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把聯合國2758號大會決議文貼在她的臉上。
中國國民黨人,麻煩看清楚,中共說的一中原則,是沒有各表的可能的。老蔣與小蔣在世時還知道拒絕承認,妳們現在還跟中共隔海唱合,一起拿這個決議出來說嘴?
聯合國2758號大會決議文: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早就規定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等地區而已。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的明文規定: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請不要只看該條第二款的規定,而對第一款的明文,「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故意視而不見。
我國的法律現在有在大陸地區施行嗎?
國民黨應該做的事:
就是繼續拒絕承認這個決議呀,因為我們的中華民國是好好的存在於台灣呀,台灣一直沒有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過呀,現在中華民國的統治權也並不及於大陸地區,而我們也沒有想要去反攻大陸。OK?但現在他們改為承認這個決議,就讓中華民國的存在,變成一個很荒謬,不能自圓其說的事情。
就是繼續拒絕承認這個決議呀,因為我們的中華民國是好好的存在於台灣呀,台灣一直沒有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過呀,現在中華民國的統治權也並不及於大陸地區,而我們也沒有想要去反攻大陸。OK?但現在他們改為承認這個決議,就讓中華民國的存在,變成一個很荒謬,不能自圓其說的事情。
民進黨可以做的事:
就是承認這個協議,表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統治大陸地區,跟我們無關,因為我們台灣人本來就沒想要代表中國呀。但是,我們真的這樣大講實話的話,反而中國會跳腳,說我們在搞台獨,會跑過來打我們,...
就是承認這個協議,表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統治大陸地區,跟我們無關,因為我們台灣人本來就沒想要代表中國呀。但是,我們真的這樣大講實話的話,反而中國會跳腳,說我們在搞台獨,會跑過來打我們,...
結論是:
所以,我們就只能含糊以對,說曾經有九二會談,但是沒有共識,我們講的一中,是指中華民國。畢竟我們還沒有改國號,也沒有換憲法。
所以,我們就只能含糊以對,說曾經有九二會談,但是沒有共識,我們講的一中,是指中華民國。畢竟我們還沒有改國號,也沒有換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