)「刺蝟雷達站」構想:500個多層火力節點

上述升級不應各自獨立推進,而應整合為統一部署構想——500個低空雷達站為核心,每個站點同時配備多層火力,形成遍佈全島的「刺蝟陣地」。中科院已研發「複合式火箭系統」概念——以雷達和光電指揮儀遙控XTR-102機砲、紅隼火箭彈、Hydra-70火箭彈。本文建議擴展為反無人機版本:

每個雷達站配備:20mm XTR-102升級版(AI自動接戰+空爆彈,對付小型無人機與站點自衛)、35mm GDF-006 AHEAD50門已於2009年「天武七號」計畫升級完成,已可發射AHEAD空爆彈——152顆鎢合金破片雲,有效射程4公里、射高8.5公里、搭配天兵雷達,部署於各空軍基地與高山雷達站,對付大型渡海無人機末端攔殺)、以及Hydra-70雷射導引火箭彈(中科院正研發導引段,對中型無人機精準打擊)。三種武器由統一AI指管控制,接入全島雷達網協同防空。關鍵升級需求:AI反無人機射控軟體(中科院XTR-102已驗證技術可移植至天兵介面)、20mm空爆彈開發/採購、AHEAD彈藥大量補充、Hydra-70導引段完成研發。

戰略價值:即使攔截無人機在海峽上空未能全數殲滅來襲目標,漏網無人機飛越本島任何上空,都將進入密布的20mm/35mm/Hydra-70交叉火網——無處可藏。500個節點遍佈全島,個別被毀不影響整體。每個雷達站不僅是「眼睛」更是「刺蝟陣地」。所有硬體均為現有或現有衍生,是全部方案中形成全島防禦火網速度最快者。

部署構想:升級後XTR-102500節點低空雷達網結合,形成「偵測+射擊」一體化分散式反無人機火網。每個雷達站搭配24座升級版XTR-102,既自衛又協同防空。現有約46座基礎上擴充至500座。此方案最大優勢:系統已存在且已部署,僅需軟體升級與彈藥換裝即可形成戰力——是所有反無人機方案中形成戰力最快的選項之一。

二、AI機槍砲塔:自動化末端攔截

烏克蘭開發的Sky SentinelAI機槍砲塔系統,使用機槍彈藥自動追蹤射擊來襲無人機。每次射擊成本僅為飛彈的極小分數。烏克蘭戰場上,卡車載機槍已是攔截Shahed的主要手段之一——在烏克蘭,Shahed被視為低威脅平台,「許多在夜間被卡車載機槍及各種低成本手段攔截」。台灣應開發或採購類似AI砲塔系統200套,部署於軍營、彈藥庫、通訊樞紐、發電廠等固定設施,搭配Skyguard 35mm AHEAD彈藥系統構成末端動能攔截網。

三、反無人機步槍彈藥:每名守軍的自衛能力

烏克蘭Brave1開發的「Horoshok」(豌豆)反無人機彈藥:5.56mm NATO口徑,採用分裂彈頭設計——多顆次彈丸取代單一彈頭,初速超過800公尺/秒,有效距離50-60公尺,可在所有標準5.56步槍平台上使用,不需額外訓練或改裝(但不可使用消音器)。烏克蘭國防部已正式編入制式彈藥並進入量產。俄羅斯與美國也各自開發了類似的5.45mm5.56mm反無人機彈藥。

對台灣的具體建議:解放軍登陸後,FPV攻擊無人機將成為地面戰場常態武器。國軍必須在最短時間內為每一個步兵班配備反無人機步槍彈藥。建議:一、立即採購或委託中科院/國內廠商仿製5.56mm反無人機分裂彈頭彈藥,配發至每個步兵班至少兩個彈匣(60發)。二、全軍備儲至少500萬發。三、將反無人機射擊納入國軍基本戰鬥訓練科目。四、配發攜帶型電子干擾器3,000套至每個步兵排。預估彈藥成本約新台幣510億元——這是整個防禦體系中成本最低、但在登陸後場景中效益最高的投資。

陸、八層防禦架構

綜合前述分析——三種威脅場景、各類防禦手段的能力與侷限——本文提出由遠至近的八層防禦架構:

防禦層

功能

建議系統

適用場景

第一層 偵測感知

全天候低空偵測、分類、追蹤

Tron Future AESA+RF 500節點;被動聲學感測器

所有場景(前提)

