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6日 星期五

游戲“玩法”確實不容易申請專利。

utility patent台灣稱為發明專利,是具備新穎性與進步性之技術內涵的實用解決方案,而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 ,是指能產生具備新穎性與創作性之視覺效果的形狀、花紋、顏色或其組合,包括電腦圖像(Computer Generated Icons)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GUI)等。

(註:我覺得網紅還是不要談論他根本不懂的事情,會比較好。)
---
Juling Yuan:「因為抄襲遊戲引來的專利訴訟並不少喔(包括任天堂,也才告完白貓沒幾年),不過游戲“玩法”確實不容易申請專利。」
米國律師廢話多:「Juling Yuan 謝謝提醒. 之前的寫法看起來講太廣/武斷了. 感謝您指出來。
剛查了一下...是這個對吧? 還蠻有趣的: https://gnn.gamer.com.tw/detail.php?sn=159314
任天堂主張《白貓 Project》侵害的專利是哪些?五大專利內容曝光
GNN.GAMER.COM.TW
Juling Yuan:「米國律師廢話多 是這個案子沒錯。而且這篇介紹挺清楚的。雖說專利主要保護技術,不過當該技術是執行某玩法所必須的方法,可能實質等同保護到了“玩法”,像案子中的第1,2個專利,發明核心是操控方式及遊戲的介面,就與遊戲的玩法很接近了(不過要用專利來保護更上位的“玩法”,例如“第一人稱射擊”,就要砸更多錢去申請所有相關技術的專利,去包圍這個”概念“的”實施方式“,而且還要克服新穎性/進步性的障礙)」
揚昇法律專利事務所:「Juling Yuan 沒錯,遊戲的介面設計,是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的,由技術的保護,延伸到操作方式的保護。但第五個專利,我會懷疑它的進步性,這應該屬於圖像顯示的習知技藝。
另外,手機觸控螢幕上人機互動介面的操作手勢與圖像設計,蘋果公司及其他公司在2000年前後,都申請了許多發明與設計專利,但都已經或快要到期,望周知。」
米國律師廢話多:「Juling Yuan 揚昇法律專利事務所 感謝兩位花時間討論。看來我從軟體專利出發的思路太狹窄了。而且用詞也不夠精準。謝謝兩位指正 ​」
Juling Yuan:「揚昇法律專利事務所 印象中,這幾個“技術”,專利範圍都不是太大。雖然媒體很愛形容專利保護了一個很大的概念(比較聳動,而且一般人也看不懂技術),其實不然。UI介面的基礎操作手勢專利在Apple那波熱潮中,都申請的差不多了(滑動解鎖、多點觸控),大家只能撿剩下的範圍(或是更特殊的操作方式)。」
揚昇法律專利事務所:「Juling Yuan 對呀,專利範圍小,稍有差異就能順利迴避,而且這些UI專利都已經或快要到期。」
May be an image of text
《帕魯到底算不算抄襲寶可夢?》
.
兩天前FB突然推這篇給我。雖然我並沒有追蹤 Froggy Chiu 。看完後決定還是寫一篇出來解釋一下。另外這篇會提到三個遊戲:
.
1. 任天堂的寶可夢。Pokemon 這我想大家起碼都聽過
2. 帕魯。英文是Palworld
3. Pokezoo。
.
首先,這篇一個主要的問題就是把智財下面的專利及著作權混在一起講。所以再跟大家解釋一遍: 專利主要分兩種:
.
1. Utility patent: 有形的東西保護構造,無形的東西(方法/軟體)保護步驟及順序。-- >台灣稱為發明專利。感謝 揚昇法律專利事務所
.
2. 設計專利: 只保護外型
.
所以為什麼這個遊戲的抄襲訴訟不會去打專利訴訟? 因為專利講的是一個過程。你作了什麼操作然後出來什麼結果的過程。而不是像作者說的,『舉例來說,有人開發出一種遊戲是用第一人稱的視角,拿著武器攻擊敵人,例如毀滅戰士。但後面有人跟著做出了玩法幾乎一樣的戰慄時空,並不會構成抄襲。』- ->這就只是個結果而已
-- >感謝 Juling Yuan 提醒說抄襲遊戲的專利訴訟也不少. 當然這篇主要是針對作者說的玩法. 不過我覺得我這段寫得太概括了一點.
.
上一段是講utility patent。有人可能會問,那設計專利不是就像作者說的,保護一個造型/形式嗎? 對! 但是設計專利只保護”一個”外觀。沒有任何遊戲公司會把他們設計出來的角色都拿去申請設計專利。根本申請不完的事情沒人做。而且其他人只要改一下外型(像帕魯做的,等下會提到) 就可以規避設計專利。
.
另外設計專利其實可以申請app的介面。只是也就保護一個介面而已。所以通常也不會這樣申請。(記得我只遇過一個這種設計專利的案子)
.
好現在來談一下上面列出來兩個遊戲, Palworld跟Pokezoo:
.
我看了一下有人比較過Palworld跟Pokemon。必須承認Palworld的規避做的算比較聰明。首先,這兩個遊戲的性質不一樣。Palworld是一個冒險類的ARPG。網路上看到有人說就是”Pokemon with gun”這樣 *笑。 但同樣類型的遊戲我想大家都能找到不少,所以才說這個問題不是用專利解決。畢竟不同的玩法表示有不同的步驟等等。
.
玩家主要是說palworld蠻多角色看起來像Pokemon裡面的角色。當然讀過我寫的商標系列的版友可能會問那能不能提起商標訴訟? 遊戲的虛擬角色不是能用商標來保護? 如果您能想到這點,表示有仔細讀我寫的東西。感謝您的支持。
.
可惜這個情形下大概不行。因為Palworld給那些角色取了不同的名字,也有修改外觀等等。(會放一個比較的連結。大家可以只看圖。)
所以這種類似的外觀就只能告著作權。目前任天堂還在思考這個問題。我們看看他們法務會怎樣。
.
最後講一下Pokezoo。因為他們今年1/11被任天堂告抄襲著作權。Pokezoo是一個卡牌遊戲。而且真的是在模仿寶可夢。我會貼一個連結,直接看圖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