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 星期五

何謂信賴保護原則,何謂路權觀念。

這個交通違規罰則,訂的太不合理。行人違規闖紅燈時,即使在人行穿越道上,騎士若猝不及防無可避讓,怎麼會有罰則?
這車禍上了法院,過失傷害罪與車禍的損賠責任歸屬,法院可不是這樣判斷的。
這是因為我國法院在判斷交通事故責任歸屬時,採用的是德國法院所創造的信賴保護的原則,簡單來說,因為用路人信賴他人也會遵守交通規則,例如信賴交通號誌、標線、路牌的指揮,能夠使交通順暢並減少事故的發生,是有信賴利益,且是值得保護的信賴,國家就應該加以保護。
否則,在大家都闖紅燈的地方(例如南部某些地區),人人到路口即使是綠燈大亮也都要減速或停下來東張西望才敢過馬路,不這樣做的人就會出事。發生交通事故時,因為都不遵守交通規則,也是大車賠小車,小車賠機車,行人最大,大家都要賠他。很不合理,交通也大亂!發生車禍時,就是比大聲,比誰比較慘。這是不對的。
國內與世界各國的法院後來都接受這個信賴保護原則,建立所謂路權的觀念,例如,對於從安全島跳出來在快車道上被正常行駛的車子撞死的行人,判決駕駛無罪,違規的行人有罪,還要賠償車子的車損與駕駛或乘客的傷亡。不再像以前,人死最大,倒楣的駕駛,都要負上過失殺人的罪責,搞不好還會被吊照,當然也一定要賠自己撞上來的行人家屬一大筆錢。
本案的情況是正常速度行駛的機車駕駛被闖紅燈的慢跑者撞倒,只是發生地點是在當時不能穿越的行人穿越道(那時是通行車輛的道路)而已。我認為法院應該不會判這位機車駕駛有任何疏失才對。
高雄市鼓山區日前發生一起車禍,21歲的陳姓騎士行至鼓山三路及青泉街口時…
ETTODAY.NET|由 ETTODAY 新聞雲上傳

裝精神病來免責脫罪,其實沒有那麼容易,總會露出馬腳的。

裝精神病來免責脫罪,其實沒有那麼容易,總會露出馬腳的。因此,美國已經發展出第二代檢驗方法了,台灣的司法實務,可以參考。
(舉例來說,某家暴慣犯隨便找個精神科醫師所開立的診斷書,並非依據法庭預先認可的鑑定方法由合格的法庭心理學家所做的精神鑑定報告,在法庭上僅具參考價值。我沒有說童仲彥議員與潘建志醫師喔。)
「總的來說,詐病需要擁有對精神病和其影響的深入認識,演技琢磨更是不容鬆懈,他需要根據自己虛報的病徵,準確拿捏表現出來的行為。因此法庭心理學家採取最直接的拆解方法,就是把聲稱患精神病的嫌犯關起來長時間觀察,Walters 說:「我從未聽過任何詐病的人能抵得過連續 20 天 24 小時的監視不露出馬腳,實在太累人了。」身為 SIRS-2 設計者,Rogers 對心理學家捉拿詐病者十拿九穩:「我們對於試探不出來的詐病者一無所知。」因為他們從不存在。」

另外一個問題是精神鑑定涉及專業,這一審採信該專業人士的鑑定報告,若二審委請另一專家提出不同的鑑定報告,那麼該二審法院應該採信哪一個專家的鑑定報告?還是再委請第三個專家,然後取多數決?

例如另一社會矚目案件,二審法院竟然採信一審的鑑定報告,而以離案發較久而不採信自己委請的精神科醫師所做的鑑定報告,就很引人物議說。假如你不覺得原鑑定有問題,你幹嘛允准再委請其他專家來做鑑定呢?鑑定了又不採信,不是耍人嗎?

總之,法官並非專家,應尊重專家的專業判斷。但刑事精神鑑定,也是一個專業,如前所述,應該效法美國的法院實務以建立精神鑑定報告的公信力,法官不能任意不採用,若採用也才不會引人物議。
是共長 45 分鐘的問題組合,專捉聲稱有各種疑似精神病經歷的偽精神病人。設計出這套問題的心理學家 Richard Rogers 指,其中一個策略就是將多個性質迥異的病徵組合一起,例如「你曾經有被跟蹤的感覺嗎?那段日子胃口會不會特別好?」,而事實上真正的偏執狂並不會因此提升食慾。另一策略是試探對於精神病的觀念錯誤的詐病犯,例如「你與其他星球通訊時遇到過困難嗎?」——星際狂想並不在一般精神病人的妄想範圍。法庭心理學家及專家證人 Tali Walters 指,所謂妄想其實也與患者現實生活接軌,例如冷戰期間的妄想症病人多妄想共產主義者對他們圖謀不軌,美國 911 前後一個射殺警員的妄想症病人以為自己有份參與阿富汗戰爭——妄想雖是虛構,但都脫不了與現實千絲萬縷的關係。"


