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回答很值得看。
對於第一個置頂的律師回答,我是這樣回應的。
1.我身為一個台灣律師同業,在本案有利於被告的證據這麼多,而且被告堅持如此時,我不能認同你不為被告做無罪辯護的作法。在台灣與美國你是會因為違反律師倫理而被移送律師懲戒的,真的。
2.律師是有嚴格的保密義務的,在當事人沒有同意的情況下,當事人的敘述是不能隨意公開的,你這樣在網路上把當事人跟你說的話都公開,還評論當事人的人品卑劣,在台灣與美國你是會因為違反律師倫理而被移送律師懲戒的,而且一定會被判刑坐牢與摘牌的。洩漏業務應保守秘密與毀謗損害名譽部分還有民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