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還引渡與國賠勒!

說真的,這個案子聲請國賠勝訴的機率近乎零,請求引渡(假設是由大馬政府正式提出的)獲准機率也是零!我國法院是不可能准許引渡本國人到外國法院去受審的啦!

被害人家屬請的律師道長,有跟家屬確實討論過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救濟途徑與正確的索賠對象(主要是加害人,可能可以擴及校方,不太可能會包括台南市政府)嗎?

陪同家屬召開記者會是還好啦,但是記得不要講些不符合律師專業的話。什麼叫做要求不吃案?嫌犯都已經抓到而且認罪了說。什麼叫做法院一定要判死刑,不然就引渡?請問法院判刑若不符被害人家屬要求,哪一條法律規定這時可以引渡到外國再判一次,一直判到符合被害人家屬的要求的?

這麼沒有法律常識的要求,讓家屬自己說就好,律師應該不要越俎代庖才好。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1240092.aspx

馬來西亞長榮女大生家屬 盼國賠與不吃案 | 社會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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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長榮女大生家屬 盼國賠與不吃案 | 社會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在台灣遇害的馬來西亞長榮女大生家屬律師葉海量指出,台灣檢調單位至今未聯繫代表律師及家屬,以國賠法第15條來討論案件,他們懇求總統蔡英文勿讓案件被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