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基本上,只有那些看起來"形跡可疑"的人,警察才可以臨檢。

昨晚載小朋友騎摩托車回家,剛到家要挪動那些已經停靠路邊的機車好弄出空位停放時,莫名其妙被兩位騎機車巡邏的警察臨檢,要求我出示證件,本來沒好氣的回答,"為什麼要檢查我,我就住這裡呀!"(依大法官535號解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並不能隨便臨檢盤查人民,基本上,只有那些看起來"形跡可疑"的人,警察才可以臨檢,而我很不高興被視為"形跡可疑"的人,...)

(「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文」: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份,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後來覺得他們也很可憐,晚上蠻晚了,還在路上到處逛,看起來也一直沒業績,...算了,不跟他們吵這個有憲法高度的人民有不被警察隨機盤查的權利。

我在皮夾裡找不到身分證,就拿律師證給他們,後來發現律師證真沒用,警察要我拿出健保卡才放我走,真是的,...

(註:「人民絕對有不會「無故」就遭受警察盤查臨檢的權利。警察更不可以進行無差別的盤查行動,不然與警察國家何異?

人民不帶身分證出門,又怎麼樣了,犯了什麼法?我即使有帶,為什麼要出示?為什麼警察可以無故妨礙我的行動自由或強制我行此無義務之事?

人民是絕對有拒絕警察「無故」臨檢的權利的,這是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利。再講一次,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我只是停個車子,犯了什麼法?有什麼可疑的?」)



留言

李德和 算您運氣好!
以前台南市警察大執法時(蘇南成當市長),沒帶身份證件(身份證或駕照)就會被送到鄰近派出所拘留(最多24小時),讓你找人拿身份證來保,或24小時滿查無通緝後再釋放。
所以,我一直都有把身份證和錢放一起的習慣,反正出門一定會帶錢!
至於,警察為什麼會認為您"形跡可疑"這事應該是您家附近車丟多了吧!警察也有績效壓力啊。



Skuld Chen 哪個年代比哪個年代!



李德和 是啊!一代不如一代,我是說政治和政府啦。


Vincent Chen 這個照現在的規定,是當然違法(也違憲)的舉動,瀆職罪伺候。



C.c. Liu 話說之前有個律師(還有在教警特補習班),運動完沒帶身份證,他被臨檢時還教該臨檢警員警職法,但該警員很不滿當事人的態度,就這樣把他上銬送警局。因為他咖比較大,檢察官就直接打電話來轟炸他們的上級,上級再往下轟...

然後他就告警察私刑拘禁,然後違法執行職務加重二分之一了 XDDDD



Vincent Chen 你說的應該是楊律師。



C.c. Liu 我還蠻想知道那件事的後續的...



Vincent Chen 我也是


林精 我之前也遇到半夜騎車停紅綠燈,兩個警察騎車到我旁邊,然後突然跟我說我身上有酒味!

我沒好氣的說怎麼可能會有酒味,他們還是硬要我對著他們的臉吹氣,原本我也是很想跟他們吵,可是天空下起毛毛雨,只好隨便對他們的臉吐一口氣,然後加一句有病,就騎走了



Vincent Chen 搞不好是那個警察想要藉機留你的Line ID,來加好友?沒想到只被妳吹了一口仙氣?



林精 那他真是挑了一個最差的搭訕方式😂



黃富源 警察表示:加個賴



Vincent Chen 警察被罵有病後,委屈表示,我就是喜歡聞美女的口氣,如果她剛吃完大蒜不刷牙更棒,不行嗎?


Skuld Chen 看他們手臂上的號碼抄下來告性騷擾,執勤時間,執勤機車機具號碼也是可以查,順便打110報警台,這個有錄音更要寫紀錄.



Paul Young 林子大了什麼樣的鳥都有, 但我認為那個攔檢你的警察做的很好。是我就還感到安心一點。



Vincent Chen 他做得好在哪裡?

人民絕對有不會「無故」就遭受警察盤查臨檢的權利。警察更不可以進行無差別的盤查行動,不然與警察國家何異?

人民不帶身分證出門,又怎麼樣了,犯了什麼法?

人民是絕對有拒絕警察「無故」臨檢的權利的,這是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利。再講一次,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我只是停個車子,犯了什麼法?有什麼可疑的?


Peter T. L. Lin 台灣基層警察的教育需要好好加強,二年專科教育,教與學,品質如何? 畢業後又賦予那麼大權力,加上官官相護,若無法治觀念,就"無法無天"!【意圖認定,由他們說了算! 不服,請提行政訴訟! 這.......;】



黃富源 騎車要停車,車位不好找,當然要挪車位,被當成行跡可疑當然可以理解會不爽...
之前晚上有被交通攔,只是去買宵夜,還被交通警告說下次再沒帶要開我單,這次放我一馬,可是2013年後,騎開車可以不用帶行駕照,也不想跟交通的爭了

#警察對法的在職進修不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