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 星期四

台灣選舉可以不要用這種抹黑潑糞的伎倆好嗎?

【致上對醫界前輩的最高敬意】
今天與楊庸一醫師同台,他不疾不徐地說著醫學倫理,讓人動容!
他說醫師的確可以拿著A藥物去治B疾病,可是你得面對其他醫師的質疑,通不過,就得被懲處。而且醫師可以對病人動刀,這種資格要求的是自律,而不是法律而已。有任何質疑,醫師應該自己去找倫理委員會報到,或者倫理委員會找這位醫師來詢問。
我們深深受教,然後轉了一圈講了各種證據回來,一個小時過去了。他看著我們這些晚輩們,只淡淡的說「可是醫學倫理講的不是證據啊!」「民調有48%的人不相信柯文哲涉入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為何不是98%?」我驚!
原來醫學倫理要求的是──醫療行為心須在同業醫者的心中達成毫無懸念的共識,何況是在一般民眾的心裡,信賴關係必須更高!
最後他問:柯文哲在台大執行的那26例無心跳器捐,真的把葉克膜放在供體身上(摘器官為目的),而不是受體身上(救人為目的)?我們據實以答。他說,那就開醫學倫理會議,最重是撤銷醫師執照,因為,醫界不要這種人!
我心震盪!
留言

Vincent Chen 我心也震盪了,因為說這話的這位醫師竟然不知道葉克膜在器官移植手術上的功用!

器官捐贈者已經死亡了,他的心跳已經停止了,當然也不呼吸了,柯P的論文就是替已經死亡的器官捐贈者裝上葉克膜(人工心肺機),延長其器官有新鮮血液循環的時間,而有利於該等器官受贈者的癒後,提高其存活率。當然這行為的目的是在救受贈者。而捐贈者已經死亡,當然就不是活體摘除。如果是活體摘取捐贈者的器官,當然就用不到葉克膜,OK?這是常識呀!

這個案子上次被提出來是2014年市長選舉時,由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與廖國棟開記者會舉發的,爭議點那時是捐贈者的死亡判定標準,這是一個牽涉法律與醫學的問題,當然這是在質疑整個台大器官移植團隊,不只是針對柯P而已,但當然人人都知道其目的是在讓柯P落選。那時是綠營人士在為柯P辯護與譴責蘇清泉的。

現在,綠營人士吳祥輝與名嘴楊憲宏又找個寫書到處推銷的傢伙,還開國際記者會無憑無據指摘柯P教導中國醫師使用葉克膜,就是在幫助他們活體摘除法輪功信徒的器官。他還說柯P告訴他,自己在仲介器官買賣,然後還簽字同意他把這段內容寫進書裡。你嘛幫幫忙!柯P可能很壞,真的如你們所說有去做這些明顯違法與違反醫學倫理的事情,但他有這麼笨,會跟你大方承認這些,還簽字為證嗎?

上一次的胡鬧過程如下,請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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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2000年,台大醫療團隊在國際醫學期刊《臨床移植》(Clinical Transplantation)上,發表論文〈使用葉克膜支撐的無心跳腹部器官捐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 support of donor abdominal organs in non-heart-beating donors),柯文哲掛名為第一作者,台大醫學院教授李伯皇為通訊共同作者。論文中提出新的器官移植程序,針對心跳已經停止的器官捐贈者,以葉克膜來維持捐贈者腹部器官
中的血液流動,以延長捐贈器官的活性,提高器官移植手術的成功機率。

2008年,柯文哲與李志元於澄清醫護管理雜誌,聯名發表〈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法律倫理問題〉,其中提到在1998年至2006年間,台大醫院共有26名器官捐贈者,在已宣告心跳停止的狀況下,進行葉克膜輔助的器官移植手術,共摘取52個腎臟和1個肝臟來進行移植,所施行的器官移植手術成果良好。但因可能衍生毀壞屍體等法律爭議,台大醫院決定暫停執行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等待國內完成相關立法後,再重新開始[1]。

醫學及倫理爭議
2014年11月20日,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蘇清泉,在立法院質詢,聲稱接獲兩位醫界大老爆料,台大醫院近15年來共對26例重創患者,給降血壓藥及裝入葉克膜,讓病患心跳終止,便於進行器官摘除手術。蘇清泉拿出柯文哲在2000年發表的論文作為根據,認為一般來說器官移植的手術者不會參與器官勸募和判定,所以問題出自器官勸募和死亡判定。[2][3]

