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時代的不對稱防衛
——台灣無人機發展策略建議
系列四
美國國防新創合作機會:從採購到共同研發的戰略升級路徑
陳宜誠律師
揚昇法律專利事務所
* * *
壹、前言:從「買現貨」到「共同研發」的範式轉換
本系列第三篇盤點了台灣手上的無人機牌面——中科院的軍規能量、民間廠商的第一波與第二波標案、以及與美國國防新創企業的初步合作。結論指出,台灣在攻擊端已有可觀佈局,但在反無人機防禦端幾乎空白。
本篇聚焦於「美國國防新創合作機會」這一核心議題。2025年12月17日,美國國務院一次性通知國會八項對台軍售案,總額超過111億美元,其中Anduril的ALTIUS-700M與ALTIUS-600系統佔11億美元。這不僅是一筆採購案,更標誌著美台無人機合作正從「買現貨」(Foreign Military Sales)躍升至「共同研發與在地生產」(Co-development & Co-production)的新階段。
然而,這條升級路徑並非坦途。它涉及技術移轉管制(ITAR/EAR)、智慧財產權歸屬、供應鏈在地化的產業結構性障礙、以及中美台三邊地緣政治的微妙平衡。本文將逐一剖析現有合作架構、潛在合作對象的戰略價值、法律與智財障礙,並提出具體的政策建議。
貳、現有美台無人機合作架構全景
一、Anduril Industries:最深入的戰略夥伴
Anduril是目前與台灣合作最深入的美國國防新創企業。其合作層次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4年6月~2025年8月):FMS採購。2024年6月,DSCA通知國會對台出售291架ALTIUS-600M-V巡飛彈,估值3億美元。Anduril承擔財務風險提前生產,於簽約後僅六個月(2025年8月4日)即交付首批。此舉打破了傳統FMS動輒數年的交貨慣例,Palmer Luckey親赴台北主持移交儀式。
第二階段(2025年8月~12月):在地化佈局。Anduril於台灣設立辦公室,與中科院簽署MOU,合作方向包括Lattice AI指管系統整合與無人系統技術。同年9月TADTE展覽期間,雙方展示了以Anduril Barracuda-500概念為基礎、由中科院在地生產的渦噴動力中程巡弋武器原型。
第三階段(2025年12月至今):系統性擴大。2025年12月17日,DSCA通知對台出售ALTIUS-700M重型巡飛彈與ALTIUS-600 ISR/電子戰版本,總額11億美元。ALTIUS-700M可攜帶15公斤反裝甲彈頭、有效射程160公里;ALTIUS-600 ISR版本可滯空3.5小時、偵察範圍375公里。兩者構成完整的「感測—射擊」殺傷鏈。陸軍已於12月18日完成ALTIUS-600M首次實彈射擊。
二、Kratos Defense:劍蜂四型共同開發
Kratos與中科院合作開發劍蜂四型(Chien Feng IV / Mighty Hornet IV),以Kratos MQM-178 Firejet靶機為基礎改裝為噴射動力自殺無人機。Kratos無人系統部門總裁Steve Fendley於2025年9月AFA大會上確認,劍蜂四型預計2026年初首飛。該型無人機射程約1,000公里,定位為低成本巡弋飛彈替代品,中科院同時規劃外銷。此案係台灣首次與美國國防承包商進行平台級共同開發,而非單純FMS採購。
三、Shield AI:自主飛控技術移轉
Shield AI於2025年9月與漢翔航空工業(AIDC)簽署合作協議,涵蓋維護保障、人員訓練與自主飛控整合。Shield AI以V-BAT垂直起降無人機聞名,其核心技術為Hivemind自主飛控AI——無需GPS即可操作。Shield AI共同創辦人Brandon Tseng表示,與漢翔合作的目標是「加速台灣本地的無人機與航太產業,建立未來二十年的下一代嚇阻能力」。
