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滿滿的害怕呀!越看越怕。
沒有訓練(Jury Handbooks),沒有指示(Court Instructions),沒有討論與辯論,沒有邏輯,。。。就要擔任國民法官。而且,不是僅居於一般人的地位聽兩造辯論以認定該案件的事實究竟為何而已,而是連適用法律,訊問被告/證人,與決定刑度,都一起來,還不進行實質有效的討論(因為沒有引言人,也沒有提綱,也沒有爭點整理),大家就聚在一起胡說八道一番就是了,然後直接投票,真的可怕至極!
(我會認為照此草案實行後,法院定罪率會大幅降低,即使成罪,刑度也一樣會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