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日 星期六

馬雲的"假貨更好論"

馬雲這話講的真逗。典型中國式的思維。

(中國OEM製造工廠,是這樣幹的:前門交客戶訂貨,從後門運出特A級假貨,然後到淘寶網上賣,說他保證跟真品一樣的用料、做工、品質,甚至外型,然後還賣比較便宜,因為不用給外國原廠賺,回饋客戶,抵制外國吸血鬼,...你覺得這樣會對嗎?

換個場景,二十幾年前,台灣的夜市也是充斥從工廠後門出的原廠(仿冒)品,後來美國祭出超級301條款,逼台灣政府加強取締,採取重罰與刑罰拘禁,才改善的。

這是仿冒呀,你有種就自創品牌,自己做行銷,自己作客服,不要拿著外國客戶的訂單,多生產一批,然後說自己賣的是原廠貨,還比較便宜,是因為不給外國吸血鬼賺。

仿冒就是剽竊,period。

我看不起偷竊他人創意或設計的小偷,更看不起那個小偷還振振有詞的說我是維護民族尊嚴與正義。

品牌是用商標來保護,設計使用專利與營業秘密,創作使用著作權與營業秘密,而製造工藝用專利與營業秘密來保護。這是在國際市場上進行商業競爭的合法手段。

你要用非法手段來破壞市場秩序與遊戲規則,然後以民族大義來辯解,說別人制定的遊戲規則不公平,所以我不用遵守,我就覺得十分可笑。

舉例來說,專利是國家制定制度,對發明人許以一段時間的市場專營經濟利益,以換取發明人把他的營業秘密與技術竅門公諸於世來造福社會,以利技術詳細內容的取得與交流,方便大家在前人的發明創見上再創造,從而加速技術的進步(看了別人的專利,更容易讓人產生觸類旁通舉一反三的靈感)並避免研發資源的浪費(人家已經發明的東西,直接取用就好了),並不能簡單的將專利類比為政府以身分或其他條件「特許」某人專賣某類產品的專賣權,例如以前的鹽商、織造,鴉片,菸酒公賣,菸酒捐等。

專利制度在本質上是跟公平交易法衝突的,所以國外專利師的考試,專利法、行政法與反壟斷法與不公平競爭法,都是要考的。法院實務也是把公平交易法與專利、商標、著作權並列為智慧財產權而為智慧法院所管轄。

既然是公平競爭,就會設有裁判,就會設有比賽規則,不能說我比不過,我就在外面偷跑,或者我不管比賽規則,在場內亂跑,不服從裁判的取締或裁決,如果搞到被驅逐出場,還要到處喊說被歧視,要罷賽抗議,我的選手是最優秀的,不可能作弊,...

中國式的思維是這樣的,喊說我的設計與製造質量都不比原廠差,甚至比原廠好,現在外國用商標與專利等控告我在販賣仿冒品,是因為你們把商標都申請了,把專利也都佈滿了,因此我申請不到,所以是不公平競爭,...

這種倒果為因的辯解法,不可笑嗎?尤其這是從中國首富科技新貴馬雲嘴裡說出來的,還是對國內外投資者公開的演講發言,更令人噴飯。更叫人搖頭!)



在周二于杭州举行的阿里巴巴投资者会议上,董事长马云就假货问题回应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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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Chen OEM廠在淘寶賣正廠貨(可能沒有掛原廠品牌),絕對侵害原廠的商標(比附攀引行為,因為你說你比某廠的品質好,價格便宜),專利與著作權,怎麼不是侵害智慧財產權行為?所有OEM廠也都跟原廠簽訂有授權生產契約,還有保密協定,這些OEM廠在淘寶賣同樣貨品,怎麼會沒有違約侵權與違反保密協定的問題?

這些廠商以前在賊子市或夜市賣正廠(仿冒)品,現在跑到淘寶網賣,這跟商業模式競爭,又有何相干?馬雲還真很會鬼扯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