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工做的修圖動作,例如像素增倍、插點、清晰、強調邊緣、加強對比、去斑、補點、增艷、美膚、變焦、白平衡、色域平均、強調前景等,都自動化了。
蘋果公司現有的手機照片程式也有自動清晰化照片的功能(拍照時則已經是由手機相機與處理器運算疊合用戶按下快門所拍攝的連續十張照片為一張最佳相片,包括選擇拍照對象沒有閉眼睛的,大家可以自己搜尋蘋果公司對此的說明),效果當然沒有這麼好,但下一版iOS,應該會納入類似的AI清晰與美膚功能。
以前任職研發領導,因為我喜歡修理機器;現在擔任律師,因為我更喜歡修理人!
現職:揚昇法律專利事務所 主持律師暨專利代理人
以前人工做的修圖動作,例如像素增倍、插點、清晰、強調邊緣、加強對比、去斑、補點、增艷、美膚、變焦、白平衡、色域平均、強調前景等,都自動化了。
蘋果公司現有的手機照片程式也有自動清晰化照片的功能(拍照時則已經是由手機相機與處理器運算疊合用戶按下快門所拍攝的連續十張照片為一張最佳相片,包括選擇拍照對象沒有閉眼睛的,大家可以自己搜尋蘋果公司對此的說明),效果當然沒有這麼好,但下一版iOS,應該會納入類似的AI清晰與美膚功能。
我要看最高法院怎麼說,畢竟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對於自由地區(台澎金馬及附屬離島)「以外」的大陸地區人民,我國憲法是授權立法者另訂特別的法律來處理,則既有明定只有「國民」才能適用的法律,例如國家賠償法,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特別的法律並未明定大陸地區人民也可以適用,就只有自由地區人民才能適用才對。
其實,照現行憲法規定,一個大陸地區人民走在自由地區的街道上,碰到漏電的路燈而死亡,與一個外國人碰到同樣的事情,並沒有兩樣。外國人(包括大陸地區人民)的家屬,如果該國(包括大陸地區)對於中華民國國民也有國賠制度(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當然就可以依照國賠法相關規定提告市府監管及/或承包商維護有疏失,負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連帶責任,請求損害賠償呀。有疏失就賠,沒疏失就不用賠。若侵權損賠請求權的時效已經過了,那法院就駁回或不受理呀。
總之,國家賠償法是訂給自由地區人民適用的特別制度,畢竟取之於民(納稅/服役),用之於民(國賠/施政/健保),才會合理。這個判決在這裡的論理並沒有寫好,才會引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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