第二層 攔截無人機

海峽上空遠程動能攔截;多波次接戰

電動型:SkyFall P1-SUN等技術授權國產,年產10萬架。噴射型三路徑同步:路徑一 Roadrunner-M FMSX-BAT追蹤;路徑二 劍蜂四型渦噴+Hivemind;路徑三 國產渦噴+雷虎

渡海長程無人機(主要威脅)

第三層 機動野戰防空

(甲)Merops攔截渡海無人機(乙)車載AI機槍砲塔反FPV;旅級隨行+離島守備

(甲)Merops AI攔截系統(Perennial Autonomy);Surveyor 282km/hAI自主歸向(乙)車載AI機槍砲塔:12.7mm雙聯裝先期+20mm車載版中期

渡海無人機+近距FPV+離島+野戰隨行

第四層 HEL精準狙殺

漏網高速個體精準燒毀

300kW Iron BeamRafael/洛馬開發中)

渡海漏網無人機(待驗證)

第五層 HPM近程面清掃

小型蜂群面殺傷;關鍵設施定點防護

Epirus Leonidas 20套;Coyote Block 3

近海隱蔽施放蜂群;設施防護

第六層 「刺蝟雷達站」火網

末端多層攔殺;全島無死角

500站各配:20mm AI空爆+35mm AHEADHydra-70導引火箭

2-4km全島交叉覆蓋

第七層 電子軟殺

通訊干擾、GPS欺騙、RF壓制

中科院電戰系統;Lattice AI態勢融合

所有場景(貫穿各層)

第八層 單兵反無人機

步兵個人自衛

Horoshok彈藥;攜帶型干擾器3,000

登陸後地面戰場


核心邏輯:渡海長程無人機由攔截無人機在海峽上空遠距殲殺(可多波次)機動野戰防空(Merops AI攔截+車載AI機槍砲塔)隨旅級部隊與離島守備部隊機動攔截(與固定式刺蝟雷達站構成雙軌防空網)漏網之魚由HEL精準燒毀近海施放的小型蜂群由HPM面清掃末端漏網由「刺蝟雷達站」多層火力節點攔截電子軟殺貫穿所有層次登陸後每名守軍具備步槍級反無人機自衛能力。全系統透過AI指管平台統一態勢融合。

柒、具體政策建議

一、建構機動野戰防空體系——Merops系統採購與車載AI機槍砲塔開發——最高優先

Merops為美國Perennial Autonomy產品(實戰擊落1,900+目標、攔截成功率95%、美軍10,000架部署中東),系統含雷達、光電感測器、控制裝置、發射架,皮卡車後斗即可載運,四人操作、訓練兩週——特別適合台灣陸軍野戰機動防空。直接向美國商業採購或FMS,不需經烏克蘭。建議首批3,000架攔截器+60套系統,配發各旅級戰鬥隊與外島守備部隊。大量採購單價3,000-5,000美元/架。首批預算NT$30-50億。與固定式「刺蝟雷達站」互補——一個機動、一個固定。同時開發車載AI自動機槍砲塔:先期以雙聯裝12.7mm.50 cal)為主(技術門檻低、彈藥與步兵體系通用、烏克蘭車載重機槍已驗證反小型無人機效果),中期推出縮小版XTR-102單管20mm車載版。兩種口徑均搭載AI無人機自動偵測追蹤射擊軟體,安裝於悍馬車或中型戰術輪車,隨裝甲/機步部隊機動,在登陸後地面戰場提供「移動式反FPV護盾」。建議首批12.7mm車載砲塔300套、20mm車載版200套。

二、建立電動攔截無人機國產量產體系(年產10萬架)

在直接採購Merops的同時,建立國產量產體系確保長期自主。技術來源以烏克蘭廠商授權為主:SkyFall P1-SUN(時速450km/h、單價1,000美元、月產5萬架)、StingBullet等。以35家國內廠商分散生產,年產10萬架,單價新台幣10萬元以下。

三、優先引進或開發噴射動力攔截無人機——對抗殲-6改裝機

此為本文最重要的建議之一。中國數千架退役殲-6/-7改裝噴射自殺無人機航速500公里/小時以上,電動攔截無人機速度不足以可靠追擊。台灣必須具備噴射動力攔截能力,三條路徑應同步推進:

