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讀讀所屬技術領域裡別人的專利,就可以避免浪費時間重複研發個輪子出來(重複研發),或者研發個四方形的輪子出來(研發資源錯置)。
而大部分的台灣廠商在所處技術領域的枝節問題上有著創見也申請了專利,但是一、避不開他人在核心領域的專利,二、別人也很容易避開或根本不會去踩到該專利,所以,這些專利證書除了當廣告外,其實沒啥用處。
但好不容易有個真正好的創見與設計,為了省錢,找了個報價最便宜的事務所,還申請的是新型專利。然後發現同業來抄襲自己的設計與搶單,想要拿那個繳了快十年維持費的專利來告人,才發現當初專利請求項沒寫好,專利範圍竟小到不包括自己揭露的主要技術或者只包括其中一個最特別的實施例而已,人家要嘛可以輕易迴避或根本不用迴避,講穿了,這個專利就是很好申請但吿不了人,結果當然一直敗訴,然後他還怪法院不公,律師太low。
專利燒錢特別快..............其實養人更快。只是亂申請是目前大家的通病就是。
其實台灣有很多是follow國外的技術,可是大家往往並不知道很多技術其實是不能被follow的,因為國外可能早就把它變成了專利。舉個例子,像前一陣子的新聞,原來連最簡單的彈跳式廣告都是有專利的,只是我們都不知道而已。甚至連facebook的timeline也去申請了專利。而在前些時候,我們也聽過一家台灣的軟體廠商,當他們辛辛苦苦研發出來的技術想要去申請專利時,才發現國外早就已經把那樣的技術專利給申請了,結果造成了台灣這間廠商辛苦研發出來的成果根本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