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 星期五

樂陞自救會如何求償

只有我不覺得意外嗎?這些本來都是樂陞公司派故意做出來的利多消息,本來就要讓期待落空,好下殺股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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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自救會成員,如果要求償,至少要過三關。
(1)如何證明他們有損失?
他們是從公開市場上買入樂陞的股票,然後應買交付給百尺竿頭委任此樂陞收購案的股務中信證,現在百尺竿頭說不收購了,請發回,而中信證也已經發還樂陞的股票給他們了。
如果他們繼續持有樂陞的股票,那他們哪有損失呢?如果他自己認賠殺出,賣出樂陞的股票,那也是自己投資眼光失利,怪不了別人。
(2)如何證明此公開收購案是個精心製作的騙局?
而任何公開收購案,就沒有保證一定會履行到底的。他們自願應買,又沒有人強迫。
所以,除非整個收購案被證明全然屬於詐欺(這個非常困難),因公開資訊虛偽不實,才有向詐欺犯請求損賠的可能。
(3)計算其實際損失為何。
證明了有損賠請求權後,還有一個難處,是在如何計算他們的損失究竟有多少。這是因為每一個人的賣點與買點都不相同,還有人是一直抱著不放,而有的人早就持有,取得成本很低,...
(4)如何起訴索賠?
知道如何計算後,還有一個難處是我國並沒有集體訴訟法規,因為受害散戶眾多,每一個人只有一、兩張,很多人還是使用人頭戶來應買,所以任何律師或者投資人保護中心,若想要代表那麼多小額投資人,單單登報徵集轉讓債權或填寫委託書與個別求償訴狀,就會寫死你。
其實,大家都知道(可能檢調還不知道,所以多寫一點,給他們做參考),當初樂陞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購買人(債權人),其債權到期可以轉換成股權。所以,應該是樂陞(許金龍)把大量公司的股票,挪出去給這些外部人,然後在百呎桿頭公開收購時,倒賣給應買的散戶的手法,所以這些價差,早就被洗出去了。
而許金龍是證券記者出身,對於養、套、殺散戶的手法,是很純熟的。
他們都是跟公司派談好,先釋放利多消息,炒高股價,然後把股票丟給散戶,然後隨著利空消息如雨般下來,再買回股票交還給公司。
而這次樂陞的手法,高明一點的地方,是用可轉換公司債,把股票就印出來了,並不用跟公司或大戶借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