路徑一(最快):Anduril Roadrunner-M FMS採購或授權生產(已在台設辦、中科院MOU);同步追蹤Shield AI X-BAT(超音速VTOL自主戰鬥機,2028全功能,已與中科院簽約整合Hivemind、漢翔合作、台北101設辦)。

路徑二(中期):劍蜂四型渦噴經驗(1.1kN)開發攔截構型,搭載Shield AI Hivemind SDK(中科院已取得)實現GPS拒止環境自主接戰。

路徑三(長期自主):中科院鯤鵬設計經驗向下延伸至1.0-1.5kN級+雷虎精密加工+Hivemind或國產AI

關鍵規格目標:航速至少550公里/小時、航程至少130公里(覆蓋全海峽)、AI自主末端導引(GPS拒止環境下仍可運作)、可重複使用以降低成本。

四、HPM 20套定點防護

基於HPM僅對小型四旋翼有驗證紀錄的事實,建議20套定點防護。優先部署於新竹科學園區、台北都會區、左營/花蓮基地、外島,定位為反小型蜂群的近程面殺傷。省下預算轉投攔截無人機量產。

五、HEL籌獲瞄準300kW版本

基於100kW Iron Beam50kW DE M-SHORAD對大型固定翼無人機效能存疑,台灣不宜投資過渡系統。籌獲目標直接針對300kW多束版本(洛馬已獲2.21億美元合約開發原型),透過Lockheed MartinF-16V既有合作夥伴)建立技術追蹤,預估2028-2030年驗證後部署30套。期間以攔截無人機填補空窗。

六、建構500個「刺蝟雷達站」多層火力節點

每個低空雷達站配備:20mm XTR-102升級版(AI+空爆彈)、35mm GDF-006 AHEAD50門已升級、大量補充彈藥、中科院開發AI射控模組)、Hydra-70導引火箭彈。三種武器由統一AI指管控制。漏網無人機飛越本島任何上空都將進入交叉火網。所有硬體均為現有或現有衍生——形成全島防禦火網速度最快者。

七、立即配發單兵反無人機裝備

配發5.56mm反無人機分裂彈頭彈藥500萬發至全軍、攜帶型干擾器3,000套至步兵排、AI機槍砲塔200套於固定設施。將反無人機射擊納入國軍基本戰鬥訓練。此為成本最低、可在數月內啟動的項目。

八、發展GaN高功率模組產業與建立反無人機驗證中心

台灣穩懋半導體是全球最大GaAs/GaN代工廠,建議設立「國防能量武器技術專案」。同時利用金門/馬祖極端電磁環境建立經國際認證的C-UAS驗證中心,吸引盟邦廠商來台測試。

捌、預算估算與時程規劃

項目

預估費用

時程

備註

Merops野戰防空系統(美國直接採購)

NT$30-50億(首批)

2026-2027

首批3,000架+60套系統;Perennial Autonomy FMS

電動攔截無人機國產量產

NT$40-60億建置+年NT$100

2026-2028

烏克蘭技術授權國產化;日產1,000

噴射動力攔截無人機(最高優先)

NT$30-50億(FMS)+研發NT$50-80

2026-2030

Roadrunner-M FMS+追蹤X-BAT→劍蜂四型渦噴+Hivemind→國產引擎

Iron Beam 300kW版(30套)

15-20億美元

2028-2030

瞄準300kW版;經洛馬合作

Leonidas HPM20套)

4-6億美元

2026-2028

定點防護;含訓練後勤

低空雷達網(500節點)

NT$50-80

2026-2028

Tron Future AESA+RF

XTR-102 AI升級+20mm空爆彈

NT$40-60

2026-2028

擴充至500座配套雷達站

35mm GDF-006 AI升級+AHEAD大量補充

NT$20-40

2026-2027

50門升級+彈藥;系統已在

Hydra-70導引段研發+火箭採購

NT$15-25

2026-2028

配套500節點;中科院已驗證概念

AI機槍砲塔(固定式200套)

NT$20-30

2026-2027

固定設施末端防護

車載AI機槍砲塔(機動式)

NT$35-55

2026-2028

12.7mm 300套先期+20mm 200套中期;車載機動反FPV

反無人機步槍彈藥

NT$5-10

2026即可啟動

500萬發+;配發全軍

攜帶型干擾器(3,000套)

