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 星期五

覺得花錢養奴工很正當?

覺得花錢養奴工很正當?
因為員工不會/不想跑,雇主就可以每天要她上班15小時以上,連上14年班,沒有一天休假?
法律不能禁止人們自殺,但要懲罰幫助自殺的人,這叫做加工自殺罪。
同樣的,法律不能禁止你個人自己自願加班去搞成過勞死,但禁止雇主在明知的情況下,同意或促使員工的工時超過勞基法的每日與每週的工時上限,而產生過勞。
因為員工每天過勞的結果就是這樣,很容易就會過勞死,所以法律要禁止。
雇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員工過勞,當然不能歸責。
但是,若僱主明明白白的,剝削與利用員工的經濟弱勢,就是違法,就是應該究責。因此,我認為沒有同情雇主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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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COM|作者:UDN.COM 聯合新聞網

留言
廠男 如果真的是奴工 那當然不行 不過很多事情被在爆發的過程中 是不是真相...............還是要保持懷疑的態度!!!

Vincent Chen 只要對方是自願,外勞每天做15小時以上,做十四年,沒有一天假,有載去採買日用品,就是很OK的?

Vincent Chen 幹!

廠男 如果內容真的是這樣當然不對阿!我說的是.....真相到底是否完整?值得懷疑!我不是當事人不了解全部內容.....但是14年....又不是被綁起來為什麼會都沒跑....這是我奇怪的地方?跑不掉嗎?

廠男 正常人一年不到就無所不用其極的想跑了吧?說不定早放火燒工廠了...

Vincent Chen 這些外勞並非於原申請的雇主處工作,一抓到就會被遣送回國。何況,護照等證件都被收走,仲介與新雇主都會恐嚇其不能逃跑,否則會被警察帶走(事實上也是這樣)。

廠男 阿還不是一樣找警察救?還不是要叫警察抓?為什麼等14年?

Tsiivi Liu 如果家庭急須用錢,法律又不准加班過多,逼得勞工得找三份工作應付,規避法令

Vincent Chen 這個沒有辦法。法律不能禁止你個人去搞成過勞死,但禁止雇主在明知的情況下,同意或促使員工過勞。

員工每天過勞的結果就是這樣,過勞死。

Tsiivi Liu 有另一種觀點,其實如果法律過於嚴苛,斷絕想要多賺錢的管道,被債逼到最後,不是去死要不然就是去搶劫。即使歐美日等法律福利先進國家,也難以杜絕打黑工的狀況。或許,或許,在我們旁人眼裡,這些把勞工壓榨地物盡其用的老闆是十惡不赦,但可能在這些打黑工的勞工眼裡:「守法的老闆對我眼時前沒用,仁慈善良不能解決我的經濟壓力,只有錢可以,給我錢,其餘免談。」

Vincent Chen 法律不能禁止人們自殺,但要懲罰幫助自殺的人,這叫做加工自殺罪。

雇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員工過勞,當然不能歸責。

但是,你說的情況,是僱主明明白白的,剝削與利用員工的經濟弱勢,就是違法,就是應該究責。沒有同情的空間。

Vincent Chen 你聽不懂嗎?他們一找警察就會被遣送回國。他們都是背債出國打工的,前兩年都是在還債。

廠男 然後還了14年後?才想跑?這所謂背債才是問題所在!既然都是非法逃逸外勞....跑了再找另外工作雖然冒險但不是沒機會!所謂 背債 跟 被當奴工.... 根本沒可比性!早該跑了!而不是等14年!

廠男 我是說如果我是非法逃逸外勞的話!

Vincent Chen 假如你認為外勞在台灣跑掉,可以很容易找到新雇主。那就這樣吧。

廠男 我問過外勞......很多!

Vincent Chen 那是因為有人在做著非法仲介的生意,政府又不查,逃逸外勞被抓到的也不多,都是自己去自首。

廠男 一個介紹一個跟著跑的超多!去第一廣場包抄的話大概可以抓到一堆....

Vincent Chen 因為員工不會/不想跑,雇主就可以每天要她上班15小時以上,連上14年班,沒有一天休假? 

法律不能禁止你個人自己自願加班去搞成過勞死,但禁止雇主在明知的情況下,同意或促使員工的工時超過勞基法的每日與每週的工時上限,而產生過勞。


員工每天過勞的結果就是這樣,很容易就會過勞死。

廠男 養奴工的雇主不是不可惡 當然很可惡!你說的也對!但是我不知道真相是什麼所以我保持懷疑的態度!懷疑整件事!畢竟14年也太久了......再怎樣還債五六年早還了吧?畢竟本來只來3年的! 現在假新聞假宣傳超多!我都只能觀望懷疑真相!