蘇清泉在事後宣稱此次質詢在事前諮詢過高資敏及魏崢醫師,這兩位醫師皆否認是由他們向蘇清泉提出資料,但承認曾提供意見。高資敏及魏崢醫師分別提出,在26個案例中,有4例只有判定心跳停止,無法確實判定腦死,因為相關程序需要對病患注射降血壓藥且裝入葉克膜,批評醫療團隊可能因此提前造成病患死亡[4][5]。

1987年,中華民國行政院衛生署發布腦死判定程序,作為醫院判定死亡的法律根據。因應器官移植手術等醫學發展所帶來的倫理與法律衝擊,衛生署於2004年8月9日頒布腦死判定準則,並於即日起施行。台大醫院團隊進行的研究在2000年之前執行,當時相關的法律規範,包括《安寧死亡條例》等,都尚在建立之中。

臺北地檢署表示,醫院針對器官移植手術及患者腦死判別,有一套非常嚴謹的程序,目前看不出有何違法之處,沒必要分案調查[6]。

醫學界意見
論文作者之一的台大心臟外科教授陳益祥表示,當年收治的心跳停止患者,都是無法判定腦死的病患,經家屬同意後,才能移除呼吸器,並與腦死患者一樣施打麻醉劑,主因是人在瀕臨死亡之際會掙扎,這屬於人道考量。直到患者死亡,才裝上葉克膜,打降血壓藥及抗凝血劑。[7][8]共同作者李伯皇教授受訪時強調在器捐過程中,對於腦死判定或死亡處理均非常嚴格且謹慎[9]。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指出,器官捐贈過程相當嚴謹,術前均獲家屬同意。當時沒有人體試驗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無法以現在標準去檢視論文發表的時空背景。對於「強摘器官」說法,李伯璋說,對於捐贈者都有給予麻醉藥、供給氧氣,使用降血壓藥,是為了減輕病人的痛苦。[10][7]

麻醉科醫師簡吉聰撰文表示根據2000年臨床移植期刊裡頭柯文哲醫師等人發表文章,開宗明義便提及使用葉克膜是針對心肺衰竭腦死病患,用以支持等待器官移植前法律鑑定程序之完成,並已獲得病患家屬之確認與同意。認為蘇清泉刻意扭曲。[11]

前台大醫院院長及前衛生署長林芳郁指出,這是衛生署的研究計畫,論文審查有多層關卡,規範相當嚴格。前衛生署長葉金川,認為這項爭議對台灣器捐的環境造成傷害。[12] [13][8]

台大婦產科名醫施景中痛批蘇清泉「把醫學當做選舉操作的工具」,要求蘇委員辭去全聯會理事長。台大創傷醫學部整合醫學科的蔡宏斌醫師也站出來捍衛台大醫院的清譽,反駁台大強摘器官的指控 。[14]

