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說得對,希望民進黨人看得懂,聽得進去。
(我看到他們在圍剿用心揭弊的時代力量,尤其黃國昌這個人,就感到十分不以為然與萬分的痛心。)
而且這是貪污重罪,除了相關人等通通撤職查辦外,別無他法。誰包庇(包庇貪污不為舉發罪),誰縱放(濫權不訴追罪),還通通另有刑責,檢調單位是不敢輕縱的。
「他們所涉刑罰是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重罪耶,「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而且其追訴期,長達30年,而這些維安人員名單,與其免稅品訂購紀錄,一查就有,所以我說,國安局這些涉案人員,是一個也逃不掉的。
而那些參與或幫忙違法團購走私的華航人員,是共犯,所涉也是此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的重罪,一個也都逃不掉。
連總統府、國安局或其他局處知情的長官,即使沒有參與團購,不為舉發也是有罪哦。
還有,行政懲處與刑事訴追是併行的,互不干擾的。司法訴追與審判是很緩慢的,更沒有等待檢調查清案情,再行檢討與查辦涉案人員的道理。
另外,檢調怎麼查辦這些長官犯有包庇不為舉發罪?很簡單,這些維安計畫都要奉核與確實執行的,維安中心指揮官一定要知道,所有的人員、車輛、貨品都被一一管制與監控,才能維護元首安全呀。所以,你說從華航空廚跑來5輛載貨卡車與數個裝滿貨的航空貨櫃,藉由裝載專機卸下的行李,混入總統專車車隊裡,一起通關,直屬長官怎麼會不知情呢?而且,這個事情,如果這些長官真的都不知情,顯然都是尸位素餐,縱容屬下不法,應以瀆職罪處理。
還有人在講,團購的人可以用不知情這些免稅菸品是走國安通道通關,所以可以免除貪瀆共犯的刑責,我說那些採購個位數字免稅菸的人,是可以主張不知使用國安通道,以為是使用專機上那些不抽菸隨員的配額,替其代購的,搞不好檢察官會相信。不過,那些藉此機會訂購500條、1000條免稅菸的人,是要怎麼說服檢察官,說他們不知道這些免稅菸,是經由免檢的國安通道進來的啦?不可能的啦!我說,哪個檢察官會相信這個,還把這理由寫在不起訴處分書裡,我是真的很想瞻仰一下啦。
【貪污治罪條例】
第 2 條
公務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
第 3 條
與前條人員共犯本條例之罪者,亦依本條例處斷。
第 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第 13 條:
直屬主管長官對於所屬人員,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務機關主管長官對於受其委託承辦公務之人,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 條
公務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
第 3 條
與前條人員共犯本條例之罪者,亦依本條例處斷。
第 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第 13 條:
直屬主管長官對於所屬人員,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務機關主管長官對於受其委託承辦公務之人,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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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所涉刑罰是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重罪耶,「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而且其追訴期,長達30年,而這些維安人員名單,與其免稅品訂購紀錄,一查就有,所以我說,國安局這些涉案人員,是一個也逃不掉的。
而那些參與或幫忙違法團購走私的華航人員,是共犯,所涉也是此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的重罪,一個也都逃不掉。
連總統府、國安局或其他局處知情的長官,即使沒有參與團購,不為舉發也是有罪哦。
贊同范教授的意見到最高點!致敬!
(另外,民進黨還在痛打黃國昌故意讓蔡英文丟臉,又跟國民黨鬥嘴誰任內買比較多,令人搖頭。蔡英文不小心又撿到槍,不會拿起來掃射,徹底改革國安體系,也是白搭!)
唉,不會趁機清除積弊,所有涉案人員撤職並移送法辦,更不要說行政懲處並不須等待檢調查明刑責,也沒有啥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在等啥呢?
