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

訴訟是專利品質的唯一檢驗方式

這是美國衡平法院對於潔手原則的實踐,你要主張別人侵權之前,先確定你的權利取得無瑕疵。
我們在這個案子裡,更可以看到一般台灣專利權人與事務所都會犯的錯誤,還好都能順利糾正回來,但也花了許多無謂的金錢,更冒了讓專利不能執行的無謂風險。
[專利侵權訴訟是專利申請品質最嚴厲的審查:大立光 v. 三星]
在US專利侵權訴訟中,被告為了要避免敗訴時所面臨的高額賠償金和產品禁止販售風險,除了會積極主張被控產品無侵害和專利無效等防禦外,被告同時也會竭盡全力挖掘原告在US專利申請過程中的任何瑕疵,盡可能主張原告在申請過程中有不正當行為(inequitable conduct),導致原告所主張專利應該為無法主張狀態(unenforceable)。
因此在US專利侵權訴訟中,任何US專利申請程序細節,均會受到被告的嚴格詳加檢視,所主張US專利的申請品質會受到最嚴厲的審查。...

圖、專利侵權訴訟是專利申請品質最嚴厲的審查:大立光v.三星在US專利侵權…
IKNOW.STPI.NARL.ORG.TW|作者:科技產業資訊室


留言
藺仁雁 就是說要刮別人的鬍子,先把自己的刮乾淨的概念嗎?

Vincent Chen 是的
愛恆春 但也不用太驚訝,因為我們在美國的時候做過研究,專利可以活過訴訟檢視的,比例非常非常低 ><...

Vincent Chen 是呀,所以提告的人,都是一次提十個專利侵權,提高最後還是有一個請求項存活的機率。

Vincent Chen 不過,美國公司要拿來告人的專利,一般不會犯下文中所述的專利申請品質上的錯誤。

愛恆春 喔,我剛剛點進去看,的確不會是這種類型的錯誤XDDDD

Vincent Chen 台灣專利權人選的都是最便宜的事務所,結果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