台南市長賴清德醫師也在臉書下重話譴責蘇清泉的行為是「醫界之恥」。要求蘇應向國人和醫界公開道歉,並辭去醫師公會理事長職務。[15]」

https://zh.wikipedia.org/....../%E8%87%BA%E5%A4%A7%E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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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
9小時
【法實證資料介紹:無心跳者器官捐贈法律爭議案】
器官捐贈
柯文哲
《屠殺》作者伊森.葛特曼於前天召開記者會,談柯文哲與器官移植爭議案。回溯到2014年,當時柯文哲捲入了另一個與器官移植相關的案子:無心跳者器官捐贈法律爭議案。柯曾發表一篇關於無心跳器官捐贈摘取的論文 :「用葉克膜輔助無心跳之腹腔器官捐贈者」(2000年),但曾被質疑是否在患者心跳停止但尚未腦死的情況下,即進行器官摘除手術。當時,學者劉靜怡質疑其中有研究倫理審查的問題,遂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向台大醫院申請柯論文中無心跳器官捐贈的相關資料,但台大醫院拒絕提供資料,劉於是提起訴願。
台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收錄了劉靜怡的訴願書,要求台大醫院准予公開柯文哲與陳益祥等任職於台大醫院期間「進行無心跳器官捐贈摘取之次數及各次日期」、「以此為研究手段之『以人為對象之研究』次數及各次進行日期」、「此些『以人為對象之研究』經研究倫理審查之次數及各次進行日期」。訴願書中亦可看到對死亡之人所為之研究是否屬於人體試驗的答辯、申請調查證據的範圍、台大醫院拒絕提供資料的理由...等等。
☆ 無心跳者器官捐贈法律爭議案:https://goo.gl/w85j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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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 http://tadels.law.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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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是不講理了耶!(法律人躺著也中槍。台獨份子也是。)
拜託你們,可不可以,別再這樣丟人現眼了?
PTT.CC
溫先生,在您詭辯前,請您先想清楚幾個問題,這些問題如果您不懂,我建 議您先諮詢專業人員,搞清楚之後,再細看你自己的文章,不要只是用法律 人的辯證語法看事情,因為您的詭辯裡有太多前提設定是錯誤的,在這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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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CC
噓 sisn: 葉克膜怎麼殺人你教教我- - 61.219.58.106 10/03 23:16 來來來,我告訴你葉克膜怎麼殺人, 我想到了好幾個用葉克膜殺人的方法: 1.絞殺 把葉克膜的電源線拔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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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這個實在低級的抹黑、潑糞之選戰伎倆!
TW.APPLEDAILY.COM
(新增:柯文哲學生說法)台北市長柯文哲遭作家伊森・葛特曼質疑,教導疑涉活摘器官的中國醫師葉克膜技術,還懷疑柯帶患者赴對岸移植。對此專家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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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得好,這明顯就是違反選罷法的意圖使人不當選。
「具有醫師身分的洪士奇表示,葉克膜是用來救人,不是用在移植,那麼先進的儀器不是用在器官移植,所以今天親自向大家說明,他們什麼都不知道,就張冠李戴。
他反問,醫師知道器官移植,他就是器官移植的仲介嗎?「請問賴清德院長知道器官移植,我們也可以說賴院長他也會仲介嗎?不大可能,他去參加記者會是去教器官移植,是去教怎麼救人,不是去教怎麼活摘器官。」
徐立信說,吳祥輝邀請外國人來台灣,開這個記者會不是為了要賣書,是希望影響柯文哲的選舉,這很明顥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所以台北監督連線的6名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政忠、徐立信、黃珊珊、林國成、洪士奇、李慶元,具名連合提出告發,希望賴院長能夠一本同樣的標準,責成法務部長、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去撤查是不是有外國人介入台灣選舉。」
TW.APPLEDAILY.COM
《屠殺》一書作者伊森•葛特曼來台開記者會,質疑柯文哲擔任台大醫師時期涉入中國器官移植引發爭議。台北監督連線6名北市議員參選人認為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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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COM
