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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差別電價制度,給予再生能源不同的收購電價,首先就要能辨識與認證電力的來源確實是可再生能源。
「德國不僅從輸配電網採購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以外的電力,而且從市場上購買綠色電力證書(電力生產來源證明),通過這些方式來提供無CO2排放電力銷售商品。
如果使用P2G作為再生能源的能量儲存制度,因為不適用FIT,所以能夠創造出無CO2排放的環境價值。供應時,與利用自己鋪設的電線及電力轉運方式相比,將環境價值分離出來進行交易的做法,更有可能在總體上降低成本。
日本開始執行FIT制度以後,綠色電力證書的交易逐漸減少。工作組此次提出了刺激這種交易的措施,除了減稅及退稅等金錢方面的支援之外,還包括提高證書本身的認知度及品牌影響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