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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2日 星期一

我贊成柯P對於大巨蛋案的處置

我最同意這兩段話:
1,「問:大巨蛋不按圖施工並非在您上任時才發生,對於前朝批評,您的看法?
答:做一個決定一定有贊成、有反對,但我覺得前兩位市長是最沒有資格批評的。今天只要站在忠孝東路跟光復南路口十分鐘,再想像萬一這個地方將來要裝十四萬人,那個交通不覺得很奇怪嗎?這麼龐大的量體會造成公安疑慮,也不是我造成的。還有,怎麼可能台北市用一四○億去買一塊地,用零權利金,交給財團去開發?然後哪有一個合約,除了解約幾乎沒有其他的處罰手段,合約規範工程逾期一天五萬塊,最多三百萬,所以我們跟遠雄談判時,發現我們幾乎沒有任何武器,讓一個合約這麼弱勢,也不是我們簽的。再者,監察院糾正大巨蛋合約有三十九項條文要修正,可以擺三、四年完全不處理,還讓遠雄取得建照。而這些問題都不是我們製造出來的,我們只是來解決問題,我們的目的只是說能不能讓它是一個更安全的大巨蛋,如此而已。」
2,「再者,台北市政府願意用最有利標招商,不要去拚價格,市府首長必須知道合理利潤在哪裡,讓廠商在有利潤條件下追求更好的工程品質,不是把品質當次要而去拚價格,所以我要求每位首長要有勇氣用最有利標,首長不願負擔責任就用價格標,品質就一塌糊塗。」
還有,任何合約,不管是不是BOT,雙方的權利義務與違約的罰則,都應該要寫清楚。任何有律師審閱過的合約,應該都不會這樣搞才對。
我認為原來訂約與同意變更設計的人,要接受嚴厲的檢視與嚴格的檢討。(我是認為市府當初應該直接移送法辦,讓檢調查個清楚,而不是搞於法無據的廉政委員會,又浪費大半年的時間在煤體放話的。)
不過,建照/使照/變更設計/施工許可,這些審查與督導的權利,都在市府手裡。去年讓他停工,也是市府的要求。從BOT的角度來說,遠雄不願意或不能夠如期建完,通過審查,得到使用執照開始營運,它的投資就會落空,能賺錢的時間,就會因此縮減,所以,急的人,應該是遠雄才對。而市政府在BOT案裡,除了監督管理責任外,也有協助義務,這點在柯P的市府團隊與遠雄集團過去的互動上,是比較少被檢視,而市府也沒有自我要求的地方,我覺得柯P有看到這個問題,而怎麼樣改善雙方的互動,還需要時間來證明。
如果柯P是壞人,就讓它放在那裡,再一年,我保證,最後只剩下動用公權力逕行拆除一途,然後雙方打官司,大概十年後,會有一個結果,絕對是兩敗俱傷。
記者陳曉宜/專訪台北市長柯文哲在大巨蛋停工一年多後,於上週宣布暫不與遠雄解約,再度引發議論。柯文哲認為,身為市長,他不能喊爽做事;大巨蛋問題不是現在的市府團隊造成的,但他也不能當問題的持續者,而是要解決問題。目前好的發展是,未來台北會有一個比原來更安全的大巨蛋,這就不是虛耗。
NEWS.LTN.COM.TW

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

市府應命令該大巨蛋旁大賣場的一樓保持淨空!

市府應命令該大賣場的一樓保持淨空!
市府應命令該大賣場的一樓保持淨空!
市府應命令該大賣場的一樓保持淨空!
(因為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真的強烈建議柯P,以公安為由,禁止那經過變更設計(拿到建照之後才開始進行新的變更,就已經很奇怪了,而竟然同意這樣危險設計的郝市府一干官員,完全漠視公安,應該被移送法辦)被硬塞到大巨蛋門口的商場一樓,有設置妨礙人潮通行的設施,也就是要求該賣場的一樓全面淨空,讓大巨蛋與大賣場的入口形成一安全通道,使進出的大量人潮在地面層,就能快速疏散到周邊綠地與人行道,...

現在規劃的國父紀念館側的地下緊急通道,放在地下就很不合理,除非進口與出口都能擴張成至少一百公尺寬,還有也要開放國父紀念館的圍牆,以方便人潮的快速疏散,否則大量逃生的人潮統統擠到兩個八公尺寬的地面層出口,不管放在哪裡,都會造成人擠人擠死人的大災難,...

大巨蛋變成馬桶蓋,郝市府到底是怎麼審的,讓遠雄可以輕易變更設計,松菸...
SETN.COM



















我認為只要市府規定那個後來硬加的商場一樓全部淨空,好方便大巨蛋辦展或球賽時洶湧人潮的出入,就不會有經常使用那個緊急疏散通道的需求了!
分享了 Weiya Fang 的近況
親愛的好朋友,趁趙藤雄的新聞還熱,讓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台北巨蛋的故事.

2004年,日本建築大師原広司帶領著團隊竹中工務店(403年歷史)及劉培森事務所參與台灣國際競圖,獲得了第一名的殊榮.未料,取得團隊設計施工優先權後,出資者(遠雄)因考量商業利益,諸多想法與原設計背離,逼得原設計團隊只好跟台北市政府提出自動退出的要求,期許本案可以判定無效,讓團隊有再次出發公平競爭的機會.(監察院曾判遠雄資格無效).未料,當時馬市長"英明的決定",將巨蛋案判給了遠雄,並大辣辣的舉行記者會說:「民進黨搞了10年搞不定的巨蛋,在我的市長任內搞定了」(God...讓我想起大稻埕圓環的政績....).

照片的前3張是原広司的設計,他的設計原則是:

1.尊重國父紀念館的存在意義,所以將巨蛋的軸心偏移,不與國父紀念館的位於同一個軸心上, 以免傷害了國父紀念館在台北城市的意義.
2. 將巨蛋往下沉(SUNKEN),降低巨蛋對國父紀念館及周邊的壓迫感.
3. 將巨蛋的量體盡量無形化,巨蛋的外表僅以膜構造覆蓋.
4. 盡量壓低周邊商業建築群的存在感,以輕盈透明的方式呈現.

後兩張片是遠雄的巨蛋設計.(也就是將來大家看到的台北巨蛋.)

1. 將巨蛋放於國父紀念館的正中心軸.因為不如此做,會將忠孝東路4段的商業切斷,不符合商業利益.(國父紀念館算什麼東西!!)
2. 將巨蛋往地面上抬高.因為越往下挖所需要的工程照價越高,不符合商業利益.
3. 什麼膜構造??金屬結構又快、又省時、又省錢、又省麻煩(噪音等),誰管你為城市帶來的美感.(台北小巨蛋的又一抄.)
4. 遠雄將商業亂抄一通,抄到伊東豐雄的VIVO CITY.前幾年伊東正式發文給遠雄,要遠雄改設計,否則將提告.
親愛的朋友....我們團隊曾經努力過,但是,人民永遠贏不了官.遠雄巨蛋已勢在必行,這篇文章應該也改變不了什麼.只是很想讓大家知道,我們的都市裡發生的故事,而這些故事,影響了你我的權利→選擇讓美的事物發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