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4日 星期四

台商都太輕忽智慧財產權了

被網友抓去看臉書創意產品設計粉絲頁上一個訊息串,看了後,有個感想,就是覺得台商真悲哀。因為他們都非常輕忽在現代商戰上,取得智慧財產權與用力進行維權的必要性。

台商還認為自己這樣做,就是拿著別人的市售產品稍微修改一下就出貨,才正確,又很省錢,只要等到真的被告時,再付權利金就行了,而以前沒付的,自己就賺到,那些沒來告的,那就更賺了。還有那個專利商標的申請與維持費就省起來,反正自己的設計也沒啥特點,就算申請得到專利,別人也很容易避開,而且拿著專利去告人,律師費很貴的,自己根本也不想付,也告不贏,乾脆統統省起來。

真的這麼簡單嗎?人家為甚麼要跟你和解給你授權?而你手上什麼武器都沒有,其實只有挨打的份,即使請了律師,也只是期望不要被打得那麼痛,或者被打死而已,你能反擊,逼得對方求和嗎?

不管你們身處在兩岸的哪一岸,這些台商的思考與行為模式就是典型的山寨廠商呀,其實說難聽點,就是活得像蟑螂一般。只要有食物殘渣掉下來,大家就一擁而上搶食,被人踩了一腳,也就是說被提告了,只要沒死,還是繼續照原樣生活,兩億年都不變!如果被踩死了(就是輸到脫褲),那有啥了不起,只要換一個軀殼,就是另設一個公司,繼續再上,完全沒差。山寨廠商完全不重視品牌,沒有商譽,更不重視智慧財產權。還跟我冷笑說,「我只要做得比較快,成本比較低,我就不會輸,啊那個申請專利或商標是要做什麼?」

我只能再說一次:「其實,即使是在做品牌,台灣企業主其實也都是繼續用代工思維在經營。也就是說,國內的品牌廠商並不重視產品設計,基本上忽視消費者需求,對於當地市場也缺乏研究,全聽通路商或電信營運商的意見,只要人家有的我都要有,人家沒有的我也就省起來,都只會作Me Too產品,最後都落得只能跟人家拚價格。問題是,台灣品牌廠,價格拚不過大陸的山寨廠,品質打不過美韓日大廠,產品研發能力與速度甚至還落後於大陸品牌廠,這樣怎麼可能會有競爭力?」

而且,「說真的,技術若不公開,不被質疑、挑戰與相互學習,科技企業是不會進步的,也不會有啥真正的競爭力。我說真正有競爭力的科技廠商,絕對也是專利大廠,不會只靠營業秘密來保護其研發成果。如果有面對消費者,設計、商標與著作權的保護,也是必修功課,很少會像我國大部分廠商那樣,對於智慧財產權根本掉以輕心。」

總之,你一直投入研發,別人只要等著一直抄,你也不管,那你能有多少獲利?何況,大陸廠商站起來後,是誰抄誰還不知道哩?現在大陸政府祭出獎金、減稅與行政特惠措施,鼓勵大陸廠商取得各國專利,好幾年下來,沒錯,是有很多垃圾級專利沒錯,但總會在沙子裡掏出金來,等到台商被大陸廠商告專利侵權時,在海關或會場直接扣押產品,負責人甚至會被刑事拘留偵訊(對,在德國,展售侵權產品是刑事犯罪;而在大陸,國知局一紙命令就能查扣物品與搜索廠商),是誰會馬上謝謝收看?更何況,商戰武器還有商標、著作權與營業秘密等,都是刑事犯罪,都可以搜索、扣押,讓行為人與負責人吃免費牢飯,生財工具全部沒收銷毀。

假若你知道這些都還不怕,或者就是喜歡活得像蟑螂,那我還替你擔心那麼多幹嘛?請繼續!


《靈光乍現(Flash of...
PROGUIDESCREEN.COM|由馬克斯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