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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日 星期五

政府、國安、金融與網路基礎建設等,都應該禁用中國設備。

引文:「任正非說苦日子要來了,淺談華為通訊業務與困境」。

我認為這跟國外銀行所採買使用的由各供應商提供的資訊處理與連線設備一樣,所謂遠端連線與系統更新作業,是完全應該由銀行(客戶)控制與主導,在全面檢視其原始碼無後門與必要性後,而且在測試系統上證明其可行性與無導入其他瑕疵後,才會由銀行(客戶)自己選擇時間,去進行系統更新。
也就是說,供應商交貨後,產權是客戶的,供應商就不能再隨意更改系統軟、韌、硬體,如果要除蟲或更新,也都是要受到客戶嚴格檢視與監控下,才能進行作業。絕對不可能有設備能夠自動連線到供應商,並傳送資料去或接受更新的事情。
例如EMC的大型磁碟儲存陣列,原來設計有自動求救(call home)功能,設備在自我檢測發現不能修復錯誤時,會自動以免付費電話打回EMC原廠,EMC駐廠工程師就會藉以進行遠程人工修復作業等。但是被所有銀行客戶幹譙,要求他們一定要從硬體拔掉與去除這個遠程登入功能才給予驗收,且要求EMC一定要在客戶知情與允許的情況下,由原廠工程師帶著修復工具與備料,在客戶全程監視下進行修復作業。
而國內銀行有些沒有這樣做的,例如國外分行的遠程登入程式,以及ATM的系統更新作業,就造成遠東銀行與第一銀行被駭客入侵偷偷轉帳與盜領現金的不幸事件。
我認為華為不是美國企業(例如CISCO),並未受到美國管控,更需要依法配合中國政府進行情蒐作業(國家情報法:"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應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國家情報工作機構依法開展情報工作,可以要求有關機關、組織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協助和配合","可以向有關機關、組織和個人瞭解、詢問有關情況,可以查閱或者調取有關的檔案、資料、物品"),所以,在資安控管上,各國的通信業者,在網路路由器與伺服器的系統更新與管控上,也應該做相應的處理才是。
例如,IBM的主機作業系統(DOS/MVS,以及其內部用的VM)的更新,就是這樣受到美國聯儲行、調查局、銀行局等的嚴密監管的。以前我在做IBM網路加密機的控制軟韌體開發,原始碼除了公司組成第二組員自我檢查外,還要提供銀行局核對檢查,系統測試在聯儲行某州分行做,還另外委請EDS擔任第三方測試者,我們連聯儲局在哪兒測試都不知道,所有問題除蟲手段與更正程式碼,我們只負責提出解決方案的原始碼,後面的檢查、編譯與驗證都不是我們在做,這樣才能保證系統更新不會挾帶後門或產生更大的問題,也隨時可以退回更新恢復到任一前版本再來一次。
還有,作業系統是非常重要的,上個世紀末聯儲局就逼著IBM保證繼續維護上個世紀50年代發展的DOS作業系統至少到2050年,就是要他們在新硬體上繼續維護DOS。
因此,我認為政府、國安、金融與網路基礎建設等,都應該禁用中國設備。
另外,參考報導《紐時:華為網控程式碼,可遠端引導資訊流》:「網路安全專家在仔細梳理華為原始碼,尋找是否有後門後發現,華為的確可能在深圳總部,直接遙控存取、控制部分網路。華為安插在網路控制軟體的程式碼,看起來雖不像有惡意也並未刻意隱藏,似乎是遠端更新網路、診斷問題的系統之一,但在某些情況下,該程式碼也能安排資訊流避開企業的資料中心(此為企業監控網路之處)。這成為人們認定駭客或中國情報人員能利用華為設備滲透數百萬個網路時,經常引用的證據。
美國海軍戰爭學院(Naval War College)教授 Chris C. Demchak 共同撰寫的一份學術報告也披露,原本要從加拿大傳送至南韓的資訊流量,曾有長達 6 個月的時間,被重新導向至中國。
波蘭政府 1 月才剛以間諜罪名,逮捕了 2 名重要人士,一位是前情報官員 Piotr Durbajlo,另一位則是華為員工王偉晶(Wang Weijing)。王偉晶被控為中國情報局工作,他也立即遭華為開除。這次逮捕事件,是華為跟諜報有關的臆測中,至今最強而有力的證據。
也請參考報導《德情報機關:用華為就有風險》:「德廣聯從內部人士處獲悉,德國安全機關現在一致認為,不應當允許華為參與德國5G通訊網路的建設;移動通信網路是關鍵基礎設施,因此必須得到特別的保護。安全機關擔心,中國方面可能會在華為設備中安置"後門"程序,從而進行間諜甚至破壞行為。據悉,安全機關已經在多個機密場合向與會者表露過這種擔憂。
內部人士披露,盡管安全機關現在還沒有發現華為設備中安置"後門"的跡象,但是這種可能性卻無法排除;而且,硬體設備的每一次軟體升級,都有可能導致設備被安置"後門"。德國聯邦情報局(BND)前局長辛德勒(Gerhard Schindler)在接受德廣聯采訪時表示,誰負責提供通信設備,誰就有能力竊聽、偵聽通信,"我們可以通過其他的安全措施來將風險最小化,但是風險依然會存在。"
祝各位新年快樂,在年末的今天跟大家分享一篇文章!
   