NT$15-20

2026-2027

配發至步兵排

GaN功率模組自研

NT$30-50

2026-2030

穩懋/中科院合作

反無人機驗證中心

NT$15-20

2027-2029

選址金門或恆春

玖、結語:防禦的革命已經發生,台灣不能缺席

20263月的此刻,反無人機防禦已從「未來課題」變為「當下的生死問題」。科威特六名美軍的犧牲、中東三天耗盡800枚愛國者、烏克蘭24小時內緊急部署約旦、SkyFall贏得五角大廈Drone Dominance首名——這些事件共同宣告:全球軍事體系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低成本無人機與反無人機方向轉型。

台灣面對的威脅獨特且急迫:130公里外是全球最大的無人機製造國。但同樣這130公里的海峽,也提供了攔截無人機進行遠程、多波次接戰的寶貴縱深。台灣的防禦體系必須善用這個地理優勢,以攔截無人機(含噴射動力型)為第一打擊層,搭配500個「刺蝟雷達站」多層火力節點(20mm AI空爆+35mm AHEADHydra-70導引火箭)構成全島無死角的末端攔殺火網,再加上定向能量武器的精準補充、以及每一名守軍的步槍級反無人機自衛能力,構成由遠至近、由大至小的完整八層防禦。

核心訊息:台灣必須在攻擊與防禦兩端同步推進。在防禦端,攔截無人機、機動野戰防空(Merops+車載AI機槍砲塔)與「刺蝟雷達站」火網——而非定向能量武器——應被列為最高優先的戰略投資。三者的共同優勢是:所有硬體均為現有或實戰驗證系統,不需從零開始研發,是全部方案中形成戰力最快的選項。定向能量武器(HPMHEL)是重要的互補手段,但在對大型渡海無人機的效能獲得實戰驗證之前,不宜作為防禦體系的核心。窗口正在開啟,但不會永遠敞開。

終極建議:不要成為下一個需要開會的人

20263月,荷姆茲海峽危機將本文的所有論點從理論預測變為現實教材。美國總統川普在電話中對英國首相斯塔默說:「你是首相,你可以自己做決定——為什麼派幾艘掃雷艦還要跟團隊開會?」斯塔默的猶豫讓英國從「盟友中的勞斯萊斯」淪為華盛頓的笑柄。歐洲各國一方面喊停火,一方面連維護自身經濟命脈的航道都不願出掃雷艦——這種「既不想打、也不想護」的態度,就是教科書級的安全搭便車行為。

同樣的話,換一個場景,完全可能對台灣說:「你有全球最強的半導體產業、精密製造能力、500家電子廠,為什麼你的攔截無人機年產量還是零?」

台灣比任何歐洲國家都更依賴美國的安全承諾,也比任何歐洲國家都更脆弱——一旦台海衝突爆發,美國國內必然出現「為什麼要為台灣流美國人的血」的聲音。川普在荷姆茲海峽上對盟友的態度——「我們會記住誰幫了忙、誰沒有」——這句話對台灣的含義比對歐洲更深。

本文的政策建議,核心不在於向美國「要什麼」,而在於展示台灣「能做什麼」——年產50萬架的工業動員能量、七大產業轉產路徑、72小時啟動日產一萬架的可行性分析、GaN模組國產化與反無人機驗證中心。這些不只是軍事建議,更是遞給華盛頓的一張名片:台灣是值得投資的盟友,因為我們自己先把錢和能力擺上桌了。

英國連一艘掃雷艦都要開會才能決定。台灣的決策者必須自問:我們要不要成為下一個需要開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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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無人機時代的不對稱防衛」系列第五篇。由陳宜誠律師基於公開報導、官方文件、專業媒體報導整理而成。資料來源包括ReutersNYTBreaking DefenseAl JazeeraDefenseScoopUkrainska PravdaFPRIKyiv PostMilitarnyi、中科院官方網站、維基百科、經濟日報、自由時報軍武頻道等。資料截至2026318日。)

 

本系列各篇文章線上閱讀:

系列一:當最有效的武器被制度淘汰 線上閱讀

系列二:烏克蘭三年反無人機實戰技術啟示 線上閱讀

系列三:台灣無人機產業鏈盤點 線上閱讀

系列四:美國國防新創合作機會 線上閱讀

系列五:反無人機防禦藍圖(本文) 線上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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