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律師是不太可能於十年內被人工智慧取代的

想不到AI進步得那麼快。但我二十幾年前唸研究所時就在玩AI,專家系統、類神經網路、迴歸分析、模糊邏輯等,用超級電腦只是在比較短的時間搜尋比較多資料,所以找到的結果可能比較完整而已,至於是不是最佳解,還是要看程式邏輯判斷與決策核心的設計好壞,不是蒐集案例多,就比較好的。

但英美法是案例法,必須類別化手頭的案例,與蒐集的判決先例做比對,找出要區辨或能區辨之處,引用相關判決先例,才能為當事人辯護爭取最佳結果。所以這種大資料庫類別區辨分析程式應該有用,比單純用關鍵字搜尋好太多了。

專利資料庫的檢索也一樣,可能會從關鍵字搜尋,進化到用工程圖或技術的描述就能找前案,但專利申請案的撰稿,尤其是請求項的撰寫,那還早的很。

法庭訴狀,例如答辯狀的撰寫也一樣,現在雖然已經有法律文件產生器了,也蠻好用,還是免費的,但我認為律師的功能是很難取代的,聽著客戶的抱怨或控訴,我常常覺得自己還兼負心理諮商師的角色。

從客戶顛三倒四的敘述中,從案件事實的一團迷霧與混亂中,找出關鍵決勝點,然後將對造的主張一擊斃命,這才是律師的功力,一張紙就能解決的事,幹嘛牽拖那麼多,找那麼多判例,寫那麼長,看了就好累人?

各位可由你自己使用蘋果Siri的經驗推知,問對問題,就能從這種所謂大數據庫得到高品質的回答。但對於面對的案例,如何知道問什麼,怎麼去問對的問題,這才是難度高的地方。

所以,我與底下牛津大學的研究者看法不同,我認為律師是不太可能於十年內被人工智慧取代的,專利師也是一樣。這日子的到來,還早得很!

近日,牛津大學的一名研究者發表了一篇名為《The Future Of…
CHINATIMES.COM|作者: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