現在還在弄網軍到處貼文傳揚這陰謀論,不斷抹黑吹哨者,還真的有一套,難怪民調又下跌了,。。。
這個報導述說的案情比較詳盡。
「蔡英文11日出訪後隔天,調查局接獲密報,指吳宗憲利用網路,分5張訂單訂購各種品牌香菸9200條,甚至在存貨上註記VVIP(非常重要人士),集中存放在桃園機場管制區內的華膳空廚免稅品倉庫內,沒有隨總統專機運送出境。
令人起疑的是,在總統專機返台前2天,有華航職員先到倉庫內,用堆高機把免稅煙從棧板上移到5個飛機貨櫃,當時負責移動菸品的員工相當謹慎,不但清空現場,還派人警戒,阻擋陌生人靠近,過程保密到家,裝卸過程約15分鐘完成。
總統專機回台後,拖車再將飛機貨櫃運往停機坪,再由5輛接機貨車裝載走私菸,企圖魚目混珠,想藉總統車隊的國賓通道離開。
據調查,吳宗憲多次與華航員工配合,利用總統國賓行李禮遇通關夾帶免稅菸品出境,調查局昨天原想人贓並獲,調派多人把守在航勤南路的華航免稅倉庫外5個路口,詎料吳宗憲卻利用總統車隊當掩護闖關 ,由於調查局沒請搜索票,只好臨時找關務署以行政檢查方式,要求車隊停車查驗,查獲9800條免稅菸。
至於這批菸要交給誰接貨?囤放的地點是哪?北檢認為全案尚有共犯未到案,為追查國安局官員如何透過私梟販售菸品,向法院聲押禁見吳宗憲、張恒嘉,全案不排除還有國安局官員涉案。
國安局官員除了在桃園機場管制區藏匿了9200條香菸,也在海外買了12箱共600條香菸,裝在總統專機的貨櫃中運回台灣。調查局昨天共帶回吳宗憲、張恆嘉等10人,除吳、張聲押,另包括小貨車司機等8人各以20至50萬元交保。」
「國賓禮遇和一般旅客不同,就是入境行李不需要經過X檢查,也成為這次利用總統專機走私香菸的漏洞,因為現場都是國安局主導,如果不是有人檢舉,9800條香菸就如入無人之境,混在國賓禮遇行李出關。
航空公司資深人員也指出,其實總統專機相關人員超帶菸酒已經是行之有年,甚至有可能高價商品都有可能隨著「機邊免驗出關」,也因為總統專機的「特權」,讓這種陋習越玩越大,這次才會毫無忌諱的加碼,也可以確定今年3月及去年7月國安局人員也是以同樣手法夾帶香菸入境,目前數量還在清查。」
這是明顯違法行為喔,還是貪污重罪,不只是陋習而已。
再講一次,這是十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重罪耶!真是不智。
「國安局官員透過華航高層在系統後台預訂9,800條免稅菸,從國賓通關禮遇通道夾帶入境,驚爆有2名神祕女子董靜宜及黃湘媚也搭上國安局便車,大買免稅品,原來董靜宜是華航地勤督導,雖然相當資深,是名美魔女也跟著大血拼,顯見華航管理漏洞百出。」
在偵查中自白,法院依法須減輕其刑(1/2)。當然,他們兩人坦承不諱,供詞設斷點自扛刑責,以免連累長官,也是極可能的事情,所以會被收押禁見,不意外啦。
「根據了解,對於被控罪名,吳、張2人坦承不諱,承認負責訂購菸品,並透過工務車載運,使得以不須經過海關查驗,且「行之有年」都未被發現,至少可向上追溯到2011年便已開始,由於「訂單」年年增加,至此次曝光私菸竟高達9800多條。
法官認為,全案還有部分訂購清冊未經扣案,也需檢察官持續清查相關買受人,比對相關證詞釐清訂購過程、車輛調度方式,與地勤人員間的配合等細節,另透入菸品的聯繫窗口也還有待傳喚到案,恐還有共犯未浮上檯面,因此有串供滅證之虞,將吳宗憲、張恒嘉2人收押禁見。」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啦!
「5大疑點:數量異常、菸裝貨櫃、拖到停機坪、櫃號不在卸載表、國安局雇人搬貨
據了解,國安局少校侍衛官吳宗憲在蔡英文總統十一日出訪前,就透過關係,經由華航免稅系統平台訂購九千二百條香菸,由於訂貨數量過多,華航清查了免稅品倉庫發現沒有那麼多存貨,緊急向國內多個通路商調貨,才勉強湊足。貨到後存放在桃園機場航勤南路管制區內的華膳空廚免稅品倉庫內,由於數量多得異常,第一度引發作業人員疑慮。
總統專機廿二日返抵桃園機場前,負責免稅品的人員把九千二百條香菸分裝到五個航空貨運專用貨櫃,這跟平常免稅品只裝入飛機上小推車送上飛機的作法不一樣,再次引起疑慮,但兩次都順利過關。
廿二日中午十二時十分總統專機還沒有降落,管理免稅品的人員對有桃園機場機坪駕照的工作人員下達指示,用拖車把五個航空貨櫃拖到B9國賓門機坪暫放。由於總統專機是入境班機,不可能有要等待裝上機的出境貨櫃,第三度引發疑慮,在有力人士的指示下,讓貨櫃留在停機坪。
據了解,蔡英文總統下機在國賓門發表談話,地勤人員同步開始卸載總統專機上的貨櫃,根據卸載表資料,應該卸載九個貨櫃,突然冒出五個已經在飛機下的貨櫃,櫃號還不在卸載表上,第四度引發作業人員疑慮,但收到一併處理的指示。
據悉,卸載的貨櫃拖到國賓室車道,地勤人員搬出貨櫃放到指定的車輛上,當九個實際卸載的貨櫃處理完畢,剩下五個「混入」的貨櫃,作業人員突然接到指示不用搬了,由國安局雇用的人員自己來搬,第五度引發作業人員疑惑,事後才驚覺這五個貨櫃內暗藏玄機。」
這樣的國安局,還不全面徹查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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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網路上有些人,不去檢討這些造成弊案的人,反而去檢討舉發弊案的黃國昌,甚至抹黑其為提前收割,因而影響辦案等等,這種惡意中傷行為,讓我非常痛心。
你可以討厭黃國昌,但你不能這樣顛倒黑白,會這樣做的人,不會是我的朋友。我一看到這種是非不分的網軍發言,馬上解除朋友。
說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