轟動全美但 38 年懸而未決的紐約殺童案終有裁決。被告埃爾南德斯以多種精神病史自辯,案件因其病史延後審訊,經過 5…
CUP.COM.HK

2017年2月12日 星期日

要根治霧霾就是減少燃煤

這是用家用瓦斯當燃料的發電/熱水器,這第二代燃料電池產品比較實用,也因成本與效率關係,換用SOFC燃料電池,比較耐用又有效率,所以運轉價格也開始有競爭力,又能發電(減少購電支出),所以會快速取代日本傳統的冬季家庭供熱系統。
日本在瓦斯改質器上的技術領先世界各國,而不用鉑觸媒的SOFC燃料電池的研發與改良,日本廠商也投入的很早,掌握許多技術在手上,所以等到這個家用能源系統的第二代產品成熟,突破百萬套裝機量,生產成本因量產而再大幅降低,日本就會以這個成熟產品,外銷各國來獨佔以瓦斯(LNG/LPG)為燃料的家用能源(發電/熱水/供熱)系統。
例如,中國的城市與鄉村的冬季供熱系統,現在是以燃煤為主,霧霾就是這樣發生的,要改燒瓦斯,才有可能控制霧霾天氣的反覆長期發生。

2月9日,東京燃氣公司在東京都千代田區發佈與松下公司共同研發的家用燃料電池“ENE・FARM”的新產品。(共同社)
TCHINA.KYODONEWS.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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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治霧霾,就是減少燃煤。
「北京周邊鱗次櫛比的煙囪,簡直不比京郊大面積的綠化林少,那是河北及東北的鋼廠、水泥廠、化工廠……而這些工廠的主要能源介質,都是煤,而且很多是沒有經過任何處理就直接燃燒的煤。
霧霾的根源就在於燒煤。數據上,中國現在是全世界第一煤炭消費國,2015年全中國燒掉了整整39.65億噸的煤炭,這個數字比整個歐洲加上美國一年燒的媒還要多,而眾所周知,這些煤都燃燒在了中國版圖的東部,你說,怎麼可能沒有霧霾呢?」
「最好笑的笑話就是開電動車的人指責開汽油車的人不環保。你以為你開個電動車就綠色出行了嗎?就環保了嗎?就節能減排了嗎?電池製造和回收過程中的巨大污染咱們暫且不談,就談談電吧,中國的現狀是什麼?是火力發電占比高達70%啊,火力發電是神馬意思呢?
就是燒煤啊大兄弟,你充進去的每一度電,都是燒煤發出來的。」
「當然,隨著技術的進步,煤炭的清潔化利用有了長足的進步。通過洗煤工藝和脫硫,符合國家環保規定的火力發電廠可以在燃煤發電的同時,去掉燃煤產生的硫化物,但有一種東西,目前還不能有效去除,這貨叫多環芳烴,它是燃煤產生的污染之一,是名副其實的致癌物,也是大氣中PM2.5的主要組成部分!
就更不用說整個東北和華北地區,有多少座日夜運行的火力發電站,根本沒能做到環保標準下的「煤炭清潔化利用」。」
上一周剛剛消散的年度最嚴重的霧霾並沒有在人們的心頭散盡,輿論層面,反而再次將北京的霧霾治理推上了風口浪尖。其中廣為傳播的一條新聞,就是時任北京市市長王安順在2014年立的一條「生死狀」:
READ01.COM|作者:壹讀



