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專利權人,可以多學學。
這個案例是透過對最強業者進行訴訟,在法院裡確認了這些專利的有效性及侵權損賠金額計算方式後(花了六年,以及以百萬美元為單位計算的訴訟費),下一步就是對於其所有手機型號(iPhone 5/5S/SE/6/6S/7/...)與其他產品,收取賠償金與授權金,以及一一收拾市場上其他的業者。
也不要忘了,它這次只拿出三個專利來提告蘋果公司舊型手機(iPhone 3/3GS/4)產品侵權,它的口袋裡的相關專利,還有三百多個。要跟他談和解,可能要包裹式的談授權,不然很容易就仍然會被它用別的專利告倒。
這是對自己專利有效性有信心者的打法。不然的話,都是挑最弱的業者開打,欺負他沒錢請好的律師進行訴訟,先拿和解金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