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有可能的故事,就讓我們看下去。
其實我非常擔憂川普律師們所提出的所謂證據的證據能力問題:
一、我所看到的訴狀裡所有證據都是所謂訴外傳聞證據(hearsay),或是推論,並非犯罪證據,我認為這些都不能夠成為法院能夠認可的呈堂證供,難怪會被州的聯邦法院駁回。例如,如果有查到dominion連到CIA歐洲總部的伺服器而做票的證據,那怎麼都不提出來呢?
二、美國的地院才是事實審,才會查核與調查證據,川普的律師怎麼都不提出呢?若等案子到了上訴法院或最高法院,它們都只會處理法律程序與違憲問題,是不做事實調查滴,因此這樣的訴訟展望,真的對川普是很不利耶。
三、選前炒翻天的杭特拜登硬碟門事件,怎麼就沒有下文了呢?朱利安尼不是要提供讓喬拜登一槍斃命的確鑿證據嗎?這件事情怎麼都沒人提了呢?
關鍵字:設局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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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法律戰不成的話,川普還有這一步棋可以下。
把參雜有問題選票的投票匭,重新計算一百萬次,如果不先剔除問題選票,重新計票的結果還是會有問題的。
如果真的能夠如此重新進行一個公平透明公開的選舉以釋各方的疑慮,避免發生內戰,是真的比較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