2017年2月11日 星期六

一中政策與一中原則的差別

一個是一中一台,一個是一中無台,了解了嗎?
人家已經跟真正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很久了,當然不准另一個自稱代表中國的神經病(中華民國)出來趴趴走。
但是台灣關係法規定要維持台灣與美國的友好關係,並需維護其自由民主社會制度不受侵害,才有美國在台協會之設,是我們自己在那邊堅持使用中華民國,不用台灣的。
我30年前第一次赴美,入境簽證申請單上,國籍欄位填的是被國民黨長期洗腦的Republic of China,那個美國入境審查官員,就問我你是從哪裡來?你是哪裡人?你是在哪裡出生的?你的父母呢?答案都是台灣。你有去過中國嗎?答案是沒有。他大筆一揮把ROC槓掉,填入Taiwan,蓋上入境章,還簽證申請單給我時說,你是台灣人,以後請照實填報資料,就寫Taiwan,不要冒用China國籍。
台灣就是有一堆昧於現實,想要與中國統一的神經病,國家社會才會搞得一團亂,連自己是哪一國人,都搞不清楚!
一個是一中一台,一個是一中無台,了解了嗎?
人家已經跟真正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很久了,當然不准另一個自稱代表中國的神經病(中華民國)出來趴趴走。
但是台灣關係法規定要維持台灣與美國的友好關係,並需維護其自由民主社會制度不受侵害,才有美國在台協會之設,是我們自己在那邊堅持使用中華民國,不用台灣的。
⋯⋯更多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特稿川普終於說出了願意信守「我們的一個中國政…
NEWS.LT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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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個梁東昇評論裡面的「台灣」換成自稱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你才看得懂他在嘟囔些什麼。
人家已經跟真正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很久了,當然不准另一個自稱代表中國的神經病(中華民國)昇國旗。
洪森本來就親中
但反台的真正原因是
一九九七年他和拉拉烈王子鬥爭時
台灣站錯邊
為什麼站錯邊?
因為台灣駐柬代表處判斷錯誤
完全不知或是無視洪森佔上風
結果雙方開戰三天就結束
洪森事後列出台灣支援拉拉烈王子的證據
要求台灣道歉(那時並未要台灣撤館)
沒想到當時的外交部長章孝嚴出面怒斥洪森
反而要求柬埔寨道歉
(不就是搞不清楚狀況嘛)
洪森於是怒而下令撤除台灣代表處
得來不易的代表處就這樣沒了
洪森現在說不准台灣懸掛國旗
根本無甚出奇之處
(東南亞國家裡,哪一個准台灣掛旗了?)
台灣氣急敗壞
就是繼續搞不清楚狀況
這樣
是要怎麼南向??
轉貼參考--------->
二月初柬埔寨總理洪森在與華商對談的活動中,公開表示支持一個中國…
WENZELES.TW

2017年2月4日 星期六

能夠量產石墨烯的專利技術

這個專利可值錢了!
石墨烯性能優良,同時具備出色的柔軟性和高於鑽石的硬度。作為超導體,電流在石墨烯中的傳播速度高於任何已知物質。它的導熱性能更比銅高出 10 倍。石墨烯的生物兼容性很高,可以吸收 2.3% 的白光。最重要的是,石墨烯持久耐用。
「但最近,科學家成功利用受控爆炸(contained detonation)技術,從含碳材料中獲取石墨烯。首先,科學家將氧氣與乙炔(或乙烯)在容器內混合,然後利用火星塞點燃,然後便獲得石墨烯。
這種方法由 Chris Sorensen 發現,目前已經申請專利。當時,他們正在研究碳煙灰氣溶膠,偶然發現副產物中竟然帶有石墨烯。」
石墨烯就是只有一個碳原子厚度的純碳薄膜(六角型呈蜂巢晶格),天然石墨是其疊積體,發現用一般膠帶粘黏石墨就可以剝離出石墨烯的兩個傢伙,竟然就靠著這個手藝得了諾貝爾獎,你就知道產生石墨烯有多困難了!
石墨烯目前是世上最薄卻也是最堅硬的奈米材料[3],它幾乎是完全透明的,只吸收2.3%的光"[4]導熱系數高達5300 W/m·K,高於碳奈米管金剛石,常溫下其電子遷移率超過15000 cm2/V·s,又比奈米碳管或矽晶體(monocrystalline silicon)高,而電阻率只約10-6Ω·cm,比銅或銀更低,為目前世上電阻率最小的材料[5][1]。因為它的電阻率極低,電子的移動速度極快,因此被期待可用來發展出更薄、導電速度更快的新一代電子元件或電晶體。由於石墨烯實質上是一種透明、良好的導體,也適合用來製造透明觸控螢幕、光板、甚至是太陽能電池。
「過往,石墨烯可透過有機械剝離、化學還原或熱化學氣相沉積等方式備製,但不是難以大面積生產,就是提取方法繁瑣、成本高昂危險性高,以熱化學氣相沉積提煉而言,得在高度控制的爆炸壓縮氣體環境,透過長時間高溫(通常在攝氏 1,000 度以上)、真空等方式提煉。
根據目前的技術,一片 4 吋左右的石墨烯薄膜要價高達 750 美元,CSIRO 則發明一種新興的「GraphAir」技術,強調在一般環境就能提取石墨烯,CSIRO 科學家、研究作者之一的 Zhao Jun Han 指出,新的技術有望讓石墨烯價格降至目前的十分之一。
分離出石墨烯的主角,就是一般我們所見的大豆。
石墨烯是由單層碳原子組成,形狀呈六角蜂巢晶格、只有一個原子厚度的二維材料,研究團隊將多晶鎳(Ni)薄片做為催化劑,與大豆油前驅物(precursor)共同在一般空氣環境中加熱,當加熱溫度來到攝氏 800 度,大豆中的碳結構開始解離,並溶解至鎳金屬薄片,經過三分鐘退火,促進碳原子在鎳溶解,最後透過快速冷卻碳從中分離並在鎳表面形成結晶,因此生成單層至數層的石墨烯薄膜,生成的薄膜可再剝離置於玻璃基板。」
但上面報導引述的方法太耗能又繁瑣了。而本文(底下的報導)的方法,只要把乙炔(或乙烯)加氧氣灌入鋼筒,然後用火星塞點燃,在鋼筒內壁就能得到石墨烯了。這是最簡易的製作石墨烯方法了。而以前是用類似的方法做碳黑(碳粉)。
總之,碳黑的用途與市場很大,但石墨烯的用途與潛在的市場更大。石墨烯的存在2004年才被證實,量產很不容易,大家都在找降低成本增加量產的方法。本文與所引另一報導是其中之一,比較重大的發現。
堪薩斯州立大學(Kansas State…
TOMORROWSCI.COM

交通部終於勒令Uber停業了!