四、其他合作夥伴
企業 | 合作內容 | 意義 |
AeroVironment | SwitchBlade 300供應(685架);TADTE簽署MOU | 小型FPV等級巡飛彈,填補班排級精準打擊缺口 |
Northrop Grumman | TADTE簽署MOU;涉及ISR與自主系統 | 傳統大廠進入台灣無人機市場的信號 |
MARTAC | TADTE簽署MOU;無人水面載具(USV) | 海域自主平台合作,補強海上偵監與打擊 |
Auterion | 蜂群技術與開源飛控整合 | 降低台灣無人機軟體對單一供應商依賴 |
參、共同研發的法律與智慧財產障礙
一、ITAR/EAR技術移轉管制
美國國防物品與技術之出口受《國際武器貿易條例》(ITAR, 22 C.F.R. §§ 120-130)及《出口管制條例》(EAR, 15 C.F.R. §§ 730-774)雙重管制。就無人機而言:
ALTIUS-600M/700M之彈頭、導引系統、加密通訊模組屬USML Category IV(launch vehicles, guided missiles, ballistic missiles, rockets, torpedoes, bombs, and mines),適用ITAR管制,出口需國務院核發許可。Lattice AI指管系統的核心演算法可能同時受EAR管制,特別是涉及自主目標識別的AI模組,屬Commerce Control List (CCL)中的ECCN 7D001/7D002。
對台灣而言,ITAR管制的實務影響在於:任何含有ITAR管制組件的共同開發產品,其再出口(re-export)均須美方事前同意。這意味著中科院若將劍蜂四型外銷第三國,即便平台本身由Kratos Firejet衍生,仍須取得美國國務院許可。此一限制將直接影響台灣無人機產業的外銷戰略自主權。
二、智慧財產權歸屬與授權架構
共同研發最核心的爭點在於智慧財產歸屬。以Anduril-中科院的巡弋武器原型為例,可能涉及以下IP層次:
技術層次 | 可能歸屬 | 管制依據 | 爭議風險 |
氣動力外型設計 | Anduril(Barracuda-500衍生) | ITAR Cat. IV | 中 |
渦噴引擎整合 | 中科院(在地生產) | EAR ECCN 9A515 | 低 |
Lattice AI指管 | Anduril(核心商業機密) | EAR ECCN 7D001 | 高 |
彈頭與導引系統 | 中科院(既有技術) | ITAR Cat. IV | 低 |
蜂群協同演算法 | 共有或交叉授權 | EAR ECCN 7D002 | 極高 |
最高風險項目為蜂群協同演算法。此類AI技術同時涉及美方出口管制與台方國家安全法管制(台灣《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定義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可能涵蓋軍用AI),雙方均有動機主張控制權,協商空間有限。建議採取「分層授權」架構:核心演算法由美方保留IP但授權台方在地部署使用(類似黑箱授權),應用層整合由中科院主導並擁有IP。
肆、FY2026 NDAA美台聯合無人機計畫的意義
2025年12月8日公布的FY2026國防授權法案(NDAA)會議版本,要求國防部建立與台灣的「聯合無人機暨反無人機計畫」(Joint Drone and Counter-Drone Program)。此一立法指令的戰略意義深遠:
第一,它將合作層級從「企業對政府」提升至「政府對政府」。過去Anduril、Kratos與中科院的合作雖有MOU,但缺乏美國聯邦政府層級的制度性框架。NDAA的立法指令為國防部提供了預算授權與法律依據,使聯合研發、聯合演訓、聯合採購成為可能。
