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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4日 星期三

是戲謔仿作還是詆毀?

很好,請繼續。(但是商標的保護範圍要比著作權或商譽高很多,戲謔仿作的行為,如果會減損了商標的價值,而不是致敬,就會侵權喔。)

「針對商標戲謔仿作的問題,台科大陳昭華教授曾在《著名商標之戲謔仿作》一文中,整理出五個判斷標準:

1, 必須具備詼諧、諷刺或批評等娛樂性,並同時傳達兩商標對比矛盾的訊息。
2, 消費者看到戲謔仿作的商標,就會聯想到著名商標。
3, 兩商標具有相當距離,消費者可以明確區別,不致使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
4, 戲謔仿作商標經言論自由的嚴格審查,具有犧牲商標權,而保護自由表達之公共利益的必要性。
5, 無不當利用著名商標,或有致減損物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
呱吉回應說:
務實來看,我直接下掉影片就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但我希望這能夠成為智財上一個很好的公民議題,
讓這一切接受社會公評。
.
#空中英語傳教士 商標爭議事件回顧:https://goo.gl/VSrkUB
商標的戲謔仿作:https://goo.gl/DqCpyr

雖然律師函文的準據是民法195與商標法69與70, 但實務上來說,這是一個企圖減損創作自由的訴訟案件。 因為在本案中, 空中英語教室的商標並沒有受到混淆, 也不因此造成商業價值的減損。
PTT.CC

2016年10月12日 星期三

關於中國的海浪發電技術疑似竊自英國一事

又一中國完全自主的科研「致敬」成果!
不過,若仔細分析起來,中方假如能夠好好做好「山寨」他人專利設計的規劃,英方也只有吃啞巴虧的份,誰叫你不做好保密防諜與維權的準備工作呢?
*.營業秘密部分:
英方想要提告中方剽竊其營業秘密,就要舉證(1)其遭竊取的是營業秘密,而且(2)中方是非法取得該營業秘密,而且(3)造成英方的損害。我認為只有中方發瘋了,才會去承認這些。而且,英方多半還要到中國法庭來提告,想要得到有利判決,這個是更難了啦。
*.專利技術部分:
英方的設計申請的應該是發明專利,而不是外觀專利,所以兩者外型相似,並無侵權。
而專利的內容,本來就是對全世界公開的,任何人都可以參考與仿製研究,不會侵權。所以,任何專利說明書,必須講解其專利設計至同業可以輕易實施才行,中方只要好好研讀就行了。
中方研究該等專利後,若於實施時,先進行迴避設計,而成功避開其專利範圍的話,也不會侵權的。
況且,申請專利很貴的,更是要到各國一一付費審查而獲證的,才有該國的專利證書在該國法院可以主張。依據巴黎公約或專利合作公約,發明人到各國去申請當地國專利的時間,也有明文的限制,時間過了,就喪失其新穎性(自己在他國的專利申請書,成為該國專利申請的前案),並不能獲證。
我認為多半的情況,是英方當初並沒有在中國申請專利,既然你在中國沒有專利,則中方自然可以大大方方的照抄其英國的專利設計,而在中國境內隨意實施,而沒有侵權的可能。

號稱中國自主研發的海浪發電系統「海龍一號」,可能是偷自英國!中國總理…
APPLEDAILY.COM.TW|作者:蘋果日報

留言
Vincent Chen 是的,這種設計,並不耐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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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的沒錯,這家公司沒在中國申請過專利,中國人當然可以大抄特抄。
「現在這家名為Pelamis蘇格蘭公司已經不存在。《泰晤士報》報道說,那家公司在2014年破產,其知識產權歸另外一家公司「波浪能源公司」所有。這家公司的一位發言人說,這種波浪發電的知識產權在中國沒有得到保護。」
英國懷疑中國盜竊波浪發電技術資料——《衛報》報道,2011年3月一個夜晚,蘇格蘭再生能源制造商Pelamis的5臺筆記本電腦被盜竊。案件發生幾周前,該公司接待過由中國副總理李克強帶隊的60多人的代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