華為在以前是很神祕的公司,但最近頻繁被各國針對及封殺下,一反常態浮出水面,是什麼樣的因素讓過去鮮少不曝光的任正非不得不站出來接受外部媒體的訪問?
   
如果你想更了解華為的現況跟面臨的困境,不妨參考我的文章:
http://bit.ly/2TncDWh
   
當初寫這篇文章時,只是想科普華為的業務跟發展困境,畢竟華為也是一間硬體很強的公司,值得大家認識,後來卻發現一堆人看完只回應說:「廢文一篇,華為到底有沒有資安風險?」
   
除了傻眼跟嘆氣之外,我也只能回答說:「像華為這種通訊設備,維護上需要被遠端更新,韌體可以被更改,根本無法確保設備隨時處於百分之百安全的狀態;但相對的,我們也沒有足夠的華為設備資訊,所以沒辦法證明華為有後門會偷傳機密資料」,客觀條件沒有被充分證明下,最後議題還是回歸主觀的「你信不信任華為?」
   
因此問題就變成:「因為廠商無法證明其安全性,我們自己也無法驗證,為了安全起見,還是不要使用該廠商的商品」;以及另一派的說法「我們無法證明廠商的商品確實存在風險,為了不冤枉廠商,不應該禁用該公司的商品,這是單方面的不實指控跟封殺」。
   
你們認為哪一派說法才是正確的?


KOPU.CHAT
接續先前兩篇週報【Lynn寫點週報】 2019年是5G元年?談 5G通訊技術發展困境、【Lynn寫點週報】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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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華為的技術並沒有比較優秀,中國廠商(例如華為)支持的極化碼(Polar Code)編碼技術被採用為5G eMBB(3D / 超高清影像等大流量行動寬頻業務)控制頻道編碼,而且美國廠商(例如高通)所支持的LDPC編碼技術,被列為5G eMBB 長短資訊流頻道的編碼技術,其實是大獲全勝。
頻道編碼技術介紹(http://technews.tw/2016/11/28/5g-polar-code-huawei):
「在 5G eMBB 場景上,Polar 為信令頻道編碼方案,LDPC 碼為數據頻道編碼方案,最多叫平分秋色。同時,後面還有很多路要走。
我們在前文中提到的 eMBB 場景不過是 5G 應用的其中一個場景。3GPP 定義了 5G 三大場景:eMBB、mMTC 和 URLLC,eMBB 對應的是 3D / 超高清影像等大流量行動寬頻業務,mMTC 對應的是大規模物聯網業務,而 URLLC 對應的是如無人駕駛、工業自動化等需要低時延高可靠連接的業務。
本次採納的編碼方案是針對其中 eMBB 場景,後續還將決定 URLLC 場景下的頻道編碼方案,最後再決定 mMTC 場景(估計在 2017 年第一季)。儘管此次採納 Polar 碼為後續標準話語權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革命還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2 、Polar 碼不是華為的,LDPC 也不是高通的
這要從頻道編碼的歷史說起。
Turbo 碼是由法國科學家 C.Berrou 和 A.Glavieux 發明。從 1993 年開始,通訊領域開始對其研究。隨後,Turbo 碼被 3G 和 4G 標準採納。
LDPC 碼是由 MIT 的教授 Robert Gallager 在 1962 年提出,這是最早提出的逼近香農極限的頻道編碼,不過,受限於當時環境,難以克服計算複雜性,隨後被人遺忘。直到 1996 年才引起通訊領域的關注。後來,LDPC 碼被 Wi-Fi 標準採納。
Polar 碼是由土耳其比爾肯大學教授 E. Arikan 在 2007 年提出,2009 年開始引起通訊領域的關注。
簡而言之,頻道編碼是數學家們原創出理論,通訊就是跟著數學家們跑,在他們的理論基礎上不斷研究試驗,使之落地於實際應用。
為什麼有些公司力挺 Polar 碼,有些公司力挺 LDPC 碼?這就像下賭注,看中了某種編碼技術,就開始對其研究,一旦賭贏了,那麼我的研究成果就能快速落地應用,一旦輸了,只能從頭再來。比如,華為選擇了 Polar 碼,5G 也選擇了 Polar 碼,這就意味著華為在 5G 領域更具影響力。當然,在研究中,一定也累積了不少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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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有3GPP投票過程。
https://www.edntaiwan.com/news/article/20180517NT01-5G-Polar-vote-Le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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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编码之争:华为胜了还是败了?
「童文接受记者采访时披露,华为在2009年启动了5G早期研究,此后与哈佛大学、剑桥大学、加州大学等开展了大量合作。」
「杨学志称,创新是全世界都面临的难题,整个5G都没有很高的技术突破,但是从结果来说,整个产业面临一个重新洗牌,这次美国在最核心的编码领域赢了一场大胜仗。」
http://netsmell.com/post/huawei-5g-polar-coding-2.html

