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能夠實現,設計被廣為採用,才是實力!發明展得金牌的點子王有屁用?
鄭重推薦永不鬆脫的雙螺紋螺絲的商品化過程!
其實,別看它的概念簡單,大家都是建立自己的發明創見在他人的發明創見上,只有微幅的進步,但就有取得發明專利所需要的新穎性與進步性,沒有例外。
簡單的設計永遠是最好的設計,也沒有例外,越簡單的發明,效用通常也越大,實用價值也高,商品化的獲利也最大,所以取得的專利威力也越大。
連這雙螺紋螺絲也有人做過,但是為兩種螺絲的結合;不鬆脫螺絲早就用在新幹線的隧道頂板上了,只是用變形螺絲,巧妙處不同而已。也有人用不鬆脫螺母,達到類似功能。他還沒真正成功,但將創意商品化的努力值得肯定。
將創意商品化很難,在商戰中獲勝更難。推廣產品中間還要積極維權,手上有啥打啥,專利、商標、著作權,才是進行商戰之道,只會山寨,只會cost down,沒個長進。
台灣廠商比大陸的好些,還知道要申請專利,只是大部分品質不佳,不敢拿來告人,只有廣告效果,可以印在盒子上。
真正的技術關鍵,才值得花大錢保護。在消費與製造地申請專利。有人敢侵權,就告給他死。這樣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