《屠殺》一書作者伊森‧葛特曼來台舉行號稱是國際記者會,不過關心的人,大概還是關注台北市長柯文哲是不是器官移植的掮客,甚至是活摘器官的幫凶,不過一場記者會下來,除了葛特曼指責柯文哲是「liar」稍微聳動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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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馬伕的類比不錯哦!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除了葛特曼的邏輯推論問題之外,還有就是中間人的指控。
我認為這沒啥好討論的,你要說某某是中間人,那就要找到並確定兩邊的人。
假設我是政治掮客,我來回民進黨與時代力量喬事情,那除了有了我的證詞之外,也要找到民進黨那邊和我接頭的人,還有時代力量和我接頭的人吧?如果這兩頭連個毛都沒找到,那我是在仲介什麼?心電感應?
如果你要指控一個人是馬伕,那你總要抓到嫖客和茶魚吧?沒有嫖客和茶魚,你就指著一個路邊騎機車的阿弟仔說他是馬伕,就算是鳥警察要栽贓案子,也不會是這種搞法吧?
一直說什麼反人類罪,我從這種指控看到的只有反人腦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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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這人是專程來台賣書的啦。
CHINATIMES.COM
再過2個月就是2018九合一大選,台北市長柯文哲卻在這時又陷入器官移植風暴中。《屠殺》一書的作者伊森.葛特曼昨天(10/2)下午開記者會時,直指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個騙子,到大陸參加葉克膜研討會,教導有活體摘除器官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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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員推薦:心肝哪裡找】
今天下午,《屠殺》一書作者葛特曼將召開記者會,回應書中內容論及台北市長柯文哲於臺大醫院任職期間,帶病人至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的內容。
柯文哲日前已駁斥葛特曼說法,並說不排除跨海提告。
2007年,獨立特派員第7集《#心肝哪裡找》報導中,時任台大醫院外科加護病房主任的柯文哲,曾提及台灣當時器官移植需求降低,「很大的理由是因為跑到大陸去換。」
根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107年至今,有9735位病人等待器官捐贈,只有234人器官捐贈,真正等得到的受贈者只有624人,不到1成的需求者能獲得需要的器官。
台灣器官移植的需求有多大?
為什麼不能在台灣找到需要的心肝?
器官捐贈的爭議與醫學倫理又是什麼?
雖然是11年前的報導,
也值得粉絲們花些時間了解這個議題。
●完整影片請進→http://bit.ly/2P4K0LE
YOUTUBE.COM
中國為了自身國際形象,頒布了一條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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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個記者會內容跟公開向人潑糞沒有不同,應該直接提告。這是違反選罷法的意圖使人不當選。
(葉克膜=體外循環機)
1、器官移植手術會用到葉克膜
2、柯P曾多次到中國教導中國醫生使用葉克膜
3、中國醫生據稱會配合活摘法輪功信徒的器官
4、台灣有人去中國做器官移植手術
5、柯P說有聽聞台灣醫師在仲介病人到中國進行器官移植
6、作者訪問過柯P
因此,綜上所論,柯P就是仲介台灣人去中國用活摘法輪功信徒的器官進行器官移植手術!這還真是證據確鑿呀!
teamKP 改變成真 持續發生
針對《屠殺》作者伊森.葛特曼相關言論,柯文哲競選辦公室回應如下:
1. 柯文哲醫師是世界級的葉克膜權威,曾多次受邀至馬來西亞、新加坡、香港、美國、歐洲、日本、中國針對葉克膜技術進行教學以及發表學術論文。不要忘記,歐美各國是世界上醫療衛生人權的領頭羊。柯文哲醫師的學術研究與臨床經驗在世界上具有一定的權威性,絕對可受全世界各先進國家器官捐贈及移植學界公評及檢視。
2. 柯文哲醫師當年願意把所見所聞「公開」且「具名」發表,是為了在全世界(甚至中國)致力推廣在器官移植捐贈上之公開透明,並彰顯臺灣在世界醫療衛生人權的進步與堅持。
3. 柯文哲醫師在臺大醫院任職期間於加護病房工作,沒有開設門診,所以沒有門診病人。所有病人都是送進加護病房後才由柯文哲醫師接手負責。問題是,器官移植的評估是在門診階段,且病人一旦離開加護病房,便不再是柯文哲醫師的醫療照護範圍。請問,關於器官移植的指控,是在指控柯文哲醫師,還是指控整個臺大醫院醫療團隊?況且器官移植醫療團隊規模龐大,有賴各種專業技術,器官移植及照顧不是單一醫師可以完成的。
4. 2014年以前,柯文哲醫師僅是臺大醫院加護病房的醫師,請問有何證據指涉他擁有所謂「中國高層」關係?同時,2008年中至2013年間,柯文哲醫師遭禁止入境中國,試問,柯文哲醫師如果有中國高層關係,會遭到這種待遇嗎?
5. 葛特曼先生始終未對自己在2014年的律師函與2018年間的兩極態度,提出明確說明。提醒各位,柯文哲醫師在2014年2月17日之後,便未曾在臺大醫院從事醫療行為。在此基礎上,葛特曼今日未對自己態度丕變做出明確說明,卻攻擊柯文哲醫師在葉克膜醫療專業與推廣器官捐贈及移植制度透明化的努力。對此,柯文哲競選辦公室表達強烈抗議,要求葛特曼先生儘速說明。
6. 臺灣的相關人士不應為了短期的選舉利益對整體醫學發展造成傷害、對長年搶救性命的醫師作無端指控、或對病況危急之病人及家屬造成終身無法挽回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