第二,它明確將「反無人機」納入合作範疇。這正好回應了本系列第三篇所指出的台灣最大缺口——反無人機防禦幾乎空白。NDAA的指令意味著美方認知到台灣不僅需要攻擊型無人機,更需要偵測、追蹤、干擾與攔截敵方無人機的完整能力。
第三,它為台灣反無人機新創企業打開了進入美國國防供應鏈的窗口。創未來科技(Tron Future Tech)已成為台灣反無人機國家隊的唯一主承包商,其AESA雷達整合RF偵測系統已部署至外島,月產能超過100套。若聯合計畫成立,Tron Future有機會以「台灣盟邦供應商」身分進入美國C-UAS採購體系。
伍、T-Dome:台灣反無人機防禦的制度性框架
2025年10月10日,賴清德總統揭示「T-Dome」防空系統概念,將反無人機能力置於台灣軍事現代化的核心。國防部長顧立雄宣布建立從「感測器到射手」(sensor-to-shooter)的整合機制,涵蓋彈道飛彈至小型四旋翼的全譜系威脅。
T-Dome的多層架構包括:低層由Tron Future的AESA雷達整合RF偵測系統負責、中層由美製NASAMS發射器(台灣於2025年2月簽署7.61億美元採購案)搭配Skyguard 35mm防砲系統、高層由既有的天弓與愛國者系統負責。全系統透過AI輔助指管網路串聯,形成統一的防空圖像。
然而,T-Dome目前仍停留在概念階段,尚未有完整的系統整合時程表與預算編列。賴總統承諾2030年前將國防支出提升至GDP的5%,但特別預算的具體分配仍在立法院審議中。本文建議:T-Dome應優先納入FY2026 NDAA所授權的美台聯合計畫框架,以獲得美方技術支持與系統整合經驗。
陸、政策建議:五條行動路徑
一、建立「無人機共同研發特別條例」
現行《國防產業發展條例》對技術移轉與IP歸屬的規範過於粗疏,無法因應美台共同研發的複雜法律需求。建議立法院制定專法,明確規範:共同研發IP歸屬的預設架構(背景IP歸原權利人、前景IP依貢獻比例共有)、技術安全審查機制(對應美方ITAR/EAR要求)、以及外銷再授權的快速通道程序。
二、將Lattice AI在地化列為戰略優先
Anduril的Lattice是目前最成熟的無人系統AI指管平台,已整合至ALTIUS全系列。台灣應爭取在Lattice上建立「台灣國防實例」(sovereign instance),使中科院與國軍得以在不暴露核心演算法的前提下,於台灣本土伺服器運行Lattice的指管功能。此舉既能加速戰力形成,又能避免對單一外國AI平台的過度依賴。
三、反無人機合作應與T-Dome整合
NDAA授權的美台聯合計畫應直接對接T-Dome的系統架構需求。具體而言,應優先在以下三個能力缺口尋求美方技術合作:低空小型無人機的被動偵測技術(RF指紋辨識、微型雷達);軟殺手段(定向電子干擾、GPS欺騙);以及攔截型無人機(hunter-killer drone)的概念開發。
四、善用48,750架國產無人機標案作為談判籌碼
軍備局第二波500億元、48,750架國產無人機標案是全球最大規模的無人機採購案之一。此案要求全數在台灣製造組裝且禁用中國零組件,對美國國防新創企業而言,這是進入亞太無人機市場的絕佳切入點。台灣應以此標案的「技術合作條款」(offset requirements)作為談判籌碼,要求得標之美方合作夥伴承諾技術移轉、在台設立研發中心、或培訓台灣工程師。
五、建立台灣無人機測試場域的國際認證
台灣四面環海、地形多變、電磁環境複雜(距中國沿海僅130公里),是全球最佳的無人機實戰測試場域之一。建議國防部與經濟部共同設立「國防無人機測試認證中心」,以國際標準(NATO STANAG或等效規範)進行無人機性能測試與認證,吸引美國及盟邦企業將產品送至台灣進行實境測試。此舉不僅能強化台灣的技術能量,更能深化台灣在全球無人機供應鏈中的制度性角色。
柒、結語:窗口正在開啟,但不會永遠敞開
