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所有罕見病症都能得到健保補助的啦!
既然叫做罕見病症,本來就不符合『集合眾多納保人所納保費,當這些納保人所會發生的「共同危險」果然發生時,對該共同危險發生人所產生負擔加以補償』的保險定義,所以都是特案通融才被納入健保的。而且,你擴大這種治療SMA病症的藥費補助對象範圍,自然就沒錢去納入或擴大其他罕見病症的罹患者由健保補助其藥費。
而且,罕見病症的藥物,一定會貴到嚇死人,因為這個病症很罕見,所以沒有多少人需要這個藥品呀!因此,很少藥廠會研發罕見病症的藥物,更不要說還要花大錢去通過人體實驗,取得藥證。
一般來說,研發藥物,要投入數千萬到數億美金,才有可能通過人體實驗,並取得藥證上市的,你還要計算,藥廠投入研發十個藥品,只有小於一個的機率能順利取得藥證而上市。所以,這些藥廠,都是抱著回饋社會的目標,或者領有鉅額補助在做罕見病症的藥物的。不但研發要錢、做人體試驗要錢、申請藥證要錢、製造藥物要錢,然後只能賣給人數極少的罕見病症患者使用,你說藥廠即使賣這種罕見病症藥物不賺錢,也不可能賠錢賣藥吧?所以都嘛是貴到嚇死人,都嘛是要政府補助或慈善團體捐贈。
另外,產前檢查時去篩檢這種SMA病症,只要花新台幣2500元,請你比較一下,圖中健保平均就要支付每位SMA患者每年藥費新台幣872萬元,才一年半就總共花了5.1億元,我認為這個產前檢查才應該獲得健保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