精闢!台灣一堆人不懂科技,以為叫車App就是了不得的創新。而台灣的政府官員看到美國人更是矮一截,遲遲不敢取締這個野雞車業者。

Minson Lee
13小時
UBER的事件後續讓我發現到一個真相
那就是原來手機叫車APP對一堆整天覺得自己最潮最酷的台灣的GEEK來說是比廣義相對論還要偉大的創新
如果我們跟其他幾十個國家一樣把UBER趕走了,那台灣的科技創新就完蛋了
我的看法是台灣的創新一直做不起來恐怕不盡然是政府的問題,因為經常我看到這些人在吵的是怎麼法律不轉彎他賺錢就好,而這往往是有爭議的
看了不少案例之後,我覺得真正的問題是
台灣這些又潮又酷的人所謂的創新可能門檻太低了,或者是其實有常識性的問題
寫一個APP讓手機可以暫時關閉銀幕省電,只要執行這個APP你就不必去按手機的按鈕來關掉銀幕了,也不用等手機自己進入省電模式,這創新好潮喔,絕對會改變大家的生活
硬碟外殼大部分都是黑色的,我們推出紅色的外殼,反正硬碟一班都裝在PC裡面,所以外殼是紅色的你也不知道,這樣是不是有夠酷? 這一定是未來的趨勢
我覺得真正的創新應該是真的有很大飛越和前進的創作,是要下很多苦工的,我是指要有可能有投入一輩子時間心力那種覺悟,或者是說你還真的能把鋼彈做出來,而不是拿一些芝麻綠豆大然後又有常識性問題的題材在扯
而現在那些每一次拿一些懶毛題材在講創新,說這個有夠朝那個有夠酷的,我看了都覺得像是一堆穿著睡衣的青少年在跳街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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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尚軒
23 小時
如果認為Uber一直有誠意跟政府溝通,是官員思想太舊的朋友,身為一個Google重度依賴者,我整理了過去一年來Uber與交通部、經濟部的往返周旋,簡稱懶人包,只是有點大包,節錄了快40篇新聞、文章,還請各位參考~
 
我以為,開公司要繳稅、要替員工納保,應該很正常
從事相關產業,要遵守法律規範,應該也很正常
 
問題就在Uber打死不承認自己就是計程車
 
所以就算政府量身打造制定了「多元計程車方案」
Uber只要不承認他是計程車、不依法登記,進而不納稅、不納管、不納保
管你政府法規再怎麼修,人家不甩就是不甩
還可以反過來罵一句「政府守舊扼殺新創產業」
順便整天登廣告、發起看不懂訴求的聯署帶風向
 
 
好啦總之整理起來花了我很多時間,如果懶得看完的話,建議可以直接看下面這幾篇,簡稱懶人包的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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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宣布15%優惠 這次不是公司補貼、是壓低司機勞動成本(5/13)
https://goo.gl/yBEoIv
主張「共乘」非「營業」被打臉 Uber司機罰5萬定讞(5/30)
https://goo.gl/KUknku
UBER推順風車載客服務 讓駕駛接順路乘客(6/28)
https://goo.gl/awaeOv
顧立楷發函媒體:Uber爭議2年原地打轉,新政府根本搞錯方向(7/18)
https://goo.gl/LuZvBO
顧立楷:政府修訂新法 Uber就會配合繳稅納管(10/7)
https://goo.gl/78EC1e
想開Uber? 沒老闆可幫投勞健保(12/6)
https://goo.gl/drORj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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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沒看錯,號稱「共乘」的Uber直到去年6月,才推出「順風車」這個真正的共乘服務
所以之前說不是計程車,是共享經濟???
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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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
 
對抗Uber?計程車顏色、收費將鬆綁(自由,1月2日)
https://goo.gl/dHAhnE
「交通部正在規劃《計程車多元化方案》,不僅顏色鬆綁、車頂燈收起、起跳價可望翻倍,尖峰還可加價,條件是車款及年份都得優於一般計程車,最快5月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坦言,新制採用了Uber的經營模式,希望將Uber導入正軌,合法納稅」
「交通部也鼓勵計程車業者走向電子支付,並使用APP,民眾可以在預約叫車時先知道車型、顏色、司機姓名,甚至行進路線,先以信用卡刷卡,抵達目的地後再操作車上機器確認消費金額。」
 
