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點餐卻放鳥,而造成店家損失,會涉嫌詐術毀損罪噢!
其實,店家不必哭訴,更不需自認倒霉,請直接打110報案提告他詐術毀損罪,商家已經確認那麼多次,他是故意不來拿的,就是要造成商家的損失,這是會成案的。就可以給他一個永生難忘的教訓,也能糾正這種不良的行為,不使其再發生。另,雖然我更贊同參考日本刑法,增訂"妨礙營業罪"!該罪除了可以處罰故意訂很多商品卻不取貨的人,還可以適用於佔桌椅不點餐,,,,,,但在修法之前,本案還是有這一條詐術毀損罪可以用的,店家不要姑息養奸。
刑法第 355 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