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非常上訴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非常上訴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9年6月20日 星期四

對被告有利的確定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的結果會是怎樣?

說實在的,這種公斤變公克的誤寫,數字也不對,說不是故意弄錯,實在很難讓人相信。
不過,因原確定判決雖有違背法令情形,但尚非不利於被告(白話文:因為該毒品從782公斤變成419公克的錯誤而導致法院判決被告比較輕的刑罰,不但並非不利,根本是有利極了啦),最高法院應該會以上訴無理由來駁回此非常上訴才是。
參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度第四次刑事庭會議紀錄(節本):
「五、綜上所述,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並與統一適用法令有關,具有原則上之重要性;或該判決不利於被告,非予救濟,不足以保障人權者,均依非常上訴程序以資糾正或救濟。至於原確定判決雖有違背法令情形,但尚非不利於被告,且不涉及統一適用法令,而無原則上之重要性;或縱屬不利於被告,但另有其他救濟之道,並無礙於被告之利益者,即無提起非常上訴之必要性,本院得以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本院判例、決議及決定,與本決議意旨不符部分,不再援用、供參考。」

NEWS.LTN.COM.TW
關於高雄地院疑誤判毒品重量,導致輕判2毒販一案,監察院通過監委所提調查報告,除審認相關司法機關違失情節之外,另就該案造成的司法不公情事,函請最高檢察署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據悉,最高檢察署收案後,研析此案.....

2018年3月13日 星期二

非常上訴僅涉法律適用的統一見解

只有白癡才會在電話中說我等一下叫我兒子送錢給妳,還是兩萬美金喔。
說接受建商董事長老爸指示把兩萬美金放到茶葉罐送給郭瑤琪的建商總經理兒子缺錢,藉機把錢汙起來只送茶葉,也太小看建設公司的老闆們了吧?
兩萬美金請郭瑤琪不違背職務的藉開會當主席的機會,施壓台鐵再開說明會,給建商評估與參與標案的機會,以前金來說,兩萬美金很合理,一點也不失禮。而郭瑤琪也很盡力的做到這要求(法院判決中敘明,郭瑤琪指派其機要秘書黃士榮斡旋本案),這錢還真的給的值得。
最後,非常上訴僅涉法律適用的統一見解,不涉事實認定。本案檢察總長顏大和的非常上訴理由並沒有寫有何法律適用的見解需要統一,只在事實認定上持與原檢察官相反的意見,又無可信的翻案證據,會被最高法院駁回,說真的,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2017.05.25編輯更新本案進度:2017年5月23日,最高法院檢察署依據郭瑤琪的…
FOLLAW.TW

留言
Vincent Chen 陳師孟的言行,自有公評。

我個人覺得他並不值得我評論。
Vincent Chen 都傳本案承辦人來作證對質了說,自己去看判決啦。


謝翁銓 那真的翻不了案了..人證事證具在,只缺那兩萬美金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