 
■ 2016年2月
 
Uber司機違法執業 交通部勝訴(自由,2月17日)
https://goo.gl/Qzegrs
「交通部日前認定新興叫車服務Uber違反汽車運輸業規範,去年11月雖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但農曆年間法院再審Uber司機部分,這次交通部獲判勝訴,開罰Uber公司的部分則尚未出爐。」
 
 
Uber罰不怕 交部將修法規嚴格吊銷車牌(中央社,2月17日)
https://goo.gl/wQhiHJ
「交通部開罰Uber已1年多,累積罰金已超過新台幣4800萬元,Uber仍違法營運,交通部決定修改法規,執行嚴格吊銷車牌。交通部表示,已研擬修改《自用車違規營業裁罰基準》,因只是行政命令,上半年就可望實施。」
 
 
交通部祭鐵腕!第一天開Uber就遭罰 駕駛:好倒楣(三立,2月22日)
https://goo.gl/imc6vP
「交通部公路總局多次呼籲Uber不要違法營業,但Uber不但在官網上公布進駐高雄的消息,還推出單趟車資在200元之內,車資只要1元的優惠,吸引民眾搭乘。」
  
 
■ 2016年3月
 
Uber條款上路 半年被抓2次 重罰10萬吊照(中時,3月22日)
https://goo.gl/Ho6iyQ
「Uber被政府重罰5000萬元,仍然罰不怕,交通部修法祭出『Uber條款』,只要自用車違規營業載客,半年內被抓到2次違規,就重罰10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半年,要恫嚇私家車司機,阻斷Uber司機的來源。」
 
 
Uber拒繳稅政院嗆明「不歡迎」 交接給新政府處理(東森,3月23日)
https://goo.gl/m8ptuK
「政委蔡玉玲也表態,政府歡迎創新服務,但不歡迎創新卻不繳稅,因為這會衝擊我國經濟,而且台灣計程車有乘客保險等等,Uber沒有保險到時候發生問題的話又要動用到台灣的健保,表態不贊成Uber現今做法。」
 
 
■ 2016年4月
 
此時接近新舊政府輪替,政院基本上沒什麼大動作,只有準交通部長的賀陳旦受訪說了些大方向,希望跟Uber共存之類的。
 
 
■ 2016年5月
 
Uber搶客 台北桃園台中降價15% 挨轟挑戰公權力(蘋果,5月13日)
https://goo.gl/JLqJ5w
「Uber宣布,今起台北、桃園和台中地區的「UberX 菁英優步」車資將降價1成5,以台北101到台北車站為例,車資將從194元降為166元,比計程車至少便宜49元;交通部痛批Uber公然挑戰公權力、將持續取締。」
「交通部表示,根據規定,計程車業者車資資費需經政府審查,即便降價也需報政府同意,避免有聯合行為壟斷市場,Uber現在不但違法,還大張旗鼓打折,用價格破壞市場,公然挑戰公權力。 」
 
 
Uber宣布15%優惠 這次不是公司補貼、是壓低司機勞動成本(科技新報,5月13日)
https://goo.gl/yBEoIv
「Uber推出「菁英優步車資優惠15%」方案,但隔天消費者發現,所謂的 15% 優惠,建立在司機原本應獲得的車資減少 15%。」
「有Uber司機表示,原本的車資已經是計程車的6成不到,現在又降15%,司機完全沒賺頭,跑一趟賠一趟,而且Uber事先沒跟司機們溝通,政策要執行的前2天才發email告知,讓司機覺得被壓榨得很徹底。」
「Uber解釋,這次的優惠 15%應看作全面性的車資降價,但降價並非是壓縮司機收入,而是希望能吸引更多消費者搭乘,確保合作駕駛的收入穩定與成長,創造司機、乘客、Uber 三贏。」
「此外Uber台灣也否認有罷工情形,他們說,司機本來就不是Uber員工,他們可以彈性載客,每天上線的司機人數不一定。」
 
 
迎戰Uber費率自訂 小黃將不限黃色(聯合,5月22日)
https://goo.gl/cPsUfy
「針對Uber挑戰,交通部研擬鬆綁計程車規定應戰,最快7月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增訂《多元化計程車方案》,預計年底上路,初步研議車身顏色不再限定黃色、搭乘採預約制、不得巡迴攬客或排班,費率也由業者自訂,幾乎是與現行Uber的規格一致,讓業者更有競爭力。」
 
 
主張「共乘」非「營業」被打臉 Uber司機罰5萬定讞(中時,5月30日)
https://goo.gl/KUknku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Uber台灣分公司以『將車變成賺錢工具,Uber讓您輕鬆賺到錢』、『不需要辦公室,自己就是老闆』。等語招募駕駛,營利目的相當明顯。」
「判決指出,「共乘」是以達到節約能源或費用為目的,但蕭姓男子加入UberAPP平台,依客人指定路線運送並收取一定費用,蕭男辯稱此為『共乘』不可採。蕭男從事經營汽車運輸業,未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籌備,交通部開罰有理。」
 