2018年9月21日 星期五

交大團隊自主研製AESA相控陣列雷達

有網友問這個會不會成為我國邁入5G通訊關鍵零組件製造的契機?
AESA是主動式雷達,會發射射頻電波,也會收聽射頻回波,但工作原理並不以發射的射頻電波做為承載資訊的載波之用。
當然,也沒有人說不可以用雷達電波來做通訊載波啦。也就是說,由一個雷達發射電波,給另一個雷達的接收天線,在載波上編碼混入需要傳遞的資訊,而在接收端再解碼還原,就能傳遞資訊,反之亦然。
所以,在5G通訊標準中,高於6GHz的通訊頻段,尤其是30-300GHz的毫米波通訊,用的就是類似雷達的毫米波通訊設備,以前都是軍用雷達設備廠商在使用。而民間通訊業者,對於使用5G中低於6GHz的頻段做通訊比較在行,尤其其中的600M-3200M頻段,早就使用在現有的2G/3G/4G通訊,是Si晶片就能應付,民間通訊廠商已經駕輕就熟,因此提升現有設備去使用5G中的5-6GHz新通訊頻段,我們會在這一兩年就會看到成熟產品,至於30-300GHz的毫米波通訊,說真的,都沒做過,所用晶片都是要用GaAs/GaN材料製作,所以還早得很哩。
你可以看到,「而且展示的X-Band256單元相控陣列雷達,交大研發團隊自行設計,包括了天線設計、射頻、類比、混訊及數位晶片設計、高階印刷電路板、數位訊號處理以及熱流與熱傳處理。因此展示的相控陣列雷達雷達是一個完整的雷達硬體與軟體,天線、射頻前端電路、CMOS 收發模組、相位同步電路、 雷達信號處理器、雷達資料處理器、資料介面(乙太網 /USB 3.0)、電源供應、散熱、 機構總成的AESA雷達,而且所使用的技術完全採用國內製造。」
不做通訊的雷達,都那麼複雜,還需要抗干擾與考慮散熱與體積等問題了,拿它來做通訊,會更難。國內廠商都沒有實際產品研發與應用經驗,也沒有產業鏈與供應鏈來支援,而且別人早就領跑多年,國內廠商要研發,還要製造,還要升級現有設備,還要追上別人的腳步,更要避開專利壁壘與取得關鍵零組件的充沛供應,我說實在很難。
看人挑擔不吃力,不論高通、易利信、諾基亞、阿爾卡特、博通、三星、新力,甚至華為與中興,都在這4G LTE與5G通訊上耕耘多年,每一個公司的研發團隊,都聘請了成千上萬計的電機/電子/通訊/機械博碩士與博士後之高端技術人才,各種昂貴實驗室與測試設備更是砸錢一直買,更有既有客戶與供應鏈可以練兵,因此,國內廠商要追上他們,真的很難。
漏掉這個新聞真可惜。
「據指出,中科院代號「迅達計劃」研製海基型相列雷達,研發進度卻嚴重的落後,其主因是中科院自行設計且使用中的相列雷達,都是源自天弓飛彈的長白雷達延伸,雷達架構外購自美國奇異航太公司收購的RCA技術,近年雖自行開發且更新部分子模組,但雷達架構與使用的關鍵零組件已落後,且依然仰賴美國廠商,直接限制雷達效能與尺寸之縮裝。
據了解,海軍對於海基型相列雷達的規格,偵測距離要超過300公里,目前中科院的相列雷達要達到此效能,在資料處理器與信號處理器兩大部分的體積與重量過大過重是不爭事實,而且整套雷達重量超過600公斤,因此中科院規劃以資料處理器與信號處理器分離兩個位置,分散空間與重量,但卻發現訊號波從高頻轉低頻輸送的過程,出現了「失真」的現象,因此以分散方式是行不通;另外將信號處理器的縮裝也因訊號的不穩定,一直無法突破技術關卡。
知情人士指出,就因為中科院規劃的海基型相列雷達,過大過重若要安裝在4500噸的新一代飛彈巡防艦上,首先要將噸位加大才能將過大過重問題解決,並解決巡防艦平衡的問題,但必須修改到5800噸位以上,但這又涉及另一型戰艦結構設計,海軍並不贊成。」

UPMEDIA.MG
8月22日國防部舉辦「第15屆國際軍事作業研究與模式模擬論壇」,邀請中科院、國家太空中心、台灣大學、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