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真相不明之時,不要進行評論比較好,所以對於浩鼎解盲失敗與中研院院長替其公開背書這件事情,一直忍著不說,但底下所引文章的作者實在太胡說,他怎麼可以用別人都在搶,我只是偷而已,來做替翁院長脫罪的藉口呢?因而不得不為此短文。
研發者拿技術股是很常見,但官員用兒女當人頭收受股票,甚至內線交易獲利或規避損失,都是絕對違法的行為!
想要賺錢就不要來做官,想做官就不要想拿不是薪俸的錢,就是這麼簡單,怎麼都不懂?
中國就是當官才能發財,想發財就得先入黨當官,你看他們的官場是什麼模樣?
政府所設國家實驗室的研發人員,研發成果屬於國家,個人只能分享所屬實驗室的研發獲利分享計畫其所應得的發明獎金與收益分紅等。
美國民間人士要就任政府官員前,就是要申報財產與進行信託,有利益衝突之虞時,更要自請迴避,以免觸法,我也沒有聽到這樣會讓美國人請不到海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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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的時點是資訊取得點,
如果實驗結果,對照組與實驗組的結果完全相同,而且與不用藥的時候相比,都是相同的無統計上的差異,也就是說有用藥(實驗中後期,不管是實驗組的藥物與對照組的安慰劑,其中有一半病人是有吃到這藥物)與沒有用藥(實驗前),病情與死亡率根本沒有差別,是有可能提早知道雙盲試驗失敗。
也就是說,不管有沒有用到真藥,都跟沒有用這藥時的效果,沒有任何不同,根本不用解盲,做這實驗的人都已知道這個藥物沒用!你說這實驗結果會算成功嗎?若實驗成功,這些內部人會急著賣?都快要賣光?騙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