 
■ 2016年6月
 
Uber台灣總經理顧立楷專訪:請鬆綁共享經濟(新新聞6月份)
https://goo.gl/qwuKbk
「Uber對繳稅則稱,因稅法沒有完整解決方案,不是不願繳稅,並表示政府太過保護既有業者。無論如何,在推動計程車產業轉型,提升搭乘品質,與開放共享經濟之間,政府無可迴避。」
 
 
Uber涉廣告不實 公平會重罰100萬(中央社,6月15)
https://goo.gl/xI0ao5
「根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亦認定司機透過Uber提供服務,已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因此若司機受廣告吸引,而加入Uber平台,縱然符合加入條件,並檢附所需文件,透過Uber平台派遣的自用車輛車主,仍違反上述《公路法》等相關規定。」
「公平會表示,『UBER司機資訊網』所載內容,易使人誤認開自己的車,符合條件加入Uber平台,即得合法提供服務,與實際法令並不相符。」
 
 
Uber廣告不實挨罰百萬 公平會:已網開一面(自由,6月28日)
https://goo.gl/0Hfd5S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說,Uber的破壞性創新有爭議,但考量對消費者來說未必全然負面,因此公平會只處理最單純的不實廣告,並沒有處理其他違法取得競爭優勢部分。」
 
 
Uber推順風車載客服務 讓駕駛接順路乘客(自由,6月28日)
https://goo.gl/awaeOv
 
「Uber宣布,台灣今天將推出「順風車」服務,Uber合作的兼差駕駛,可在上下班或外出時設定自己的目的地,讓系統自動媒合路線相近的載客行程共乘,駕駛只會接到與他順路的乘客,配合駕駛作息接案。」
相關:Uber在台加推「順風車」服務 籲新政府法案該有所突破(東森,6月28日)
https://goo.gl/3cjLnR
 
 
■ 2016年7月
 
顧立楷發函媒體:Uber爭議2年原地打轉,新政府根本搞錯方向(7月18日)
https://goo.gl/LuZvBO
「台灣至今都沒有因應共乘服務而設立的保險模式,所以我們需要與在地的保險業者共同規劃、開發一份針對這類創新產業的保單內容,以全面保障在台灣的 Uber 使用者。」
「財政部若能以現況法律稽徵之合理稅目,Uber必定全數繳納。只是,我們面臨最大的問題,是交通部對我們業務營運模式的不適當認定。」
「主管機關一直以計程車運輸服務業來認定Uber的服務業種,不斷要求Uber在台灣設立車行;然而,這跟Uber的業務本質有所相違,所以雙方的溝通一直沒有結果。」
 
 
計程車「分級多色」明年初上路 迎擊Uber(自由,7月27日)
https://goo.gl/UlIvwp
「交通部長次范植谷說,下半年將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放寬車身顏色和費率鬆綁,除黃色外,也許還會出現黑色、紅色、藍色等顏色的車隊,且不用放車頂燈,只要在車內或車門標示是多元化計程車。」
 
 
● 2016年8月
 
暫緩Uber撤資案 政院:交部研議法令明年合法化(中時,8月3日)
https://goo.gl/h82QWR
「針對Uber違規經營,經濟部投審會昨原擬要求限期改善,最嚴重處分限期撤資,但今會商結果,在交通部計程車措施公布前,將暫緩處理Uber撤銷營業登記案。」
 
 
Uber發起聯署「讓 Uber 留在台灣」(8月5日)
https://goo.gl/sxHSTl
「只有您,可以讓 Uber 在台灣走更遠的路。請支持落實修法納管,讓我們繼續服務您! 」
「台灣不能只有街頭暴戾的聲音,讓行政院、立法委員和政府相關部門聽見、看見,台灣人民擁抱科技進步、支持創新解決方案的殷切期盼。 」
 
 
Uber想違法經營?顧立楷:沒和政府討論真正解決方式(自由,8月9日)
https://goo.gl/Ui188l
「周玉蔻質疑,為何Uber來台3年多仍未討論出解決方式?顧立楷指出,Uber議題是要跨部會討論,須跨部會協調,希望政府各單位可以多聽大眾聲音,希望找到雙贏方式。」
「周玉蔻詢問顧立楷為何不配合政府方案,在Uber還有爭議期間先在台暫停營業?顧立楷並未答覆,僅一再強調Uber沒有說希望就地合法,且不一定要照Uber目前營運來做。」
 
 
Uber有解? 行政院月底召開跨部會會議(自由,8月12日)
https://goo.gl/KhxvDG
「行政院將於月底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處理Uber對策。同時交通部也表示,Uber至今沒有消費者服務專線,對外雖宣稱有旅客投保,卻也拿不出保單。」
 
