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勇於嘗試,活出精彩人生

勇於嘗試,活出精彩人生
以一個幹過多所科技公司總經理、技術長、研發副總,...然後到了45歲才決定改行換人生跑道,去唸法研所然後考國考當律師的人來說,我比作者或作者所說的每一個人,都更有資格說,「真的不用為工作而拼命」,應該把人生用來去做自己有興趣,對社會也有助益的事情。與家人相處的幸福,並不是錢可以換來的。而且,不去做,怎麼知道行不行?

如果嘗試過,發現不適合,而又離去。這遠比,一直在怨嘆,現在的工作多麼不如意,又一直在想像,如果去做,不知該有多好,然後,。。。就是不去做,好太多了。不是嗎?

40歲後才明白的道理:真的不用為工作拼命,這麼做不值得(作者:謝文憲)(本文經作者授權同意轉載)母親節前夕,一支日本的短片,得到不少迴響,身兼母職的父親在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