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H.265可能會因專利授權金收取問題而不被廣泛採用,而成為蘋果公司的專屬影音壓縮規格。
註1:H.264(MPEG LA)專利池所收取的授權金分配方式,照專利數目的比例分配,對於專利數目多的專利權人有利,不利於擁有少數關鍵專利的專利權人。所以這些擁有H.265關鍵少數專利的專利權人,蠻多也是MPEG LA的成員,就跑出去自組專利池聯盟。
至於同樣的專利,專利權人能否透過不同專利池聯盟來收取授權金,答案是當然可以,而是付授權金的人要去主張減免授權金,避免重複付費。假如你自己不主張減免而乖乖付錢,那後來也不能夠主張專利權人有不當得利。
因此,在H.265的各個專利池聯盟之間沒有達成協議前,像現在這樣各收各的,各自有其授權金計算標準,應該會繼續下去。
總之,如前所述,我認為唯一跟H.265各個專利池聯盟都達成協議的蘋果公司會成為H.265的贏家。
註2:另外,以各國際標準制定組織的智慧財產權政策來看,例如以某種影音壓縮傳遞規格被納為國際標準來說,國際標準制定組織對其組織成有至少會有兩項要求,(1)於請求國際標準制定組織將其專利技術納為國際標準前,有完整揭露的義務,(2)擁有該國際標準之必要專利的專利權人應承諾無償提供或以「公平、合理且無歧視(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 FRAND)」原則將該專利授權給他人。
如果是在被納入國際標準後才來主張擁有專利,對使用國際標準影音規格的人提起侵權訴訟,屬於惡意欺瞞國際組織使其專利技術被納入國際標準,法院是不會判決給專利權人任何侵權損害賠償的。
所以,H.265是個國際影音標準規格,其各專利池聯盟或個別專利權人,並不會也不可以有獨厚蘋果公司的授權金收取方式,因為這樣就不公平,而且歧視其他人。
註3:在蘋果公司已經對所有H.265專利池聯盟及專利權人都達成協議並支付授權金的情況下,其他串流平台業者,影音製作工具廠商,影音內容製作公司,影音播放軟體及平台廠商,影音壓縮及播放硬體廠商,就沒有不照樣付授權金的理由。
而且,只要各個專利池聯盟及專利權人提出與蘋果公司同樣的授權金價目表,就符合國際標準組織規定的「公平、合理及無歧視」之授權金要求。
註4:專利權利耗盡原則,是指在一個專利技術上,只要使用了該專利技術的軟硬體應用的垂直製造廠商鍊(晶片、顯卡、驅動程式、應用軟體、串流服務),其中之一付了授權金,那麼專利權人的索賠權利就耗盡,不能再向別人聲索。
最近 Synology 宣布新版的照片跟影片管理軟體將不支援 H.265 ,網上幹樵一片,找了找,好像每一間都有這個問題。
但是 H.265 又不可能不用,因為 iphone 的照片都是存成這個格式的,總不能叫老婆不要用 iphone 吧。
底下是我找到對這個問題發生的原因,最好的解釋。看來短期之內是無解,只能不用 H.265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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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VC(H.265)有一個漫長且複雜的歷史。
在H.264的時代,情況相對簡單,只有一個專利池。任何問題?直接聯繫MPEG LA就可以了。費用是多少?大約每台設備2美元左右,沒什麼大問題。如果每年授權費用超過了(如果我沒記錯)1400萬美元,那麼超過的部分就是免費的。至於開源軟體,例如Firefox,Cisco實際上與MPEG LA達成了一項協議,如果你使用他們的OpenH264解碼器,他們會支付所有版稅(因為他們需要H.264在WebRTC中被廣泛支持),因此Firefox和其他軟體可以使用該二進制文件,且Cisco會為它們支付版稅。
但到了H.265時,情況變得支離破碎。現在有三個專利池:MPEG LA、Access Advance(以前稱為HEVC Advance)和Velos Media。你必須為硬體、軟體以及超過某一點後每個產品支付版稅。有些專利池有版稅上限,而有些則沒有,可能導致版稅無限累積,甚至出現不可預測的高額費用。有些專利池中的專利與其他專利池的專利重疊,所以你得為同樣的專利支付兩次費用。而且,一些主要的專利持有者(如Technicolor)並不參與任何專利池,你需要自行聯絡他們,達成一項交易,條件可能好也可能不好,完全取決於他們的意願。此外,Cisco(並不意外地)表示他們不會為OpenH265支付版稅,因為H.265僅比H.264提升了約30%,但版稅成本卻呈指數級增長,遠遠高於H.264。
因此,Windows決定乾脆收取0.99美元的費用,如果你想使用HEVC,你得付費,他們也不會把它包含在每個Windows授權中,因為這樣做可能會導致數億美元的成本,原因就在於缺乏版稅上限。Apple則利用其強大的市場力量,將HEVC應用到所有設備上,主要是為了支援HEIC(HEVC用於圖片壓縮),以減少照片所需的儲存空間和iCloud的費用。既然所有iPhone都已經支援HEVC,那麼加入macOS的成本就很低了。這大概是因為Apple與各個專利持有者單獨達成了協議,並不需要接受那些荒謬的專利池條款。順便一提,Access Advance的專利池運營利潤率高達40%(是的,Access Advance的專利池收取的版稅中,40%純粹是利潤,根本不會分配給專利持有者)。這簡直荒誕至極!
你可能會好奇,為什麼H.265的授權會如此失敗。答案其實很簡單——流媒體。H.264於2003年首次發佈,那時YouTube或互聯網視頻還沒有真正興起。而HEVC於2013年發佈,專利持有者迫不及待地想從Netflix(分發版稅)、電腦製造商(硬體版稅)、Microsoft和Apple(軟體版稅)、內容製作商(每部影片的版稅)等各方收取版稅,基本上每個參與者都要支付某個版稅,因為他們認為HEVC會成為降低串流成本的最佳方案,且人們願意為此支付費用。但事實並非如此。
如今H.265主要應用在4K藍光和下一代電視(ATSC 3.0)中,這個標準有望最終取代目前的ATSC 1.0用於無線天線傳輸。不過,與第一次數字化轉換不同,這並不是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強制推行的,而且它還要求授權HEVC、Dolby AC-4以及其他一大堆標準……所以它有可能最終因專利疲勞而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