 
Uber涉逃漏稅 國稅局將發上億元補稅單(中央社,8月18日)
https://goo.gl/6EzYzZ
「Uber逃漏稅引爭議,台北國稅局表示,Uber叫車服務的提供與使用,都在我國境內,因此屬營業稅課徵範圍;目前已掌握課稅資料,正積極辦理,預估Uber補稅金額將逾新台幣上億元。」
 
 
Uber就地合法無望 政院敲定將修法加重開罰(蘋果,8月26日)
https://goo.gl/aBrMPj
「行政院邀集經濟部、財政部、國發會、公平會、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就Uber營運爭議,及未來計程車產業升級等相關問題討論,獲致共識,交通部將加強取締Uber,並將修法提高罰金重罰Uber,財政部將對Uber查稅,至於撤資案將等行政訴訟案結束後再處置。」
 
 
■ 2016年9月
 
回應廣大用戶期盼,Uber推出「預先排程」功能(科技新報,9月21日)
https://goo.gl/sPkCKD
「即日起,Uber台北、台中以及高雄同步推出「預先排程」功能,讓近百萬的愛用者,出門不再匆匆忙忙,隨時可以提早預訂未來15分鐘至30天內的搭車行程,讓系統自動為你叫車。」
 
Uber叫餐服務將登台 機車族也能賺(蘋果,9月27日)
https://goo.gl/ckimUv
「UberEATS將於近期進軍台灣市場,使用方式跟Uber一樣,用戶透過APP訂餐,司機使用APP接案,台灣官網已有召募廣告,不限汽車,連機車也可加入賺外快,加入條件是年滿19歲、有效機車駕照、持有10年內機車,能夠提重15公斤。」
 
 
■ 2016年10月
 
顧立楷:政府修訂新法 Uber就會配合繳稅納管(聯合,10月7日)
https://goo.gl/78EC1e
「既然Uber在台的經營成果佳,為何不願意做好繳稅、納保與資本額登記呢?顧立楷說,因為這些要求,都是用管理車隊的舊標準,不適用Uber。」
「外界批評Uber對繳稅事宜模糊,財政部已在9月研擬《境外電商法》來納管所有類似的境外公司。顧立楷認為,這個做法很先進,願意配合,目前就是等待修法完成;Uber是境外公司,當然要用境外方式納稅。」
 
 
計程車將不只黃色 多元計程車開放申請(蘋果,10月25日)
https://goo.gl/k6IibU
「交通部今公告『多元化計程車』相關法規,放寬車型,以往規定僅能使用4門小客車,將放寬為4門以上的廂型車、休旅車也能載客。車體顏色也將放寬,各種顏色的多元化計程車都可能在路上跑,但禁止使用傳統計程車的黃色,並將比照Uber使用APP叫車、電子支付,且可事先預估金額,同意再上車,即日起可開放業者來申請,目標希望明年1月上路。」
 
 
■ 2016年11月
 
唐鳳:Uber司機應有駕照執照 若不接受則開罰合理(自由,11月7日)
https://goo.gl/uJghgc
「唐鳳指出,政府可以參考Uber合法部分的好制度;唐鳳也表示,Uber司機應該取得職業駕駛執照,這不是不合理的要求。」
 
 
沒在怕罰款? Uber將推出機車外送餐點(自由,11月12日)
https://goo.gl/x702hs
「Uber在台灣因違法經營運輸客運業,屢次被交通部開罰,共裁罰7400多萬,迄今Uber已上繳5700餘萬元罰金。但Uber似乎沒在怕,又引進了『UberEATS』,以機車外送結合多家知名餐廳,讓民眾隨時可叫外賣。」
 
 
遭加強取締 Uber發表給蔡總統的公開信(中央社,11月17日)
https://goo.gl/tTI7tV
「這封信提到,Uber已經多次和公部門相關人士會談,也多次具體提交相關解決方案並呈報進度,期許政府看見Uber對台灣的承諾與決心。」
「布朗說,只看見政府體制全力的阻擋與威嚇的聲音,固守既有法規框架,並堅持將傳統商業模式的規範,強套在新興科技產生的新經濟模式上。」
 
 
Uber與其他業者發起連署,要求於《公路法》新增「網路運輸服務業」(11月28日)
https://goo.gl/C3LKFt
 
 
■ 2016年12月
 
想開Uber? 沒老闆可幫投勞健保(蘋果,12月6日)
https://goo.gl/drORj0
「媒體詢問Uber會將司機納入勞健保嗎?顧立楷說,他希望此問題,是在平台司機有明確法規再來討論研究。他並說,Uber目前是沒有與司機有勞雇關係,Uber司機只是使用我們的平台。」
 