2025年至2026年是台灣無人機發展的關鍵轉折期。Anduril六個月交付ALTIUS、Kratos共同開發劍蜂四型、Shield AI與漢翔簽約、FY2026 NDAA立法指令聯合計畫——這些發展在兩年前完全不可想像。美國國防新創企業對台灣的興趣,源於三個結構性因素的交匯:烏克蘭戰場驗證了無人機的顛覆性價值、台海被視為下一個最可能爆發衝突的區域、以及台灣本身具備半導體與精密製造的產業基礎。
然而,這扇窗口不會永遠敞開。美國國內政治的變化、中方的反制壓力、以及台灣自身的預算與立法程序延宕,都可能使合作動能流失。台灣必須在這個窗口期內,將「採購關係」轉化為「共同研發的制度性夥伴關係」,使合作成果內嵌於台灣的國防工業體系中,而非僅停留在貨架上的外購品。
下一篇(系列五)將聚焦於台灣最關鍵的能力缺口——反無人機防禦藍圖,提出從偵測、追蹤、識別到攔截的完整分層防禦架構建議。
* * *
(本文是「無人機時代的不對稱防衛」系列第四篇。文中資訊皆引用公開來源資訊,部分標案進度和廠商營運數據可能因時間推移而有變化。)
【2026年3月10日更新附記】
本文初稿完成後,數項重大發展直接影響台灣與美國國防新創的合作路徑,特此補記:
一、五角大廈Drone Dominance計畫:新的合作切入點
2026年2月3日,五角大廈正式公布Drone Dominance計畫第一階段25家參賽廠商名單,包括烏克蘭General Cherry及Ukrainian Defense Drones Tech。2月18日起於Fort Benning進行「Gauntlet」實測。3月7日結果公布:SkyFall的Shrike Fiber(與英國Skycutter合作)以99.3分贏得首名。11家勝出廠商將獲得30,000架訂單,總額約1.5億美元。計畫總預算11億美元,分四階段執行,目標2027年前裝備30萬架。
此計畫對台灣的戰略意涵:第一,這是一條與本文所述Anduril/Kratos FMS管道平行的新採購管道,以更快的速度和更低的成本運作。第二,烏克蘭廠商已正式進入美國國防無人機供應鏈核心——台灣若要在此供應鏈中取得位置(如本文建議的以48,750架標案為談判籌碼),必須同時與這些新進入者建立連結。第三,Drone Dominance的「六個月迭代週期」設計理念,對台灣國防採購改革有直接參考價值。
二、烏克蘭攔截無人機技術輸出管道已打通
2026年3月5-6日,美國正式請求烏克蘭派遣攔截無人機與專家赴約旦保護美軍基地,烏克蘭24小時內即出發。澤連斯基同時與巴林、阿聯酋、約旦、科威特、卡達、沙烏地阿拉伯領導人通話,討論反無人機合作。Reuters報導美國與卡達正談判採購烏克蘭攔截無人機。
此發展意味著:本文所建議的「與烏克蘭建立攔截無人機技術合作」路徑已從理論層面進入實操階段。烏克蘭廠商(特別是SkyFall,月產能50,000架、可出口5,000-10,000架)已表態願意技術輸出,包括派遣教官與遠距操控能力。台灣應把握此窗口,透過美方中介或直接管道洽談。
三、中東愛國者耗盡——對NDAA聯合計畫的加速效應
中東三天消耗超過800枚愛國者(洛馬全年產量600枚),此一衝擊將對FY2026 NDAA所授權的美台「聯合無人機暨反無人機計畫」產生加速效應。理由:第一,美軍自身反無人機能力不足已被證實(科威特六名士兵犧牲),國會將加大對反無人機預算的支持。第二,低成本攔截方案的緊迫性大幅提升,正好與本文建議的T-Dome反無人機層對接。第三,烏克蘭技術輸出的先例一旦建立,台灣作為「盟邦」取得類似技術合作的政治障礙將降低。
四、對本文政策建議的更新
基於上述發展,本文五條政策建議中,以下三條的急迫性和可行性均大幅提升:
建議一「無人機共同研發特別條例」——應擴大範圍,納入烏克蘭廠商作為共同研發對象(不限於美國新創)。建議三「反無人機合作與T-Dome整合」——攔截無人機應提升為T-Dome架構中與HPM同等優先的層級。建議四「善用48,750架標案為談判籌碼」——除美方合作夥伴外,應納入烏克蘭攔截無人機技術授權作為新的談判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