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 星期五

裝精神病來免責脫罪,其實沒有那麼容易,總會露出馬腳的。

裝精神病來免責脫罪,其實沒有那麼容易,總會露出馬腳的。因此,美國已經發展出第二代檢驗方法了,台灣的司法實務,可以參考。
(舉例來說,某家暴慣犯隨便找個精神科醫師所開立的診斷書,並非依據法庭預先認可的鑑定方法由合格的法庭心理學家所做的精神鑑定報告,在法庭上僅具參考價值。我沒有說童仲彥議員與潘建志醫師喔。)
「總的來說,詐病需要擁有對精神病和其影響的深入認識,演技琢磨更是不容鬆懈,他需要根據自己虛報的病徵,準確拿捏表現出來的行為。因此法庭心理學家採取最直接的拆解方法,就是把聲稱患精神病的嫌犯關起來長時間觀察,Walters 說:「我從未聽過任何詐病的人能抵得過連續 20 天 24 小時的監視不露出馬腳,實在太累人了。」身為 SIRS-2 設計者,Rogers 對心理學家捉拿詐病者十拿九穩:「我們對於試探不出來的詐病者一無所知。」因為他們從不存在。」

另外一個問題是精神鑑定涉及專業,這一審採信該專業人士的鑑定報告,若二審委請另一專家提出不同的鑑定報告,那麼該二審法院應該採信哪一個專家的鑑定報告?還是再委請第三個專家,然後取多數決?

例如另一社會矚目案件,二審法院竟然採信一審的鑑定報告,而以離案發較久而不採信自己委請的精神科醫師所做的鑑定報告,就很引人物議說。假如你不覺得原鑑定有問題,你幹嘛允准再委請其他專家來做鑑定呢?鑑定了又不採信,不是耍人嗎?

總之,法官並非專家,應尊重專家的專業判斷。但刑事精神鑑定,也是一個專業,如前所述,應該效法美國的法院實務以建立精神鑑定報告的公信力,法官不能任意不採用,若採用也才不會引人物議。
是共長 45 分鐘的問題組合,專捉聲稱有各種疑似精神病經歷的偽精神病人。設計出這套問題的心理學家 Richard Rogers 指,其中一個策略就是將多個性質迥異的病徵組合一起,例如「你曾經有被跟蹤的感覺嗎?那段日子胃口會不會特別好?」,而事實上真正的偏執狂並不會因此提升食慾。另一策略是試探對於精神病的觀念錯誤的詐病犯,例如「你與其他星球通訊時遇到過困難嗎?」——星際狂想並不在一般精神病人的妄想範圍。法庭心理學家及專家證人 Tali Walters 指,所謂妄想其實也與患者現實生活接軌,例如冷戰期間的妄想症病人多妄想共產主義者對他們圖謀不軌,美國 911 前後一個射殺警員的妄想症病人以為自己有份參與阿富汗戰爭——妄想雖是虛構,但都脫不了與現實千絲萬縷的關係。"


轟動全美但 38 年懸而未決的紐約殺童案終有裁決。被告埃爾南德斯以多種精神病史自辯,案件因其病史延後審訊,經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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