 
Uber登4大報半版廣告 批政府擋新科技(中央社,12月7日)
https://goo.gl/hOA7Er
蘋果日報的廣告,『立委酒駕罰9萬,開Uber民眾罰2500萬?』
自由時報廣告,『最會溝通的政府:請開放討論『網路叫車爭議』,為何要罰民眾2500萬?』
中國時報廣告,『開Uber罰2500萬!政府強力阻擋新科技,說好的亞洲矽谷呢?』
聯合報廣告,『第三方支付擋了10年,3周通過法案、開罰Uber司機2500萬』
 
 
「Uber條款」三讀 違法載客最高罰2500萬 檢舉人可拿獎金(風傳媒,12月16日)
https://goo.gl/VNO2sJ
「未來若有違法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依違反情節輕重處新台幣10萬以上2500萬以下罰緩,並勒令其歇業,吊扣牌照及駕照4個月至1年,2年內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不只是針對Uber,此次修法也連同將違法經營計程車業者罰緩提升至新台幣10萬以上2500萬以下。」
 
 
UBER辦活動自救 希望政府聽到人民聲音(蘋果,12月26日)
https://goo.gl/xtkyYP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繼國說,希望Uber善意的向政府合法申請,r應納稅、納保及納管,這是政府一貫的堅持。」
「Uber台灣總經理顧立楷說,Uber願接受前述三納,但希望政府訂定一套符合Uber的管理辦法,保障消費者、司機的權益。」
 
 
■ 2017年1月
 
對總統簽署公路法修正案 Uber:遺憾(自由,1月4日)
https://goo.gl/Uqqnle
「Uber表示,很遺憾得知蔡英文簽署了《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扼殺了台灣可以從共享經濟獲益,讓台灣成為亞洲矽谷的機會。」
 
 
Uber司機不滿重罰明擬發起免費載 Uber發宣言力挺(蘋果,1月7日)
https://goo.gl/7OtjNE
「Uber司機不滿重罰,醞釀發起『Uber一日免費載』活動,要免費載客抗議政府重罰。Uber公司也對司機發出宣言力挺,要司機安心上線。」
 
 
Uber、小黃合作 2月推UberTAXI(自由,1月20日)
https://goo.gl/cECWIV
「Uber也解釋,政府說要跟計程車合作,Uber已開始進行,初期不會收平台服務費,車資也將按照計程車跳表。對交通部說,要求主管機關勒令歇業的消息,十分遺憾,會持續跟政府溝通,讓Uber能夠持續在台灣經營。」
 
 
接下來的,就是昨天2月2日,Uber宣布將暫停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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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當然還可能會有很多疏漏,如各位十方大德認為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也歡迎再丟給我
 
另外,為什麼有些擺明了是口水戰的新聞我也要貼?
就是這樣按照時間貼出來,才能讓人知道Uber到底多沒誠意啊!!
何況這已經是篩選過的
 
當然啦,你也可以說不繳稅、不替員工納保、不接受法規
這些都不重要~只要有便宜的車資就好了
如果是這樣
還請不要罵慣老闆讓台灣變鬼島
因為你也是助紂為虐的一份子
 
然後我這篇本來想發網誌
結果FB說段落太長,卻給發動態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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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Uber感到惋惜之前⋯⋯】by 黃哲斌
最後,我的兩分錢評論是,「數位創新」不能僅只建立在平台創新、營運模式創新上,還必須兼顧社會公義與制度合理性上。
Uber不是社會企業、不是非營利團體,而是一家巨大的跨國公司,它不斷透過市場募資,包括Google創投、豐田汽車、百度,前後募得約二十億美元,公司市值達五百億美元。在此同時,Uber以「媒合共乘」為名,不擁有車輛、不聘用司機、不提供社會保險,但抽取高達兩成五的車資佣金。
它利用計程車業者良莠不齊的混亂市況,挾產業創新之名,營造一種不平等競爭,對傳統小黃司機不平等,對Uber的個體戶也不平等;最終,或許消費者短期獲利,但真正贏家,只有這家設籍舊金山的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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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Uber即將暫時退出台灣市場之前,無論你感到惋惜或慶幸,這裡有幾篇文章,提供一點參考,為何滿嘴「數位創新」的共乘服務,會四處踢到鐵板。請注意,不只是台灣,Uber在許多國家都被判為違法營運。
MEDIUM.COM|由黃哲斌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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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各地,Uber至少面臨173件法律訴訟;在美國加州的一起判例,法官認定Uber的利潤來自乘客的里程數,是一種「收費攬客」行為,因此Uber不是科技公司,而是一家運輸公司。在加州另一項法案裡,明定任何以線上app攬客的乘車服務,都必須為每位乘客提供五萬到十萬美金以上的人身險,附帶三萬美金的財損險。
事實上,Uber對於各國法規的態度一向是消極、被動或漠視,除非被開罰或提起訴訟,否則盡可能規避企業倫理及社會責任。」
假設你還沒看過上篇網摘「為Uber感到惋惜之前⋯⋯」,懇請花十分鐘看一下,那篇比較有料。
MEDIUM.COM|由黃哲斌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